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医心方>> 卷第二十三

产妇安产庐法第五

    《产经》云∶按月之方安产庐吉∶正月、六月、七月、十一月作庐一户,皆东南向,吉。
    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二月作庐一户,皆西南向,吉。
    凡作产庐,无以枣棘子、铤戟杖;又禁居生麦稼水树下,大凶。又勿近灶祭,亦大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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