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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崇儒五
编纂书籍
文苑英华
【宋朝会要】
太平兴国七年九月,命翰林学士承旨李昉、学士扈蒙、直学士院徐铉、中书舍人宋白、知制诰贾黄中、吕蒙正、李至、司封员外郎李穆、库部员外郎杨徽之、监察御史李范、秘书丞杨砺、著作佐郎吴淑、吕文仲、胡汀、著作佐郎直史馆战贻庆、国子监丞杜镐、将作监丞舒雅,阅前代文集,撮其精要,以类分之,为千卷。雍熙三年十二月书成,号曰《文苑英华》。昉、蒙、蒙正、至穆、范、砺、淑、文仲、汀、贻庆、镐、雅继领他任,续命翰林学士苏易简、中书舍人王佑、知制诰范杲、宋湜与、宋白等共成之。帝览之,称善,降诏褒谕。以书付史馆,赐器(弊)[币]各有差。《崇文总目》原稿眉批:「自此下皆非会要,宜销。」谨按,辑稿体例,有引相关文献以补会要者,宣留参考。今改大字为小字夹注,以示区别。:《文苑英华》一千卷,宋白等奉诏撰。采前世诸儒杂着之文。李焘《续通鉴长编》:太宗以诸家文集其数实繁,虽各擅所长,亦榛芜相间,乃命翰林学士宋白等,精加铨择,以类(偏)[编]次为《文苑英华》一千卷。雍熙三年十二月壬寅上之,诏书褒答。(熊克《九朝通略》并川本小类书所载,并取诸此。名世《姓氏辨证》,元有战姓,后汉初战兢为谏大夫,今修书官战贻庆,殆其后欤 《国史》并《会要》,并作战,惟惇)[淳]太宗皇帝丁时太平,以文化成天下。既得诸国图籍,聚名士 熙馆阁官以稀姓为疑,偶失稽考,既修《中兴馆阁书目》,乃改为戴贻庆,误矣。今有忠训郎〔周必大《文苑英华序》〕:战迪、两任汀州差遣,见居于汀。『臣伏(丁)[于]朝,诏修三大书,曰《太平御览》,曰《册府元龟》,曰《文苑英华》,各一千卷。』今二书闽、蜀已刊,惟《文苑英华》,士大夫家绝无,而仅
有。盖所集止唐文章,如南北朝,间存一二,是时印本绝少,虽韩、柳、元、白之文,尚未甚传。其它如陈子昂、张说、九龄、李翱等诸名士文集,世尤罕见。故修书官于宗元、居易、权德舆、李商隐、顾云、罗隐辈,或全卷收入。当真宗朝,姚铉铨择十一,号《唐文粹》,由简故精,所以盛行。近岁唐文摹印浸多,不假《英华》而传,况卷秩浩繁,人力难及,其不行于世则宜。臣事孝宗皇帝,间闻圣谕,欲刻江钿《文海》。臣奏其去取差谬,不足观。帝乃诏馆职裒集《宋朝文鉴》,臣因及《英华》,虽秘阁有本,然舛误不可读。俄闻传旨取入,遂经乙览。时御前置校正书籍一二十员,皆书生稍习文墨者,月给餐钱,满数岁,补进武校尉。既得此为课程,往往妄加涂注,缮写装饰,付之秘阁,后世将遂为定本。臣过计,有三不可:国初,文籍虽写本,然雠校颇精。后来浅学改易,浸失本指。今乃尽以印本易旧书,是非相乱,一也。凡庙讳未祧,止当阙笔,而校正者,于赋中以商易殷,以洪易弘,或值押韵,全韵随之。至于唐讳及本朝讳,存改不定,二也。元阙一句或数句,或颇用古诏,乃以不知为知,擅自增损。使前代遗文幸存者,转增庇颣。三也。顷尝属荆帅范仲艺、均倅丁介,稍加校正。晚幸退休, 求别本,与士友详议,疑则阙之,凡经、史、子、集传注、《通典》、《通鉴》及《艺文类聚》、《初学记》,下至乐府、释老、小说之类,无不参用。惟是元修书时,历年颇多,非出一手,丛脞
重复,首尾衡决。一诗或析为二,二诗或合为一。姓氏差互,先后颠倒,不可胜计。其间赋多用『员来』,非读《秦誓正义》,安知今之『云』字乃『员』之省文 以『尧韭』对『舜荣』荣:《文苑英华》前序作「英」。,〔非读〕(服)《本草注》,安知其为菖蒲 又如切瑳之瑳、驰驱之驱、挂帆之帆、僊装之装,《广韵》各有侧音,而流浴改切瑳为效课,以驻易驱,以席易帆,以仗易装。今皆(止)[正]之,详注逐篇之下,不复 举。始雕于嘉泰改元春,至四年秋讫工。盖欲流传斯世,广熙陵右文之盛,彰阜陵好善之优,成老臣发端之志。深惧来者,莫知其由,故列兴国至雍熙成书岁月,而述证误本末如此。阙疑尚多,谨俟来哲。七月七日,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公、食邑一万伍千六百户、食实封伍千八百户臣周必大谨记。」
【文苑英华】
目录:
赋:天象一(天十首);天象二(日九首);天象三(日十首);天象四(日十一首);天象五(日十首);天象六(月十首);天象七(月十首);天象八(星十首);天象九(星斗天河,共十二首);〔天象〕十(星斗、天河,共十二首);天象十一(云十首);天象十二(云十首);天象十三(风十首);天象十四(雨十首);天象十五(露九首);天象十六(露、霜、雪共九首);天象十七(雷、雹、霞、雾、虹,共十首);天象十八(天仪、大衍,共五首);天象十九(律管九首);天象二十(气象、空、光明、骄阳,共十首)。岁时一(春、元日,共五首);岁时二(春令、中和节、春傩麦秋、七夕,共八首);岁时三(七夕、秋、冬大傩、岁,共九首);岁时四(寒、四,时、闰、漏共九首)。地类一(地土、地图、土牛,共九首);地类二(土、风、麈泥,共六首);地类三(山四首);地类四(山九首);地类五(山十首);地类六(山九首);地类七(石十二首)。水一(水十首);水二(水、水镜、水轮、曲水,共十首);水三(海、河、渭,共十一首);水四(潭、池、
共十首);水五(泉、湍水、泻沟,共九首);水六(沤、潢污、尺波、溺,共六首);水七(水九首);水八(水十一首);水九(井十首)。帝德一(二首,表附);帝德二(九首)。京都(西都、东都,共二首)。邑居一(城阙共九首);邑居二(桥、堤、市,共十首)。宫室一(明堂、宫共十一首);宫室二(殿二首);宫室三(象魏、楼,共八首);宫室四(台八首);宫室五(台九首);宫室六(台阁、厦、柱、础、阶、堂,共九首)。苑囿、朝会(共九首)。禋祀一(郊、大礼,共四首,表附);禋祀二(郊十首);禋祀三(九首);禋祀四(十首)。行幸一(七首);行幸二(九首)。讽谕(四首)。儒学一(十首);儒学二(十首);儒学三(十首)。军旅一(十一首);军旅二(十一首);军旅三(十首)。治道一(九首);治道二(十首);治道三(十首)。耕藉(田,农附九首)。乐一(筝、錞、琵琶、笙、箫、埙,共六首);乐二(箜篌、笛罄、匏、乐器,共十首);乐三(观乐、听乐、乐,共十首);乐四(十首);乐五(十一首);乐六(十首);乐七(琴九首);乐八(丝竹、声歌,共八首);乐九(舞十首)。锺鼓(十首);杂伎一(九首);杂伎二(八首)。饮食(九首)。符瑞一(十一首);符瑞二(十四首);符瑞三(十一首);符瑞四(十首);符瑞五(十一首);符瑞六(十一首)。人事一(九首);人事二(六首);人事三(六首);人事四(十首);人事五(十首);人事六(梦,九首);人事七(妇人,九首)。志一(四首);志二(七首);志三(二首)。射博奕(十二首)。工艺(九首)。器用一(鼎、剑,共十首);器用二(剑九首);器用三(衡、量、度、金柅,共十首);器用四(镜十首);器用五(书架、书轴、书袋、笔、砚,共十首);器用六(歌器、扑满,共十首);器用七((扇、如意、鹿)[麈]尾、剪刀、瓢,共十三首);器用八(九首);器用九(十首)。服章一(玉,九首);服章二(玉、象环、印、笏、冠,共十一首);服章三(衣、表、履、舄,共十一首)。图画(十首)。宝一(玉十首);宝二(玉十一首);宝三(珠十首);宝四(金十首);宝五(五首)。丝帛一(五首);丝帛二(十首)。舟车一(车十一首);舟车二(舟八首)。
薪火(十一首);畋渔(十一首)。道释(十首)。纪行(二首)。游览一(五首);游览二(八首)。哀伤一(三首);哀伤二(八首)。鸟兽一(兽十首);鸟兽二(兽十首);鸟兽三(兽十首);鸟兽四(兽十首);鸟兽五(鸟十二首);鸟兽六(鸟九首,表附);鸟兽七(鸟十二首);鸟兽八(鸟十一首)。虫鱼一(十一首);虫鱼二(十二首);虫鱼三(九首);虫鱼四(十四首)。草木一(木七首);草木二(木十一首);草木三(木十二首);草木四(竹九首);草木五(十首);草木六(五首);草木七(九首);草木八(十首)。
