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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式

诗式

作者:[唐]皎然

类型:诗文评类

简介
    作为皈依空门、万缘了断的僧人,皎然作诗论诗均无直接的功名动机,故主张抒写真情实感,所谓“为文真于性情,尚于作用,不顾辞采而风流自然”。重性情而尚自然,显然受《文心雕龙》所谓“自然之道”、《诗品》所谓“自然英旨”的影响。如卷一论对偶乃“天地自然之数”,但“若斤斧迹存,不合自然,则非自然之数”,与《文心雕龙·丽辞》篇“造物赋形,支体必双”及“奇偶适变,不劳经营”之说用意全同。再如《诗品》从“自然英旨”出发,而反对沈约等人的声病之说,《诗式》也认为“沈休文(约)酷裁八病,碎用四声,故风雅殆尽”(卷一《明四声》);《诗品》认为“至于吟咏情性(指作诗),亦何贵于用事”,《诗式》也以“不用事”为“第一格”。但皎然论诗颇为辩证,而力避偏失。如他虽不满于沈约等人的声病之论过为繁琐,却又不废声律,认为“作者措意,虽有声律,不妨作用”(卷一《明作用》),即合理而科学的声律规定,只要熟练掌握,并不妨碍诗人情志的抒发与艺术技巧的发挥。再如他虽以不用事为第一高格,却也并不一概否定用事,而以大量篇幅对用事的种种情况与利弊作了探讨。再如卷一《诗有六不》谓“气高而不怒,力劲而不露,情多而不暗,才赡而不疏”。《诗有六至》谓“至险而不僻,至奇而不差,至丽而自然,至苦而无迹,至近而意远,至故而不迁”等等,都从正反、得失、过与不及两个方面着眼,虽有“温柔敦厚”、“中庸之道”之嫌,但在精神实质上,颇合艺术创作的辩证法。总之,重抒情而尚自然,可谓皎然论诗的核心观念,其他大抵由此生发。当然由于他的佛徒身份,其抒情往往为恬淡无争之情,而与慷慨、风力之豪情相违背,“自然”也显有佛、道思想的印记。
    皎然论抒情,又颇主含蓄隽永、蕴藉风流之情,所谓“两重意己上,皆文外之旨……但见性情,不睹文字,盖诣道之极也”(卷一《重意涛例》)。在具体阐发中,又例举所渭“一重意”、“二重意”、“三重意”、“四重意”的前人诗句,虽不免牵强附会,有强作解事之嫌,但要求于具体形象之外含深长的一美感韵味,则用意可取。其“但见性情,不睹文字”之论,虽承刘解“文外曲旨”、钟嵘“文已尽而意有余”而来,却又受当时三教并重的影响,即儒家的“比兴”之说、道家的“得意忘象”之说、释家的“不立文字”之说。皎然对此,也有明言。
    卷五论“复古通变”,也有灼见。复与变、古与今,都是历代要遇到并引起论争的问题。皎然认为“作者须知复、变之道,反古曰复,不滞曰变”,对复古与通变的界定,较为得当。从他以为“复忌太过”而变“不忌太过”之语可见,他是更重“变”的。唐代诗学,主复与主变两条路线从开国至灭亡,贯穿始终,阵容与线索十分分明。皎然《诗式》虽也提及“风雅”、“诗教”,但其实不过是口实而已,骨子里显然是不断探讨新的艺术规律的变古派。
    《诗式》中灼见胜论尚多,不能一一例举。总起来看,其中虽也有繁琐牵张及体系不严之弊,并遭后人“画地为牢以陷人者,有死法也”之讥(王夫之《鳌斋诗话》),但在唐代大量讲“诗格”、“诗式”之类以应科举的“免园册子”之中,可谓鹤一立鸡群,允为上品。明代胡震亨《唐音癸签》在历数此类格式之作后说:“以上诗话,惟皎师《诗式》、《诗议》二撰,时有妙解。”可谓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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