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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九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下属巡查驱邪
    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为悬牌示知事。本年十月十五日,据竹北一保联庄绅董彭殿华暨士庶人等佥称:「缘因去年夏秋间,(照词云云叙至)谨疏以闻」等情,到堂。据此,除批示外,合行悬牌示知。为此牌,仰所属司判、吏役,及该庄都土等,一体遵照,至期,务宜恪供厥职,分班巡查街道,驱逐邪魔,护卫法坛,肃清境域,以昭诚敬,而佑生灵。俱各凛遵,毋违,切切。须至牌者。
    一、牌示悬挂辕门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注)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 私记
    (注一)本文件与下二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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