诗:天部一(日、月,共六十四首);天部二(月、星,共七十一首);天部三(雨七十七首);天部四(雪五十六首);天部五(雪、晴、霁,共五十八首);天部六(风、云、霜、露、雾、烟、霞、天河、虹蜺,共六十八首);天部七(元日、春、人日、上元、寒食、上已、夏、端午、伏日,共八十八首);天部八(秋、七夕、九日、冬、除夜,共八十八首)。地部一(山五十六首);地部二(山四十九首);地部三(山洞、峡石,共五十九首);地部四(海、江、潮,共六十一首);地部五(河湖、潭、水泉,共五十七首);地部六(泉、瀑布杂题,曲江、昆明、温汤,共六十七首);地部七(池游泛,共六十三首);地部八(池杂题,溪游泛,溪杂题,共六十五首)。帝德(六十首)。应制一((锡)宴、酺宴,共五十二首);应制二(侍宴七十二首);应制三(巡幸五十七首);应制四(巡幸、扈从,共五十七首);应制五(岁时六十七首);应制六(七夕、九日、雨、喜晴、雪,共六十三首);应制七(宫、台、宅,共四十三首);应制八(殿、楼、阁、亭园、幸宅,共七十首);应制九(昆明池、兴度池、降庆池、公主林亭、送公主,共七十四首);应制十(送饯四十三首);应制十一(寺院、宫观,共六十五首)。应令。应教(六十一首)。省试一(州、府试附,四十六首);省试二(州府试附,四十九首);省试三(州府试附,四十七首);省试四(州府试附,四十四首);省试五(州府试附,四十四首);省试六(州府试附,四十七首);省试七(州府试附,四十四首);省试八(州府试附,四十五首);省试九(州府试附,四十六首);省试十(州府试附,四十七首)。朝省一(趋朝、寓直,六十
四首);朝省二(寓直五十八首)。乐府一(五十四十首);乐府二(六十九首);乐府三(五十四首);乐府四(四十八首);乐府五(四十四首);乐府六(六十六首);乐府七(六十首);乐府八(四十六首);乐府九(三十六首);乐府十(六十三首);乐府十一(五十七首);乐府十二(四十二首);乐府十三(八十九首);乐府十四(四十七首);乐府十五(五十六首);乐府十六(四十首);乐府十七(七十一首);乐府十八(五十二首);乐府十九(四十七首);乐府二十(四十四首)。音乐一(乐、琴、筝、笙、琵琶、箜篌、箫、笛、杂乐,共七十六首);音乐二(歌、舞、歌妓,共七十二首)。人事一(宴集六十七首);人事二(宴集六十八首);人事三(宴集五十六首);人事四(宿会七十五首);人事五((逄)[逢]遇六十八首)。释门一(五十首);释门二(六十五首);释门三(五十九首);释门四(七十首);释门五(六十五首);释门六(六十九首)。道门一(仙五十八首);道门二(宫观六十四首);道门三(宫观、送赠道人,共五十九首);道门四(送赠道人、送宫人入道,共六十四首)。隐逸一(征君、居士、处士,共六十二首);隐逸二(处士、山人,共六十六首);隐逸三(山人、隐士,共七十五首)。寺院一(塔附,四十四首);寺院二(塔附,四十九首);寺院三(塔附,六十一首);寺院四(塔附,六十五首);寺院五(塔附,五十六首);寺院六(塔附,六十七首);寺院七(塔附,六十九首)。詶和一(三十七首);詶和二(四十一首);詶和三(四十四首);詶和四(五十九首);詶和五(四十八首);詶和六(六十七首);詶和七(五十五首)。寄赠一(三十首);寄赠二(三十首);寄赠三(二十九首);寄赠四(四十五首);寄赠五(三十一首);寄赠六(四十一首);寄赠七(四十九首);寄赠八(四十九首);寄赠九(五十一首);寄赠十(四十九首);寄赠十一(四十五首);寄赠十二(四十一首);寄赠十三(五十一首);寄赠十四(五十二首);寄赠十五(八十二首);寄赠十六(五十七首);寄赠十七(六十二首);寄赠十八(八十三首);寄赠十九(六十六首)。送行一(六十三首);送行二(六十三首);送行三(五十九首);送行
四(五十首);送行五(四十九首);送行六(六十九首);送行七(六十二首);送行八(六十首);送行九(六十二首);送行十(七十首);送行十一(六十四首);送行十二(五十六首);送行十三(六十八首);送行十四(七十八首);送行十五(七十一首);送行十六(五十七首);送行十七(六十首);送行十八(六十二首);送行十九(送人省觐七十六首);送行二十(歌附,赋物,送人,五十六首)。留别一(六十首);留别二(五十七首);留别三(七十七首)。行迈一(六十一首);行迈二(四十六首);行迈三(五十三首);行迈四(六十二首);行迈五(六十二首);行迈六(七十四首);行迈七(十二首);行迈八(奉使五十首);行迈九(奉使、馆驿,共六十四首);行迈十(馆驿八十首)。军旅一(讲阅、征(代)[伐]、边(寒)[塞]共七十六首);军旅二(边将六十四首)。悲悼一(追述三十七首);悲悼二(哭人三十八首);悲悼三(哭人六十一首);悲悼四(哭人六十二首);悲悼五(哭人、哭僧道、哭伎、送葬,共七十一首);悲悼六(坟墓五十五首);悲悼七(第宅五十九首);悲悼八(怀古四十八首);悲悼九(遗迹四十八首);悲悼十(挽歌八十六首)。居处一(宫苑、殿楼,共五十一首);居处二(楼七十一首);居处三(楼台共六十九首);居处四(阁台共六十三首);居处五(亭七十三首);居处六(亭六十九首);居处七(园斋八十五首);居处八(别业、村墅,共六十四首);居处九(村墅、山庄、田家,共六十四首)。郊祀(宿斋、祠庙,共六十四首)。花木一(牡丹、桃、杏、紫微,共五十三首);花木二(花七十五首);花木三(花、柳,共七十七首);花木四(松、 、桂、桧、桐、槐,共五十七首);花木五(竹、笋,共五十四首);花木六(果实、木藤,共六十八首);花木七(药、茶、兰、萱草、苔、苇、萍、枸杞、杂咏、木叶,共五十七首)。禽兽一(禽七十七首);禽兽二(禽、虫,共八十三首);禽兽三(虫、兽、鱼、龟,共六十七首)。
歌行:天。四时(共二十七首)。僊道(二十二首)。纪功征戍(共十四首)。音乐上(十九首);音乐下(二十三首)酒(十八首);草木(二十首)。书(十三首)。图书(十六首)。杂赠(十四首)。送别(十七首)。山石、
隐逸、佛寺(共二十二首)。楼台、宫阁、园亭、(经)[松]竹(共二十九首)。兽(十五首)。禽(十五首)。愁怨(十八首);服用(十八首)。博戏(十二首);杂歌上(三首);杂歌中(十二首);杂歌下(十七首)。
杂文:问答一(七契、七励,共十六首);问答二(七召、答蜀父老问,共九首);问答三(五首)。骚一(五悲文、吊屈辞,共八首);骚二(释疾文、祝疠文,共四首);骚三(十三首);骚四(七首);骚五(十首)。帝道(四首)。明道(三首)。杂说一(八首);杂说二(释(办)[辩]共十三首);杂说三(十一首)。辩论一(八首);辩论二(十七首);辨论三(五首);辩论四(十四首);辩论五(五首)。赠送(三首);箴诫(十三首)。谏(剌)[刺]杂说(三首)。纪述一(四首);纪述二(七首);纪述三。辩论(共十一首)。讽谕一(九首);讽谕二(九首)。论事(五首)。杂制作(三十八首)。征伐杂制作(共十六首)。识行杂制作(共九首)。纪事杂制作(共九首)。
中书制诰:北省一(侍中、中书令、门下侍郎、左右常侍,共二十七首);北省二(给事中、谏议,共三十三首);北省三(中书舍人、知制诰,共三十一首);北省四(起居郎、起居舍人、左右补阙,左右拾遗、通事舍人,共三十首)。翰苑(二十一首)。南省一(左右仆射、左右丞,共二十三首);南省二(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共二十首);南省三(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吏部侍郎,共十七首);南省四(兵部侍郎、户部侍郎、刑部侍郎、礼部侍郎、工部侍郎,共二十首);南省五(郎中,共二十三首);南省六(郎中,共二十三首);南省七(员外郎三十二首);南省八(员外郎,共三十三首)。宪台一(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共二十七首);宪台二(御史、知杂御史,共二十六首);宪台三(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共三十三首)。卿寺一(太常卿、宗正卿、光禄卿、卫尉卿,共二十三首);卿寺二(太仆卿、大理卿、鸿胪卿,卿太府卿,共二十五首);卿寺三(少卿,三十首)。诸监(少监,十九首)。馆殿(监官,附史馆修撰、校理、太常博士、秘书郎、著作郎、祭酒、司业、共三十一首)。环卫一(上将军、大将军,共二十四首);环卫二(将军,三十八首)。东宫官一(三太、三少、宾客、詹事,共二十六
