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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三
产妇安产庐法第五
《产经》云∶按月之方安产庐吉∶正月、六月、七月、十一月作庐一户,皆东南向,吉。
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二月作庐一户,皆西南向,吉。
凡作产庐,无以枣棘子、铤戟杖;又禁居生麦稼水树下,大凶。又勿近灶祭,亦大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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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8 05: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