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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类
二礼集解
作者:[明]李黼
△《二礼集解》·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李黼撰。黼始末未详。黄虞稷《千顷堂书目》称为嘉靖间无锡人,亦据卷首题“锡山”、卷末题“嘉靖十六年常州府刊行”字耳,无他证也。是书以陈友仁《周礼集说》、杨复《仪礼图》为蓝本,故《周礼》以《序官》分冠各官之首,用陈氏例。《仪礼》逐节分注各章之后,用杨氏例。其说率循文笺释,罕所考证发明。陆元辅称其自出新意者(案元辅说见《经义考》),如谓“太宰卿一人至旅下士三十二人,凡六十三人,而府史胥徒不与焉。除太宰与府史胥徒,其馀六十二人,自宫正以下凡中大夫,即此小宰中大夫也;凡下大夫,即此宰夫下大夫也;凡上中下士,即此上中下士也。非此六十二人之外又有一项官也。后五官仿此”云云一条,盖欲以解设官太多之疑。然使王朝之内,事事摄官,恐亦非先王之体制。又称“疑六官之属,卿大夫之数,与《礼记·王制》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多寡不同”云云一条。不知《王制》一篇,汉文帝博士所作,各述所闻,不能比而同之,徒增轇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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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5 1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