首);东宫官二(庶子、中允、司义、谕德、赞善、洗马、舍人,共三十七首)。王府(二十七首)。京府一(京兆尹、河南尹、京府少尹、次府少尹,共二十八首);京府二(县令,三十五首)。诸使一(观察十六首);诸使二(防御十四首、团练八首)。郡牧一(刺史二十九首);郡牧二(刺史二十一首)。幕府一(副使、判官、记室、支使、推官,共二十七首);幕府二(幕职,共制二十三首)。上佐(长史、别驾、司马,共三十八首)。邑宰(簿,尉附,共三十五首)。封爵(封公、封侯、封伯、封子男爵,共二十二首)。加阶、开府、特进(共二十七首)。内官(内侍省,内谒者监局丞令,内官加恩共二十九首)。命妇(国夫人、太夫人、郡夫人、郡君、大君、县君、共二十四首)。
翰林制诏:赦书一(登极四首);赦书二(改元五首);赦书三(尊号四首);赦书四(尊号二首);赦书五(禋祀六首);赦书六(禋祀六首);赦书七(禋祀二首);赦书八(禋祀一首);赦书九(禋祀一首);赦书十(禋祀一首);赦书十一(禋祀一首);赦书十二(平乱五首);赦书十三(立太子六首);赦书十四(杂赦八首)。德音一(宣慰四首,放减十首);德音二(赈恤七首);德音三(赈恤六首);德音四(招抚五首);德音五(征伐五首);德音六(诛罪五首);德音七(杂德音十一首);德音八(杂德音七首)。册文一(皇帝即位六首,尊号四首);册文二(皇太子二十一首);册文三(诸王二十首);册文四(诸王十八首);册文五(皇后四首,公主九首,公主制七首);册文六(九锡六首)。制书一(命相二十五首);制书二(命相十七首);制书三(命相十七首);制书四(都元帅、副元帅、都统、招讨、异姓王,共七首)。制书五(节镇十四首);制书六(节镇十三首);制书七(节镇二十首(首)二十二首:原作「二十首首」,令按《文苑英华》卷四五四,该目下实二十二首,因据改。);制书八(节镇十四首);制书九(节镇二十三首);制书十(节镇十六首);制书十一(节镇十六首)。诏 一(命将、赐将士书,共九首);诏 二(朝集使十三首);诏 三(巡抚、宣抚、宣慰、巡察共十四首);诏 四(巡幸、搜贤、籍田、劝农,共十六首);诏 五(改革、兴复,共五首);诏 六(废置、条理共十一首);诏 七(戒励职官,戒
励风俗,禁制,共十九首)。批答一(答上尊号,答贺赦,答贺德音,共二十二首);批答二(答驾破贼,答贺表,答谢表,共二十七首)。蕃书一(回(体)[鹘],突厥,党项,共十三首);蕃书二(吐蕃十一首);蕃书三(吐蕃黠 斯,纥扢斯、南诏,共十三首);蕃书四(骠国,新罗,渤海,溪,契丹突骑施,护密,诸国,共二十六首)。铁券、青词、孍文(共十八首);策门、贤良、秀才(共十五道)。进士(十九道);进士、明经(共二十二道);进士、明经(共二十八道)。文苑、元经(共四道)。将相(八道)。宁邦、经国、长才(共九道)。方正、沈谋(共五道)。方正文苑(共七道)。方正(七道);方正(四道)。雅丽(二道);雅丽(四道)。直言(一道)。体用(二道);体用(二道);体用、直言(共二道)。直言(二道)直言、茂才(共二道);直言(一道);直言(一道)。帝王(十道);任官(十二道)。政化(十一道)。礼乐(五道)。刑法上(五道);刑法下(十道);平农商(八道)。历运、灾祥(共七道)。泉货、边塞(共十二道)。求贤、文学、射御(共十道)。判、干象、律历(二十三道)。岁时(十九道)。岁时雨雪傩(十九道)。水旱灾荒(二十一道)。礼乐(二十六道)。乐(十九道)师学(十六道)。勤学、堕教、师殁、直讲(共十六道)。教授文书(二十一道)。书数、师学、射、投(壸)、围棋(共二十七道)。射御(三十一道)。选举(三十道)。礼贤(二十七道)。祭祀一(天地、岳、渎,共十九道);祭祀二(山川、百神、宗庙,共十七道);祭祀三(封君、诸候、大夫,共十九道);祭祀四(杂祭祀二十八道)。丧礼上(二十七道)。丧礼下(二十六道)刑狱(二十八道)。田农(二十二道);田农(二十四道);田农(二十二道);田农(二十道)。田税、沟渠(共二十八道)。堤堰、沟渠、陂防(共二十三道);户贯、帐籍(共二十三道)。商贾(十八道);商贾、佣赁(共十七道)。封建、拜命、请命、职官(共二十一道)。为政(十五道)。县令(十六道)。县命、曹官、
小吏(共十九道)。继嗣、封袭(共二十三道);袭封孝感(共十八道);孝感(十七道)。畋猎(十七道)。卤簿、刻漏、印鉴、枕钧(共十三道)。军合上(十九道);军合下(十九道)。衣冠、扇、食、酒器、炭、槁、瓦(共十八道)。国城、官宅、墙井(共三十二道)。关门、道路(共三十一道)。钱帛、玉璧、果木(共二十三道);鸟兽(二十四道)。易卜、疾病、占相、妖言、巫梦(共二十三道)。杂判(三十七道)。双关上(十二道);双关中(十二道);双关下(十二道)。
表:贺登极、贺郊礼(共十六首);上尊号一(十二首);上尊号二(十五首)。封禅明堂(共十首)。后妃、太子(共十八首)。贺赦一(十六首);贺赦二(十七首);贺赦三(十一首)。贺祥瑞一(二十七首);贺祥瑞二(二十三首);贺祥瑞三(二十二首)。贺祥瑞四(十四首);贺祥瑞五(十六首)。贺捷一(十六首);贺捷二(十八首);贺捷三(十四首)。杂贺一(十五首);杂贺二(十四首)。迁祔、慰贺(二十一首)。宰相让官一(十五首);宰相让官二(十六首);宰相让官三(十一首);宰相让官四(十六首)。节察(剌)[刺]史让官(十七首)。文官让官(二十首)。藩王让官(杂让附,二十一首)。让起复(二十四首)。辞官一(十二首);辞官二(二十一首)。宰相杂谢一(十八首);宰相杂谢二(十七首)。藩镇谢官一(十六首);藩镇谢官二(十九首);藩镇谢官三(十七首);藩镇谢官四(十二首)。公卿杂谢一(十七首);公卿杂谢二(十六首);公卿杂谢三(二十一首)。谢亲属加官(二十三首)。谢文章(十二首);谢春冬衣(禄廪附,二十六首)。谢茶药(果子、彩帛附,二十三首)。节朔谢物(宴赐附,二十二首);节朔谢物(二十四首)。谢追赠官丧葬(二十六首)。谢诏 慰问(二十一首)。请听政(十八首)。请劝进及村岳行幸(十一首)。陈情一(十四首);陈情二(自叙附,九首)。请致仕一(十首);
请致仕二(谢附,十三首)。太子、公主上请(僧请附,十四首)。请朝观(十八首)。杂上请一(十三首);杂上请二(十七首);杂上请三(十九首)。进文章一(十七首);进文章二(十一首)。举荐(七首)。进祥瑞(十八首)。杂进奉、上礼食(共二十首)。边防一(八首);边防二(十首);边防三(屯田、仓牧附,十一首)。刑法一(九首);刑法二(十首);刑法三(十三首)。谏畋猎游宴(十三首)。谏营造(寺观、佛像、都邑,共六首)。上封事(六首)。杂谏论一(十一首);杂谏论二(十三首);杂谏论三(十三首)。遗表(七首)。笺(九首)。
状:谢恩一(十二首);谢恩二(二十二首);谢恩三(二十二首);谢恩四(十八首);谢恩五(二十三首);谢恩六(二十七首);谢恩七(二十首)。贺上(十一首);贺中(十三首);贺下(十七首)。荐举上(一十四首)荐举下(十三首)。进贡上(二十五首);进贡中(二十五首);进贡下(十五首)。杂奏状(二十一首)。陈情(十五首)。
檄:檄一(七首);檄二(六首)。露布一(四首);露布二(四首)。弹文(六首)。移文(八首)
启:谏诤(十一首)。劝学、荐士、贺官(杂贺附,共十四首)。谢官(十九首)。谢辟署(十九首)。谢赐赉杂谢(共二十六首);谢文序和诗(八首);上文章上(八首);上文章下(十七首)。投知一(九首);投知二(七首);投知三(九首);投知四(十首);投知五(十七首);投知六(十四首);投知七(十五首)。杂启上(十七首);杂启下(十六首)。
书:太子诸王(十三首)。宰相上(二首);宰相中(七首);宰相下、北省(共七首);省上(十二首);省下(七首)。节度上((剌)[刺]史附,四首);节度下((剌)[刺]史附,八首)。幕职上(二首);幕职下(二首)。州县(二首);刑法上(三首);刑法下(四首)。谏诤上(五首);谏诤下(六首)。赠答上(十三首);赠答中(五首);赠答下
(十二首)。文章上(四首);文章中(十二首);文章下(七首)。边防上(七首);边防中(五首);边防下(七首)。劝谕上(四首);劝谕下(四首)。宗亲上(七首);宗亲下(四首)。交友上(五首);交友下(三首)。道释(隐逸附,九首)。荐举上(铨选附,十首);荐举下(一首)。经史(十首)。迁谴上(七首);迁谴中(八首);迁谴下(二首)。杂书(六首)。
疏:封建、行幸、边防书籍(共十三首)。直谏(九首)。选举(五首)。刑法(八首)。货殖上(三首);货殖下(一首)。水旱杂疏(共八首)。
