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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高僧传

作者:释道宣
    《续高僧传》,或称《唐高僧传》,三十卷,或说四十卷,唐释道宣(596~667)撰。《旧唐书·经籍志》杂传类重出二部,一部作二十卷;《新唐书·艺文志》释氏类重出三部,两部作道宗撰;均误。
    道宣早年即有志于僧传的著述。他以为慧皎《高僧传》中记载梁代的高僧过少,而需要作补辑的工作,于是经过相当时期的收集资料,写成《续高僧传》三十卷。内容从梁代初叶开始,到唐贞观十九年(645)止,一百四十四年的期间,共写正传三百三十一人,附见一百六十人,即于贞观十九年完成。
    但在成书后二十年间,陆续有所增补,又成后集《续高僧传》十卷,书名见于他自己所著的《大唐内典录》第十卷和与他同时代道世著的《法苑珠林》第一百卷中。
    但是此十卷书后来即按科分别羼入初稿中,所以现行本记载贞观十九年以后永徽、显庆、龙朔年号的事情很多,最迟到麟德二年(665)为止(见卷二十二《昙光传》)。
    又玄奘卒于麟德元年,在传中也已提到(卷四)。慧璧记事到贞观之末(卷十三),《僧辩传》撰于贞观二十年(卷十五),而在《义解论》中也提到“暠(慧暠)璧(慧璧)抗声于金陵”,“常(法常)辩(僧辩)宏扬于三辅”。可以证明玄奘、慧璧、僧辩等传是道宣自己所补入,而且据此修改了初稿的《译经》、《义解》两篇论。
    再道世《法苑珠林》引用此传数十篇,第六十三卷中引的慧璿(见本传卷十五)、六十四卷中引的慈藏(见本传卷二十四)、六十五卷中引的智聪(见本传卷二十),都是贞观十九年以后去世的人,而所引出处一律称为《唐高僧传》,可见道世引用的,也是已经合并的本子。
    这说明道宣在世时,《后集》已和初稿融合而不别行了,但卷数仍作三十卷,所以开元十八年(730)智升撰的《开元释教录》中说《后集》十卷已“寻本未获”(见卷八),事实上,他在卷八中玄奘的传、卷九中那提的传,都是引自本书属于《后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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