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医心方>> 卷第十八

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

    《葛氏方》云∶金疮,忌 怒,大言,大笑,思想阴阳,行动作力,多食饮咸酸、饮酒、热羹 ,皆使疮痛。疮瘥后百日、半年,乃稍稍复常耳。
    又云∶若多饮粥辈,则血溢出杀人。
    《陶景本草注》云∶金疮禁食猪肉、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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