序:文集一(三首);文集二(四首);文集三(八首);文集四(六首);文集五(八首);文集六(七首);文集七(七首);文集八(二首);文集九(九首)。游宴一(二十首);游宴二(十九首);游宴三(二十一首);游宴四(十六首)。诗集一(九首);诗集二(八首);诗集三(九首)。诗序一(二十一首);诗序二(十六首);诗序三(十八首)。饯送一(十六首);饯送二(二十二首);饯送三(二十六首);饯送四(十九首);饯送五(二十四首);饯送六(二十六首);饯送七(二十四首);饯送八(二十三首);饯送九(十九首);饯送十(十三首);饯送十一(二十二首);饯送十二(二十四首);饯送十三(十七首);饯送十四(二十一首);饯送十五(十五首);饯送十六(十四首)。赠别(共十八首)。杂序一(九首);杂序二(八首);杂序三(十三首);杂序四(八首)。
论:天道(共十首)。阴阳(七首)。封建(七首)文(九首)。武(八首)。贤臣(十一首)。臣道(十一首);政理(七首)。
释:食货(共七首);兄弟、宾友(四首)。刑赏(六首)。医卜相时令(共十首)。兴亡上(三首);兴亡中(六首);兴亡下(八首)。史论一(六首);史论二(十四首);史论三(八首);史论四(十首);杂论上(十首);杂论中(八首);杂论下(
十三首)。
议:封禅、郊祀、庙乐(共九首)。明堂(十首)。宗庙(十一首)。祭祀(十首)。选举(十首)。冠冕、经籍(共六首)。丧服(七首)。刑法(八首)。货食、边防(共八首);杂议(十一首)。连珠、喻对(共五十八首)。
颂:帝德上(四首);帝德中(四首);帝德下(十五首)。颂德上(六首);颂德下(二十五首);宫阙上(九成宫一首);宫阙下(三首);杂颂上(二首);杂颂下(七首)。
赞:帝德、圣贤(共四十九首)。佛像上(二十首);佛像中(道像附,二十二首);佛像下(七首)。写真(二十五首)。图画杂赞(共三十一首)。
铭:纪德(三首)。塔庙上(画像附七首);塔庙下(八首)。山川(十七首)。楼观、关防、桥梁(共十四首)。器用(十七首)。杂铭(十三首)。
箴:杂箴(共二十三首)。
传:传一(三首);传二(六首);传三(六首);传四(七首);传五(十三首)。
记:宫殿(一首)。厅壁一(中书、翰林,共六首);厅壁二(尚书省、御史台,共九首);厅壁三(寺、监、府、署,共七首);厅壁四(藩镇、州郡上,共八首);厅壁五(州郡中,七首);厅壁六(州郡下、监军、使院、幕职上,共八首);厅壁七(幕职下,州上佐、州官上,共八首);厅壁八(州官下、县令上,共十一首);厅壁九(县令下、丞、簿、尉上,共十首);厅壁十(簿尉下,宴(响)[飨],共八首)。公署上(七首);公署(四首);馆驿、楼上(共九首);楼下、阁上(共九首)。城(四首)。城门、水门、斗门、桥、井(共九首)。河渠(五首)。祠庙上(八首);祠庙下(七首)。祈祷(二首)。学校校讲论文章(共十首)。释氏一(寺院上,共七首);释氏二(〔寺〕院下、佛像上共九首);释氏三(佛像下、经上,共十首);释氏四(经下、塔、石柱、石阶,共八首);释氏五(幢、方丈、西轩、僧,共八首)。观尊像(童子,共七首)。宴游一(宴游、溪谷、丘、园、圃,共十四首);宴游二(亭上,九首);宴游三(亭中,十首);宴游四(亭下,十一首);宴游五(居处、堂上,八首);宴游六(堂下,泉、瀑、池上,共八首);宴游七(池下、竹、山石,共八首)。纪事上(六首);纪事下
(六首)。刻候、歌乐、图尽(共十首)。灾祥、质疑、寓言(共八首)。杂记(七首)。
谥哀册:谥册(四首)。哀册上(四首);哀册下(七首)。后妃上(七首);后妃下(七首)。太子(八首)。
谥议:谥议上(十八首);谥议下(十二首)。
诔:诔一(四首);诔二(五首)。
碑:封禅(一首)。儒一(二首);儒二(六首);儒三(三首)。道一(二首);道二(三首)。释一(三首);释二(三首);释三(二首);释四(二首);释五(二首);释六(三首);释七(四首);释八(二首);释九(四首);释十(四首);释十一(四首);释十二(三首);释十三(三首);释十四(四首);释十五(四首);释十六(三首);释十七(五首);释十八(五首);释十九(四首)。德政一(四首);德政二(二首)。纪功一(三首);纪二(平淮西,二首)。隐居、孝善(共四首)。遗爱(三首)。台(一首)。陵庙(四首)。祠堂(二首)。祠庙一(五首);祠庙二(三首)。家庙一(三首);家庙二(三首);家庙三(三首)。将相一(二首);将相二(三首);将相三(二首);将相四(三首);将相五(二首);将相六(二首);将相七(三首)。王爵一(二首);王爵二(三首);王爵三(三首)。职官一(北省三首);职官二(北省、翰林,共五首);职官三(南省一四首);职官四(南省二三首);职官五(南省三三首);职官六(南省四四首);职官七(寺、监五首);职官八(东宫官一三首);职官九(东宫官二三首);职官十(东宫官三三首);职官十一(王府三首);职官十二(诸将军一二首);职官十三(诸将军二三首);职官十四(诸将军三三首);职官十五(诸将军四三首);职官十六(诸将军五四首);职官十七(诸将军六三首);职官十八(诸将军、将校,五首);职官十九(都督一二首);职官二十(都督二二首);职官二十一(都督三五首);职官二十二(节度一二首);职官
二十三(节度二三首);职官二十四(节度三二首);职官二十五(节察防团使副四首);职官二十六(留守、少尹共三首);职官二十七((剌)[刺]史一三首);职官二十八((剌)[刺]史二四首);职官二十九((剌)[刺]史三四首);职官三十((剌)[刺]史四四首);职官三十一((剌)[刺]史五三首);职官三十二((剌)[刺]史六四首);职官三十三(长史一二首);职官三十四(长史、二司马,共六首);职官三十五(别驾、判官,共三首);职官三十六(州官三首);职官三十七(县令一二首);职官三十八(县令二,丞、尉附,共四首)。宦官上(五首);宦官下(二首)。妇人上(六首);妇人下(四首)。
志:皇亲(八首);宰相一(四首);宰相二(二首);宰相三(二首)。职官一(六首);职官二(五首);职官三(七首);职官四(六首);职官五(四首);职官六(七首);职官七(四首);职官八(京官附,七首);职官九(六首);职官十(四首);职官十一(六首);职官十二(五首);职官十三(六首);职官十四(五首);职官十五(六首);职官十六(四首);职官十七(五首);职官十八(七首);职官十九(八首);职官二十(五首);职官二十一(五首);职官二十二(十二首)。杂一(七首);杂二(十二首)。妇人一(十首);妇人二(八首);妇人三(八首);妇人四(八首);妇人五(八首);妇人六(八首);妇人七(六首)。墓表(七首)。
行状:行状一(三首);行状二(三首);行状三(三首);行状四(二首);行状五(三首);行状六(五首);行状七(四首)。
祭文:交旧一(十三首);交旧二(十一首);交旧三(十二首);交旧四(十首);交旧五(十五首);交旧六(十二首);交旧七(七首);交旧八(八首);交旧九(十三首);交旧十(十三首);交旧十一(十一首);交旧十二(八首);交旧十三(四首)。亲族一(十一首);亲族二(九首);
亲族三(七首);亲族四(十五首);神祠一(祭、禜、禡、褐、十七首);神祠二(祈祷十三首);神祠三(报赛十九首)。古圣贤(十三首)。哀吊上(十三首);哀吊下(九首)。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校勘经籍
校勘经籍
【宋会要】
淳熙四年十月五日,诏临安府校正开雕《圣宋文海》,专委秘书郎吕祖) ([谦]。既而祖谦言:「《文海》元是书坊一时刊行,去取未精。名贤高文大册,尚多遗落。今乞一就增损,仍断自中兴以前铨次,庶几可以行远。」从之。
六年二月八日,诏:「秘书郎吕祖谦编次《文海》采取精详,观其用意,有益治道。可除直秘阁,添差浙东安抚司参议官。」祖谦以病丐祠,故宠之。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献书升秩
献书升秩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八月,以乡贡进士孟瑜为光州固始县主簿。瑜长沙人,尝着《野史》三十卷。石熙载在湖南时,瑜尝出入门下,颇见厚。至是来献,其所著书,熙载以言,而有是命。
