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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玉函要略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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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中
痰饮咳嗽病脉证并治第十二
(按本篇咳嗽诸条。本为悬饮支饮而设。题目中不须有此二字。疑是后人所误添。似宜芟去。)
问曰。夫饮有四。何也。
按 元嵩曰。四饮。云悬。云溢。云支。皆就饮之情状。而命其名。皆是虚字。然则淡饮。不应特用实字。今据水走肠闲一证考之。淡者。盖是水饮摇动之名。淡。与澹通。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心下澹澹。恐人将捕之。说文云。澹。
水摇也。从水詹声。并可以证焉(宋玉高唐赋。水淡淡而盘纡。注。淡淡。摇动貌。枚乘七发。纷屯澹淡。又湍流溯波。
又澹淡之。注。澹淡。摇荡貌。马融长笛赋。颐淡滂流。注。水摇荡貌。搜神后记。二月中蕨始生。有一甲士。折食一茎。即觉心中淡淡欲吐。皆淡澹相通之征也。)以其居四饮之首。故取以题篇目。从来注家。不知痰之为淡。又不知其本水摇之谓。而转为津液为病之总称。故其所解释。皆与经旨不协矣。此说有理。伊芳泽信恬亦有说。其意相同。且曰。
澹。淡。诸书多相通用。而痰用澹字绝少。但医心方。引短剧云。白微汤。治寒食药发。胸中澹(外台。作痰。)酢干呕烦。又引效验方云。断膈丸。治胸间有澹水。并是淡痰之正字。
此言亦是。(嵩又曰。初月帖。淡闷。与干呕对言。盖虚烦之谓。)
又按悬饮。据巢源。悬字似悬痛之谓。(巢源。又有悬癖候。曰。咳唾则引胁下悬痛。所以谓之悬癖。)然以他三饮例之。则犹宜从前注。为悬挂之义为稳。又成氏注平脉法。沉潜水蓄。支饮急弦曰。蓄积于内者。谓之水蓄。故脉沉潜。
支散于外者。
谓之支饮。故脉急弦。程氏盖袭此误。
又按篇中支饮。自有二证。其一上迫胸中。其一壅聚心下。其胸中证。多实结宜疏荡。而亦有泛漫宜消导者。
其心下证。多泛漫宜消导。而亦有实结宜疏荡者。学人须熟审经旨。勿敢混看焉。
水在心。
先兄曰。坚者。心下坚实也。筑者。筑筑然悸动也。千金可证。短气者。饮抑往来之气故也。
尤注似迂。
水在肺。
先兄曰。涎沫。即咳而吐痰也。
水在肾。(医碥曰。心。当作脐。)
夫心下有留饮。
按此支饮之类证已。盖初非四饮外。别有留饮伏饮也。
留饮者。胁下痛引缺盆。
按已。亦甚也。辄已。即辄甚。经典中往往有此义。胸中有留饮。
〔沈〕此明支饮甚则变为溢饮矣。盖留饮乃气郁水积。故谓脉沉者。有留饮也。
膈上病痰。满喘咳吐(先兄曰。满喘二字。疑倒置。)
〔魏〕诸症。皆伏饮内寒。逼阳在外之候。
按病痰二字。当作之病为是。此条亦是支饮之类证。其人振振身 剧。即与苓桂术甘汤之身为振振摇。真武汤之身动。振振欲擗地。其机相同。
夫病患饮水多。必暴喘满。(朱本。亦无喜字。)
〔朱〕此明饮邪有实有虚。而所致异途。脉亦迥殊也。饮水多二句。是言饮之骤致者。食少饮多四句。是言饮之积渐者。如两手皆见弦脉。夫弦则为减。当以正气虚寒论治。设一手独弦。明是病气有偏着。偏着者为实邪。则又当以攻邪论治矣。皆大下后虚五字。疑属衍文。(节录)按喘短气。是支饮所有。悸。是痰饮支饮所俱有。又太阳中篇曰。发汗后饮水多。必喘。又曰。太阳病。小便利者。以饮水多。必心下悸。伤寒例。亦论饮水多为喘。稻叶元熙曰。脉双弦者寒也二句。是客。脉偏弦者饮也句。是主。主客对举。为以脉断病之法。朱氏谓为衍文者谬。此说为是。
肺饮不弦。
焦循雕菰集。罗浩医经余论序曰。其论金匮。以咳则其脉弦。与弦则卫气不行。如肺饮不弦。肺饮二字句。谓肺饮之轻者有不弦。但短气而不咳。其弦则卫气不行而咳矣。则重矣。非谓肺饮无弦脉也。
