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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经传阙疑(春秋阙疑) 四库本

春秋经传阙疑(春秋阙疑) 四库本

作者:[元]郑玉

类型:春秋类

简介
    △《春秋经传阙疑》·四十五卷(浙江鲍士恭家藏本)
    元郑玉撰。玉事迹详《元史·忠义传》。其体例以《经》为纲,以《传》为目。叙事则专主《左氏》,而附以《公》、《穀》。立论则先以《公》、《穀》,而参以历代诸儒之说。《经》有残阙则考诸《传》以补其遗。《传》有舛误,则稽於《经》以证其谬。大抵平心静气,得圣人之意者为多。所著《师山集》中有《属王季温刊春秋阙疑书》,至被执就死之时,惟惓惓以此书为念,盖其平生精力所注也。其《序》谓:“常事则直书而义自见,大事须变文而义始明。盖《春秋》有鲁史之旧文,有圣人之特笔。不可字求其义,如酷吏之刑书;亦不可谓全无其义,如史官之实录。”又曰:“圣人之《经》,词简义奥,固非浅见臆说所能窥测所以。岁月既久,残阙滋多,又岂悬空想像所能补缀?与其通所不可通,以取讥於当世,孰若阙其所当阙,以俟知於后人。”其论皆洞达光明,深得解《经》之要。故开卷周正、夏正一事,虽其理易明,而意有所疑,即阙而不讲,慎之至也。昔程端学作《春秋本义》等三书,至正中官为刊行,而曰久论定,人终重玉此书。岂非以玉之著书主於明《经》以立教,端学之著书主於诋《传》以邀名,用心之公私迥不同哉?玉字子美,歙县人。元末除翰林待制,以疾辞。明兵入徽州,守将迫之降,玉不屈死。与宋吕大圭及同时李廉均可谓能明大义,不愧於治《春秋》矣。明郎瑛《七修类稿》乃谓玉既不受元爵,自当仕明,谓之当生而不生。其说殊谬。伯夷、叔齐岂尝受殷爵哉?瑛所云云,所谓小人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者也。
目录
正文
提要
原序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卷十一
卷十二
卷十三
卷十四
卷十五
卷十六
卷十七
卷十八
卷十九
卷二十
卷二十一
卷二十二
卷二十三
卷二十四
卷二十五
卷二十六
卷二十七
卷二十八
卷二十九
卷三十
卷三十一
卷三十二
卷三十三
卷三十四
卷三十五
卷三十六
卷三十七
卷三十八
卷三十九
卷四十
卷四十一
卷四十二
卷四十三
卷四十四
卷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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