雍熙三年正月,著作佐郎乐史献所著书《贡举事》二十卷、《登科记》三十(二)卷、《题解》二十卷、《唐登科文选》五十卷、《唐孝悌录》十五卷、续五卷、《续卓异〔记〕》三卷。太宗嘉(定)[之],以史为著作郎,直史馆。
淳化三年七月,翰林承旨苏易简献故著作郎直史馆罗处约平生所著文十卷,号《东观集》。易简与处约俱蜀人,少相友善。哀其死也,收拾遗草上之。诏藏史馆。
至道元年五月十九日,同州冯翊县民李元真诣阙献《养蚕经》一卷,有司以非前代名贤所撰,不敢以闻。帝遽索观之,怜其不忘本业,留书禁中。赐元真钱一万。
二年四月,知长州乐史献《总仙集》三十七卷,并《目录》四卷。帝宣示宰臣等,称其从政之余,能有諲述,诏付史馆。
真宗咸平二年五月该条内容与上下文不协,原眉批:「咸平二年条,可归召试除职。」,比部员外郎刁衎献《本说》十卷,召试学士院,授秘阁校理。
三年四月,直昭文馆勾中正上石本大小篆、八分三体书《孝经》。真宗召至便殿坐,问其直馆凡几岁。中正言:「太平兴国二年自潞州录事召入,太宗擢寘馆殿」。帝又问所书《孝经》几许时方毕,曰:「凡十年。」遂赐金紫。藏其
书于秘阁。仍命别进三本送三馆。
八月二十四日,又赐中正诏书曰:「汝志在儒书,精通字学。得史籀之旧法,见蔡邕之古文。深穷旨归,老益遒健。省阅之外,嘉孍尤多。」
八月十八日,翰林学士承旨宋白言:「看详烂柯山人蔡望所进《新注阴符经》,难于施行,乞付史馆。」从之。望特授中岳庙主簿。
四年正月,武胜军节度使知河南府李至表上故史馆编修杨文举所注尹玉羽《春秋字源赋》,诏以赋送秘阁,赐文举子宁同学究出身。
十二月,工部侍郎致仕朱昂上《资理论》三卷,诏付史馆,仍令写本留中。
六年五月,知广州(陵)[凌]策献《海外诸蕃地里图》。
八月,太仆少卿直秘阁钱惟演上《咸平圣政录》二卷。
景德元年五月,直昭文馆宋惟翰献新注扬雄《太玄经》十卷,诏付史馆。
二(十)[年]十一月,二年:原作「二十」,眉批:「渭清按:『二十』是二年之误」。因据改南郊卤簿使王钦若上《卤簿记》三卷,诏奖之,《记》付史馆。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以怀安军鹿鸣山人黄敏为本军助教。敏通经术,尝注《九经余义》四百九十篇。转运使滕涉以其书上进,帝令学士晁迥等看详,迥等言:「所著撰甚有可采。」故特有是命。
九年九月六日,大理寺丞郭昭度上其父翰林侍读学士贽集三十卷,诏赐名《文懿集》,仍付史馆。贽谥文懿,因以名集。
天禧二年七月十八日,富顺监言:「本监神龟山人李见撰《易枢》十卷。」诏附递以闻。
五年五月,太常博士郑向表进所撰《五代开皇纪》三十卷,及《天
禧圣德颂》一首,求试。诏令与优便任使。
仁宗天圣元年七月十七日,龙图阁直学士冯元、御史中丞刘筠、知制诰钱易、龙图阁(侍)[待]制縢涉、刘烨、知杂蔡齐表上徐州文学刘颜集《辅弼(召)[名]对》并目录四十一卷,诏颜与家便簿、尉,仍谕宰臣等以所进书甚有可采,见令录本,以备观览。
九月十六日,中书门下言:「将作监致仕胡(但)[旦]先撰《汉春秋》一百卷,久未进纳。」诏令本州岛附递进纳,候(致)[至]取旨。
二年二月,州以旦书上进,诏授秘书监致仕,仍命一子为京寺主簿。
二年六月,故司空致仕赠中书令张齐贤妻临淮郡夫人柴氏上齐贤《文集》,仍言孙男子奭进士登第,历官两任,乞为末品京官。诏与奉礼郎。
五年二月,知宁州杨及上《重修五代史》。仁宗曰:「五代乱离,事多浅近。」宰臣王曾等曰:「五代安危之迹,本末昭然,其余可为鉴诫,而不足师法。」帝深以为然。
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十二日:《玉海》卷四七作「二十一日辛卯」。,秘书监致仕胡旦上《演圣通论》七十二卷、《五代史略》四十三卷、《将帅要略》五十三卷,乞给赐钱米,充纸札之费,仍乞男彤赐一名目。诏襄州旧俸外,月特给米麦各三石,彤与文资官。
景佑元年正月十三日,刑部员外郎、河北转运使王沿上《春秋集传》(五十)[十五]卷。帝嘉其好学,降诏奖谕。仍加直昭文馆。
十月十三日,知制诰丁度上《春牛经序》,诏编修院令司天监再看详,写录以闻。编修院言:「与司天监王立等看详修定,乞改名《土牛
经》,送崇文院镂板颁行。」从之。
十二月二十一日,都官员外郎充崇政殿说书兼国子监直讲贾昌朝上言:「撰到《春秋要论》五册,如堪圣览,乞付臣点句及音切字,乞进纳。」诏昌朝令舍人院试。
宝元二年二月一日,太常丞詹庠上《君臣龟鉴》六十卷。诏书奖谕,仍令审官院与先次差遣。
康定元年三月十八日,太子中允阮逸上《锺律制议》并图三卷,诏送秘阁。
七月五日,集贤校理李昭遘上《太宗晋邸圣制》三卷、《永熙政范》二卷。降诏褒谕。
九月四日,翰林学士晁宗悫等上大理评事苏舜宾集《献纳大典》一百卷。翰林学士王尧臣等上前渭州军事推官魏庭坚撰《四夷龟鉴》三十卷。殿中丞充武胜军院伴读王琥献《平戎万略》。大理寺丞王缜上《少阳佳范》十卷。诏舜宾、庭坚候得替与试,琥、缜降诏奖谕,书并送史馆。
十二月十七日,翰林学士王尧臣上通判滑州秘书丞蔡亶撰《通志论》十三篇,「备言攻守之策,如其可采,乞于陕西缘边任使。」诏知干州。
二年二月十日,右班殿直阁门祗候濠州都监赵珣上所撰《聚米图》,诏(询)[珣]赴阙。
八月,诏臣僚子孙进纳家集,须得尽以编录。如或分次重迭投进,苟求恩泽者,仰中书勘会以闻,必行朝典。
庆历五年闰五月闰五月:《长编》卷一五六本年作「六月」。,龙图阁直学士欧阳修上泽州进士刘羲叟注释司马迁《天官书》及着《洪范灾异》,召试舍人院,命以为试大理评事。
六年七月九日,参
知政事宋庠上所撰《纪年通谱》。庠取十七代正史,并百家杂说,凡正伪年号成一书,诏送史馆。
八年三月,中书言臣僚子孙将父祖文集编进,陈乞恩泽,多是亡殁多年,狂妄侥求。诏今后丞、郎并龙图阁直学以上,薨卒五年内,如有家集,并许亲的子孙投进,当议送两制看详。如文章典雅,为众所推,即具闻奏,特与依例施行。其文集仍(乞)[付]馆阁。
皇佑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大理评事孙坦进《周易析蕴》十卷。帝赏其(勒)[勤]博,命任回与试馆职。
十二月十二月:苗校:《长编》卷一七一本年、《群书考索 后集》卷一六作「十月」。,观文殿学士丁度等上前后《汉书节义》赐名曰《前史精要》。
四年二月,宗室右屯卫大将军克继上《广夏竦所集古文韵》六卷。帝谓辅臣曰:「宗室中向学者鲜,独克继孜孜于字学,宜降诏奖谕,仍以其书送秘阁。」
五月二日,以太常丞致仕代渊为祠部员外郎致仕,以臣僚上其所著《周易旨要》二十卷,而帝嘉其高尚,故特宠之。
五年六月,皇侄右神武大将军宗谔上《治原》十五卷,降诏奖谕。
七月,蕲州判官李虚一上《溉漕新书》四十卷,诏送河渠司,以备检阅。其书盖记古今河渠事。虚一特循一资。
闰七月二十五日,以益州布衣章为本州岛助教,以田况上其所撰扬雄《太玄经发隐》三篇,特录之。
十一月,管勾司天监公事周琮上《军中占》三卷,诏送秘阁。
至和元年九月,翰林学士王洙上《周礼器图》。先是,洙讲《周礼》,帝因命画车服、冠冕、笾豆、簠簋之
制及图,成而上之。
十二月十八日,广南西路转运判官宋咸上所著《周易》十卷,下两制看详。翰林学士杨察等乞送馆阁,仍加褒谕。从之。
二十七日,睦州团练使宗谔上纂历代宗属事迹六卷,名曰《太平盘维录》。降诏奖谕。
三年正月三年正月:苗校:《长编》卷一七八系于至和二年正月庚辰。,定州乡贡进士赵肃上《兵民总论》十卷。诏免将来文解省试,虽不合格,令贡院特以名闻。
九月,诏臣僚进家集,自(令)[今]量与支赐,更不推恩。
。今偶录其事,纂成三册。并北庭建国而来僭位之人子孙图一本。」诏许进入,仍转官移通判陈州。 嘉佑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通判黄州赵至忠言:「陷蕃年深,异类之种,皆耳目所
五月十六日,国子博士寇諲进祖准文集一十卷,诏以准曾任宰相,文集特送馆阁,諲赐银绢各五十疋两。
十一月二十七日,屯田郎中宋咸上所注《论语》。司封员外郎吴秘上所注《(大元)[太玄]经》及《音义》。集贤校理(河)[何]涉上所著《治道中术》三十篇。并降敕奖谕,书送秘阁。
三年闰十二月,皇侄右千牛卫奖军克頠上《周礼乐图》降 奖谕。
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权广南西路转运使宋咸上所注《杨子》及《孔丛子》,赐三品服。
七月十七日,赐故度支员外郎、集贤校理何涉子前永兴军临潼县主簿,(接)[给]钱百千。以果州上涉所撰《春秋本旨》五卷,及判河州府文彦传奏「乞赐涉赠官,仍优录其子孙」故也。
八月,殿中丞致仕龙昌期上所注《周易》、《论语》、《孝经》、《道德》、《阴符经》,诏赐五品服,绢百疋。即而翰林学士(殴)[欧]阳修等以为异端害道,不可以推奖,乃夺所赐服而罢遣之。
五年五月五年五月:苗校:「《长编》卷一八五嘉佑二年四月辛未条小注作『六年五月』。」,国子博士赵至忠献《契丹蕃汉兵马机密事》十册,并《契丹出猎图》,诏赐银绢一百疋两。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七日,尚书驾部员外郎、通判保州路纶献其父振所纂《九国志》五十卷,诏付史馆。振在真宗时知制诰,所谓「九国」者,吴杨行密、南唐李升、前蜀王建、后蜀孟知祥、闽王潮、(东)[北]汉刘崇、南汉刘隐、楚马(商)[殷]、西楚〔高〕季兴、吴越钱(璆)[镠]。行密等当五代时,分据州县以自立,其实十人,而振以为九国者,以前、后蜀同一国名也。(以上《国朝会要》)
【续会要】
神宗熙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明州鄞县草茅王上篆书《正宗要略》三卷,命为御书院祗候。
五年八月十一日,诏颍州令欧阳修家上修所撰《五代史》。
六年九月三日,虞部郎中赵至忠上虏廷伪主宗族、蕃汉仪制、文物宪章、命将出师、攻城野战次第,兵众户口、州城钱粟都数,四至邻国、远近地里、山河古迹等,共十一册,并戎主阅习武艺,于四季出猎射虎等图,各二副,外有戎主登位仪制图、拜木叶山图,并入国人使宴图。诏赐绢三百疋。
八年七月四日,右谏议大夫沈立进《都水记》二百卷、《名山记》一百卷。降诏奖谕。
九年正月十三日,宣(宗)[徽]北院使王拱辰上《平蛮杂议》十篇,诏送安南招讨使。
八月八日,诏宰臣王安石,令具故男雱所注《孟子》入进。
元丰元年闰正月十二日,大名府元城县主簿吴璋上所注《司马穰苴兵法》三卷。诏送武学看详。其后,武学言义有可采,诏璋候武学教授有阙,试兵机时务策一道取裁。
五月二十三日,前守化州文学赵世卿进《安南边说》五篇,及自陈安南战棹司差使有功。诏世卿与正官,注荆湖南路主簿。
三年五月十五日三年五月十五日:苗校:《玉海》卷六一、《长编》卷二九八作:元丰二年,五月十四日辛巳。,太子少师致仕赵 上所集《谏林》,上批:「可降诏奖谕,庶以劝为学老而无斁者。」
六年五月四日,舒州防御使克敦进父保
静军节度使萧国公承干文集十卷。诏:「承干父子,世以艺文儒学名于宗藩,在朝廷旌善与能之义,宜有宠褒。可加赠安定郡王,克敦降诏奖谕。」
哲宗元佑四年六月十八日,吏部侍郎范百禄进所撰《诗传补〔注〕》二十卷。诏以其书送秘书省。
五年十一月一日,给事中范祖禹言:「太祖时,以聂崇义所撰《三礼图》画于国子监讲堂。伏见太常博士陈祥道专意礼学,所进《礼书》一百五十卷,比之聂从义图,尤为精密。乞送学士院及两制或经筵,看详如何施行,请付太常寺,与聂从义图 用。」诏送两制看详以闻。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工部侍郎兼权秘书监王钦臣言:「高丽献到书内有《黄帝针经》,篇(秩)[帙]俱存,不可不宣布海内,使学者诵习。」依所请。同日,翰林侍读学士、国史院修撰范祖禹言:「太常博士陈祥道《注解仪〔礼〕》三十二卷,精详博洽,非诸儒所及。乞下两制看详,并所进礼图付太常,以备礼官讨论。」从之。
绍圣二年正月十七日,国子司业龚原等言:「故相王安石,在先朝尝进《尚书洪范传》,解释九畴之义,本末详备。乞雕印颁行,以便学者。」从之。
三月九日,龚原言:「赠太傅王安石,在先朝尝进其子雱所撰《论语》、《孟子义〔乞〕》,取所进本雕印颁行。」诏令国子监录本进纳。
五月二十八日,国子监看详,尚书左仆射章惇奏兴化军处士张弼所著《易义》,可备采录。诏张弼与葆光处士,其《易义》送秘书省。
十一月
八日,龚原请下王安石家取所进《字说》雕印,以便学者传习。从之
徽宗崇宁元年四月二十九日,礼部言:「知怀安军雍黄中言『乞将本军金堂县前任雅州严道县令谢湜所撰《周易义》十二卷、《春秋义》二十四卷、《总义》三卷,投进。』本部勘会今来所乞事,缘元符令文系于元佑敕内删去『诗赋杂文(字)[书]札』六字。看详意义已明。近来尚有申乞投进之人。欲乞申明行下,如有进献诗赋杂文书札之人,在外即令所在州军自陈,委本处知、通;在〔内〕即经礼部,委国子监长、贰取索看详。如实可采,即行保明进纳。」从之。
大观四年正月九日,登仕郎新授守潭州长沙县丞朱克明言:「伏见许氏《说文》,其间字画形声,多与王文公《字说》相戾。辄于许氏《说文》部中,撮其尤乖义理者,凡四百余字,名《字括》。」诏克明除书学谕。
政和元年四月十七日,详定《九域图志》何志同等奏,送到新汉州教授陈坤臣所进《郡国人物志》一部,合一百五十卷。送编修《九(阅)[域]志》所看详。据编修官陆修等状:「看详所进《郡国人物志》,包括诸史,上下千载间,文婉而事详,因成一书,可藏诸馆阁。缘汉、晋郡国之境与今不同,人物往往不合,窃虑不须编入《九域志》。」诏依奏,其书送秘书省。陈坤臣与改合入官。
七年二月十一日,诏:「唐耜进《字说集解》三十册,极有功力,有助学者。与知州差遣。其《字说集解》令国子监传示学生。」
宣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诏朝请郎、直秘阁管勾江州太平观林虚直龙图阁,以所进文集可采,故有是命。
七年八月二十九日,诏新知虢州安泳进《周易解义》,特赐进士出身。
钦宗靖康元年六月六日,诏朝请郎知(杨)[扬]州叶焕于政和八年曾进《继明集论》,言嫡长建储之意,兼闻其人明爽有词学,可召赴阙,量才擢用。焕先于宣和四年四(日)[月]上《继明集论》总六十五卷。时焕权发遣兴元府,以狂妄犯分,送吏部,与监当。至是召用。(以上《续国朝会要》)
【中兴会要】
高宗建炎四年六月二日,诏令婺州州于进士李季处,取索所献编次传习异书。选见任官一员,官给纸札誊写。即令所委官,同李季点对,申送前来。内李季日给食钱一贯。
七月二十九日,礼部尚书谢克家等言:「伏见故翰林学士范祖禹所著《唐鉴》,既已进及《仁皇训典》、《帝(书)[学]》二书,有益治道,可备睿览。今祖禹之子前宗正少卿冲,寓居衢州,望下本州岛,给以笔札,令冲勘读投进。」从之。
绍兴元年六月三日,诏明州慈溪县丞诸葛行言上家藏《国朝典训》等书,特补行言兄行仁将仕郎。初,行言先以其书投献,与转两官。而行言自陈:「此书皆系父兄(自)[历]年(褒)[裒]集,乞将转官恩改授兄行仁一官,庶几得以自安。」特从其请。
七月七日,监行左都进奏院章效上(殴)[欧]阳修纂《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诏降付太常寺,仍令秘书省逐旋借本,校勘抄录,藏于本省。
九月十九日,秘书少监程俱上所编《麟台故事》五卷,诏送秘书省。
二十一日,进呈次,富直柔曰:「近张冲等进《太(乞)[乙]光照辩误归正论》十首,送赵公竑看详。」上曰:「其书可用否 」秦桧曰:「臣素不习其书。」上曰:「朕从来不好问占卜术数,此皆无益于治要。当修人事,以承天命耳。」直柔曰:「人主造命,固不当问命。」上曰:「极是。」
三年六月九日,大理卿李与权言:「尝历考
典籍,凡圣贤所以立言垂训,与夫往昔君臣刻意庶狱之事,断章取义,类聚条分,凡三百事,列十门,总为一书,名曰《士师龟总》,写成五册。望赐宣取。」诏令与权别录副本,缴申尚书省。
四年九月六日,诏:「史馆校勘邓名世以所著《春秋〔四〕谱》六卷、《辨论谱说》十篇、《古今姓氏书辨证》(十四)[四十]卷来上,赐进士出身。」
五年四月一日,诏:「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胡安国,经筵旧臣,令以所著《春秋传》纂述成书进入,以称朕崇儒重道之意。」十年三月,书成来上,降诏奖谕。既而(摧)[推]恩,除宝文阁直学士,仍赐银绢三百匹两。
六月三日,起居郎兼侍讲朱震言:「故龙图阁直学士、左朝请大夫(到)[致]仕杨时,学有渊源,行无瑕玷,尝着《三经义辨》,有益于学。(日)者许令本家进入,诏旨方颁,时已沦谢,恐此书遂致散落,诚为可惜。望下南剑州取索,抄录投进。」从之。至绍兴十年,时子适止以父解《中庸篇》及《论语义》来上,与适升等差遣。
七月八日,衢州进士毛邦彦献《春秋正义》,诏赐绢三十匹。
六年二月六日,诏迪功郎林儵以纂述《易》书来上,特循两资,与堂除差遣。
三月六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纲上靖康间编修到《奉迎录》,诏送史馆。
五月十二日,左朝请大夫,充秘阁修撰、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林虡以先臣希元丰中所修《宝训》副本(善)[缮]写来上,诏送史馆。
二十四日,成忠郎李沇以高祖文易所编《皇
宋大典》三卷来上,诏其书送秘书省,李沇与转一官。
八月三日八月三日:《玉海》卷六二作「五年四月庚午」。,中书门下省言:「右中奉大夫,直宝文阁曾纡男右通直郎惇,亲赍祖布所著《三朝正论》(直)[真]迹投进,已送史馆。缘曾纡身故,诏惇与转一官,仍令户部支赐银绢一百匹两。
六日,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兼资善堂翊善朱震言:「奉诏看详文旦《春秋要义》,及校正崔岩上祖先子方著述《春秋经解》,乞与推恩。」诏文旦转一官,岩补上州文学。
十九日,诏:「前国学生冯邦杰所进《注孙子》,文详意备,实见用心。可赐绢二十疋。」
九月二十七日,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兼侍(请)[讲]陈与义言:「看详进士何畴进《孙子解》全备,见其用心,粗可观览。又成忠郎徐衡进《诸葛武侯书》,观其文理,恐是后人附托,非亮之书。或可存之,以备广览。」诏何畴、徐衡并令户部赐束帛。
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诏林保所献《中兴龟鉴》颇有可采,可特赐紫章服,其书令进入。
七月十二日,左朝请大夫、充徽猷阁待制邵(溥)[博]上先臣伯温所著《辨诬》,诏送史馆。
闰十月三日,诏江浚明献《阵图策》,颇有可采,赐绢十疋。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右迪功郎李时雨上《玉垒忠书》,文采议论,俱有可采,可循一资一资:《建炎要录》卷一一七该年作「二资」。。
八月二十三日八月:前文已叙至十一月,此夏出「八月」顺序有错落。,夔州州学教授李昌言,请献所撰《要览》,见在本任,诏令本州岛取索,实封以进。
四月十五日八年:原一尢。按上文叙七年事,下文叙九年事,皆在有文唯此两年之间四月、五月、六月三条,一尢系年。疑脱,兹据上下文补。,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兼资善堂翊善朱震言:「奉诏看详布衣王悱《孝
经解义》,推广孝弟,言有可采。」诏赐绢三十疋。
五月六日,诏布衣柴宗愈上《(忠)[中]兴圣统》,博采传记,次序详明,其言有补。与兑文解一次。
六月五日,知简州李授之上所著《易解》,诏送秘书省。授之与除直秘阁。
九年正月一日,诏左朝奉郎新差通判阆州勾龙庭实编类《春秋三传》,至《十七史》,共二十部,令临安府给纸札,缮写以进。
十五日,右承事郎主管台州崇道观王铚以编集哲宗皇帝元佑八年补录及《七朝国史》来上,诏特转一官。
十年正月二十九日,诏(殴)[欧]阳安永上祖宗《龟鉴》,令户部赐束帛,仍令秘书省录本进入。
七月一日,左奉议郎试中书舍人王鉌言:「左朝请大夫邓合献《稽古武备集》,看详所献文字,援引该贯,备见用心。」诏()[合]与升等差遣。
十月十六日,枢秘都承旨周聿言:「泉州进士王文献注解《司马车巂》二万余言,用心精专,颇有文理。其间时有舛误。」诏文献特与免解一次。
十二月十日,国子监言:「国学永免解进士程全一进《孝经解》,发明经意,有足观采。」诏与差充太学职事。
十一年六月十五日,诏抚州布衣吴曾进《春秋左氏传发挥》等书,据立议证此句疑当作「据证立议」。,多有可观。特与补右迪功郎。
十一月二十七日,诏布衣林独秀所进《孝经指解释义》虽不尽明,而文理稍通。令户部倍赐束帛。
十二年十二月二日,诏进士董自任所上《春秋总鉴》,委有可采,与永免文解,差充太学职事。其
书送秘书省,录本进入。
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秘书省言:「看详左朝散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王普所进先臣宾讲《论语口义》,议论纯正,有补治道。」诏送史馆。
闰四月二十一日,进士蔡直方撰到《椒通览》二册,与永免文解。
五月十一日,中书后省言:「看详左迪功郎何(补)] [上《中兴龟鉴》,学术通明,议论纯粹。观其所陈,有补治道。」诏与转一官。
八月二十三日,诏湖南路安抚司 议官王铚上《太(元)[玄]经解义》等,令户部赐银三百两。其后又进祖宗《八朝圣孝通纪》,《论语》,转一官。
九月十八日,衢州布衣柴翼〔益〕上《春秋尊王聚断》。上谓辅臣曰:「柴翼所进《春秋》,止是编成门类,后立说甚无意思。朕以为大率说经,不可远三纲五常之道。若好立异,便须穿凿,不足道也。」
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左朝奉郎知荣州杨朴进《礼部韵括遗》,诏转一官。
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诏贵州文学刘翔所进《易解》,通达经旨,与教授差遣。
十六年三月八日,上谓辅臣曰:「(进)[近]日郑邦哲投进《左氏韵类》,却曾留心,宜薄有以旌赏之。」诏邦哲与转一官。
二十二日,处州学生耿世南以编类徽宗朝诏诰、宰执以下词章来上,赐绢二十疋。
四月十七日,左奉议郎郭伸上所著《易解》,上因宣谕辅臣曰:「《易》象深微,极难穷究。近时学者皆蹈袭前人之说,大率须有自得之学,仍不穿凿,始可谓之通经。郭伸议论亦粗通,可略加旌劝。」于是
诏伸与转一官。
七月四日,饶州进士董凌上编集徽宗皇帝御笔手诏两册,赐绢二十匹。
八月二十四日,左奉议郎守监察御史王镃以编述《戚里元龟》来上,诏与转一官。
九月六日,秘书省国子监言:「抚州布衣吴澥进《宇内辨》、《历代疆域志》各十卷,《寡见论》、《责实论》各二卷。《谨始论》五卷。又抚州布衣吴沆进《易璇玑》、《三坟训义》各三卷,《群经正论》四卷。文(里)[理]皆有可采。」内《易璇玑》犯仁宗皇帝旧名,诏吴沆为犯庙讳,吴澥与永免文解。
十七年四月十七日,上谓秦桧曰:「近览迪功郎吴适所进《大衍图》,辨证《易》中差误,可令秘书省看详。如委有可采,卿更询审其人,当处以庠序之职。」
十八年二月十七日,权给事中韦寿成言:「看详福州进士陈梦协进《十七史蒙求》,文理可采。」上宣谕曰:「所进《蒙求》,昨日降出,可令有司加赐束帛,以为奖劝。」
二十五年十月二日,右朝请郎张永年以故父阁文集来上,诏永年除直秘阁。
二十七年五月二日,故左朝散大夫洪兴祖男蒧以父兴祖先尝编纂《徽宗皇帝御集》七十二卷上之,已降付史馆。未蒙推恩。诏兴祖特赠直敷文阁。
九月,秘书省同学官看详兴化军免解进士彭与上所撰《周易义解》一十册,《神授易图》四册,《太极歌》一册,《易证诗》一册,《(义)[羲]文图》贰轴。潜心象数,多所发明。训释卦爻,辞义淹贯。诏与补上州文学,仍特许免解、令赴省试。
二十九年七月
十七日,国史院言:「知成都府双流县李焘申:「有《皇朝公卿百官表》一百一十二卷,内九十卷系私自编纂,乞下所属给笔札,雇工抄录。欲从朝廷下本路漕司,借本抄录赴院,以备 照。」从之。
三十年三月七日,免解进士宋大明上《周易解》,给事中王晞亮看详,文理简当,极有可采。诏大明该今次特奏名殿试,候唱名日与升等。(以上《中兴会要》)
【干道会要】
孝宗隆兴二年十月三日,右朝请郎直龙图阁、权发遣两浙路计度转运副使朱夏卿状:「先父观文殿大学士左光禄大夫致仕胜非手录《渡江》、《复辟(事)事迹》各一帙,乞令本家(善)[缮]写投进。」诏从之。
干道二年六月四日,诏尚书兵部员外郎张行成,以疾丐外,兼进《易》可采,除直徽猷阁、知潼川府。
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诏给札付左朝散郎李焘,抄录所著《续资治通鉴》太宗已后文字。四川制置汪应辰札子:「切见左朝散郎李焘所著《续资治通鉴》,自建隆(乞)[迄]元符,悉已成书。于实录、正史之外,凡传记小说,采摭殆尽。考其异同,定其疑谬,精密切当,皆有依据。其太祖一朝编年,已经投进,蒙付国史日历所外,所有太宗已后文字,伏乞朝廷给札,付本官抄录,发送秘书省校勘,藏之秘阁。」故诏从之。
四年五月一日,诏尚书礼部员外郎李焘进《续资冶通鉴长编》一百八卷,纂述有劳,特转两官。先是,(寿)[焘]奏得旨,依敷文阁直学士汪应辰奏,取所著《(绩)[续]通鉴长编》,自建(炎)[隆]迄元符,令有司缮写校勘,藏于秘阁。焘面奉圣旨,令投进。今先写成五朝事迹,起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闰三月,计一百八(十)年,共一百八卷。宰执进呈,故有是命。
六年三月二日,诏:「降下《续资治通鉴长编》一百七十六册,并《资治通鉴》
一册,付秘书省,令依《通鉴》纸样及字样大小缮写《续通鉴长编》一部,仍将李焘衔位于卷首,依司马光衔位书写,限日(近)进纳。」
七年九月二十一日,诏故广南东路转运判官王梁材孙卫卿进崇宁以来手诏一十六册,并编录诏旨宽恤文字七册,与免解一次。
十二月三日,诏右修职郎、处州龙泉县丞方拟录进徽宗皇帝御笔手诏等六十三项,与减二年磨勘比类施行。从国史院请也。
八年六月二日,诏右修职郎、监临安府都盐仓李丙所录到《丁未录》一百册,计二百卷,淹贯该博,用功甚多。特转右承事郎。
九年闰正月二十三日,敷文阁直学、左通直郎、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胡铨言:「昨奉圣训,令臣所解诸经,可缮写进来。今先次缮写到《周易》、《周礼》、《礼记》、《春秋》四经解,未敢擅便投进。」诏令投进。
二月二日,故尚书刑部侍郎程振孙、饶州乡贡进士邵进故祖存日闻见抄写崇宁以来诏旨等文字,誊录成二十册,并御制御书,通计一百一十三件,诏与补下州文学。(以上《干道会要》)
【孝宗会要】
淳熙元年五月二十九日,明州进士沈忞上《海东三国史记》五十卷。诏与免文解一次,仍赐银绢一百匹两。其书付秘阁。
三年正月二十日,监临安府粮料院钱阅上父周材所著《毛诗解》一部。(候诏)[诏候],任满日,与堂除差遣一次。
五月十六日,知资州冯震上其父轓建炎初被(梦)[蒙]太上皇帝御笔一轴梦:疑是「蒙」字之误。,诏付国史日历所。
十月八日,通判潭州潘焘进(褒)[裒]集到祖宗以来因革法令,并《修法枢要》,诏与转一官。
四年七月九日,权刑部侍郎程(太)[大]昌上所著《禹贡论》五十二篇,《后论》八篇,诏付秘阁。
五年六月九日,军器少监张珖上所著《论语(舍遣)[拾遗]》二十篇,诏付秘阁。
六年八月八日,新知池州王日休上所撰《九兵总要》三百四十卷,诏与转一官,添差沿海制置司 议官。先是,日休投进《九兵总要》二十卷,降付中书后省。国史院看详可采,令宁国府给札录写,以书来上。故有是命。
八年六月七日,知剑州王章上《圣朝赦令德音》一部。诏送秘阁自建隆开国止崇宁五年。
八月五日,知阆州吕凝之上《易》书四十卷,上谓辅臣曰:「卿等更细看其书如何。」周必大奏曰:「此雍之学,蜀人张行成尝推衍之。干道中,陛下曾召行成为兵部郎官,凝之必讲学于行成。」上曰:「行成所著颇略。」必大奏曰:「凝之能逐年配以卦爻,所以加密。」上曰:「可与寺监丞差遣。」
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知潭州林栗奏所著《春秋经传集解》,乞下所属给笔札,缮写投进。从之。
十一年十二月四日,进春《秋经传集解》三十二卷,诏特转一官,其书付秘书省。
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知潭州林栗进《周易经传集解》三十二卷、《系辞》上下二卷,《文言》、《说卦》、《序杂》本文共为一卷,《河图》、《洛书》、《八卦九畴》、《(太)[大]衍总会图》、《六十四卦立成图》、《大衍揲蓍解》共为一卷,总三十六册。诏付秘书,令学士院降敕书奖谕。
十一年十二月四日十一年:上文已出十一年,此则当与上十一年内容合并。,知台州熊克进《九朝通略》六十册六十册:苗校:「《玉海》卷四七《淳熙九朝通略》条作『一百六十八卷,一百册』。《直斋书录解题》卷四著录『《九朝通略》一百六十八卷』。」。诏特转一官,其书付秘书省。
十二年二月一日十二年:上文已出十二年,此则当与之合并。,迪功郎任清叟进曾祖伯两所撰《春秋绎圣传》,诏付秘书省。
十月二十一日,权发遣江阴军胡介进父世将措画川峡边防战守钱粮奏议三十卷,诏付史馆。
十三年正月一日,知福州赵汝愚言:「臣尝备数三馆,获观秘府四库所藏,及累朝史氏所载忠臣良士便宜奏章,论议明切,私窃忻慕。收拾编缀,殆千余卷。因事为目,以类分次去其复重与不合者,犹余数百卷,厘为百余门。始自建隆,迄于靖康,推寻岁月,粗见本末。欲更于其间,择其至精至要尤切于治道者,每缮写成十卷,即作十次投进。伏望时于间〔闲〕燕深赐考详,庶因药石之规,能致涓麈之益。」从之。其书一百五十卷、目录五卷。
三月五日,宰执进呈郑大中进父建德所著《汉规》。上曰:「建德虽甚能文,议论可采,可付秘书省。大中与免文解。」
八月二十六日,诏新知龙州王称所进《东都事略》一百三十卷,计四十册,目录一册,付国
史院。即而十四年三月十八日,翰林学士兼侍讲兼修国史洪迈奏:「国家史册,虽本于金柜石室之藏,然天下遗文轶事,散落人间,实赖山林博洽之(氏)[士]广记备言,上送有司,以为汗青之助。臣比承乏四朝史院,翫岁引日,仅能奏篇。既蒙圣恩,裒进崇秩,于此有人焉,尝施功绪,卓然成劳,敢以姓名,冒(开)[关]宸扆。龚敦颐者,和州布衣也。其曾祖原昔为泰陵实录院官,故其家藏书故其家藏书:下文疑有脱漏。。念元佑党籍诸臣及建中上书(雅)[邪]等人,表表名节,经崇宁禁锢,靖康流离,子孙不能尽存,平生施为漫不可考,故慨然属意,访求阙遗,遂成《列传谱述》一百卷。凡名在两籍者三百九人,而书于编者三百五人,其不可得而详者四人而已。王称之父赏在绍兴中亦为实录修撰,称承其绪余,刻意史学,断自太祖,至于钦宗,上下九朝,为《东都事略》一百三十卷。其非国史所载,而得之于旁搜者,居十之一。皆信而有证,可以据依。臣之成书,实于二者有赖。敦颐举进士不第,今为不理选限登仕郎。称今以承议郎差知龙州。欲望鉴二人铅椠这勤,特加甄录,以为学士大夫之劝。」诏王称除直秘阁,龚敦颐特补与上州文学。
十四年九月十七日,荆湖北路提点刑狱公事朱佺进伯父长文所著《春秋通志》十一册,诏付秘书省。
十五年三月八日,右谏义大夫谢谔进编集《孝史》五十卷,并《序》及目录,共一十一册。诏付秘书省。
七月二十
五日,中书后省言:「看详郑钧所进《钦天要略》,编次有伦,其间评论切于事理,委有可采。」诏郑钧循文林郎,与近关教授差遣。钧任从政郎,前明州州学教授。采摭祖宗钦天事实,(褒)[裒]类为书,名曰《钦天要略》,总十有二门,析为二十五卷,上之。
十六年正月二十三日,太傅史浩进《尚书讲议》二十二卷。诏付秘书省。(以上《孝宗会要》)
【光宗会要】
绍熙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显谟阁学士、通议大夫韩彦直上《水心镜》一百六十七卷,诏彦直与转两官,其书宣付史馆。(以上《光宗会要》)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说书除职讲书赐予
说书除职讲书赐予
【宋会要】
景佑元年五月六日,殿中丞杨中和言:「念臣《九经》第一名及第。今差知温州平阳县,夙专讲诵,政事非长。欲乞依旧在监说书。」诏充国子监说书。
嘉佑六年九月十三日,赐大名府国子监讲书进士马章绢十匹、米麦各十硕。(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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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8 06: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