心下有痰饮。
〔程〕心下有痰饮。即支饮也。
病患脉伏。其人欲自利。
按此证。亦是心下支饮。而病邪盘结者。与木防己汤。十枣汤证。其机稍近。而其位不均。
甘遂半夏汤方
(宋本外台。芍药一两。又云。三枚。)
按赵氏曰。甘草缓甘遂之性。使不急速。徘徊逐其所留。入蜜。亦此意也。此程氏所本。又按此方四味。都以枚称。
径长之品。恐难以附子乌头之枚例之。岂甘遂芍药。亦以如指大准之乎。考医心方。引短剧方云。人参一枚者。以重二分为准。此似宜以为率。盖二分。即古秤之十二铢。今之二厘九豪也。但半夏在别例耳。
脉沉而弦者。悬饮内痛。
按内痛。诸家无解。岂胁肋内有痛之谓乎。玉机真藏论。有内痛引肩项文。
十枣汤方
本草。图经。载本方云。病悬饮者。亦主之。胡洽。治水肿及支饮 饮。加大黄。甘草。并前五物。各一两。枣十枚。同煮如法。一方。又加芒硝一两。汤成下之。(按圣济芫花汤。原于此方。)
医垒元戎曰。胡洽方。治支饮 饮。于十枣汤中。加大黄。甘草。同煎服之。故以相反之剂。欲其上下俱去也。
病溢饮者。当发其汗。
按二汤证治。徐氏以挟热伏寒为辨。恐未必是。盖其别在从病之轻重。分药之紧慢。而二方俱不过用以散表水也。
膈间支饮。其人喘满。(本草。图经。引深师。作其脉沉紧。不愈。作乃愈。复发下。有汗至三日四字。无与字。)
木防己汤方
(宋本外台。石膏。鸡子大。十二枚。碎。绵裹。本草引深师。木防己二两。石膏二枚。鸡子大。
绵裹。)
木防己加茯苓芒硝汤方
(本草。无茯苓。)
泽泻汤方
圣惠。治心下有水不散。是胸中痰饮。不能下食。宜服此方。
于本方。加半夏。生姜。
和剂。解暑三白散。治冒暑伏热。引饮过多。阴阳气逆。霍乱呕吐。小便不利。脏腑不调。恶心头晕。并皆治之。
于本方。加白茯苓。各等分。每服半两重。水一盏。姜五片。灯心十茎。煎八分服。
支饮胸满者。
按此条证。据尤鉴二说。是支饮而兼胃实者。故有须于承气也。(辑义引鉴。饮满。即支饮讹。)
小半夏汤方
〔赵〕半夏之味辛。其性燥。辛可散结。燥可胜湿。用生姜以制其悍。孙真人云。生姜。呕家之圣药。呕为气逆不散。
故用生姜以散之。
外台。文仲。疗脚气入心。闷绝欲死。
半夏(三两洗切) 生姜(二升半)
上二味。内半夏。煮取一升八合。分四服。极效。
圣惠。治五噎。胸膈咽喉不利。痰逆食少方。
半夏七枚。小者。汤洗去滑。捣细罗为散。都为一服。以浓生姜汤调服之。患年多者。不过三服瘥。
魏氏家藏方。殊胜汤。去痰涎。进饮食。
于本方。加甘草。
防己椒目葶苈大黄丸方
〔徐〕先服一小丸起。尤巧。所谓峻药缓攻也。〔魏〕何云一丸。疑误。临病酌加为妥。
按魏说似是。然赤石脂丸。亦梧子大服一丸。仍两存之。
卒呕吐心下痞。(本草。图经引云。又主呕哕谷不得下。眩悸。小半夏加茯苓汤。)
按此亦心下支饮证也。
小半夏加茯苓汤方
卫生家宝。竹叶汤。治热吐翻胃。及伤寒遍身发热冷吐。
于本方。加竹叶。
叶氏录验方。半夏汤。治肩臂痛(即本方)
假令瘦人脐下有悸。
按此证。即首条所谓痰饮之类已。脐下有悸。与肠间漉漉。稍同其辙。而用五苓散者。亦温药和之之意也。
五苓散方
(按小岛尚质曰。泽泻一两一分。当作五分。始合古义。此方。伤寒论一以铢两称。却是后人所改。
此说确。又按外台黄胆。引伤寒论。作泽泻五分。益足以征矣。)
按本证无发汗之理。方后多饮暖水汗出愈一句。盖系于以伤寒论有此文。而此亦附见者。尤氏说似牵会。
朱氏集验方。附子五苓散。治翻胃吐食。
大附子一只。取空。入五苓散在内。炮熟。上为细末。用姜汤下。何元寿方。
附方
外台。茯苓饮。
按此亦支饮证。而与苓桂术甘汤。小半夏汤等证。其机相近者也。
咳家其脉弦。
按据次条。此亦膈间支饮也。又沈氏析此以下九条。题云咳嗽。曰。此与肺胀痈痿之咳嗽不同。而肺胀痈痿。
乃陡起之证。此因饮蓄相搏而咳。所以另立一门也。此说似是。然本篇以咳嗽有因水饮者。而连类及之。非为咳嗽立门也。
夫有支饮家。咳烦胸中痛者。
〔朱〕夫曰有支饮家。则支饮之由来旧矣。乃因循失治。病气变迁。有加无已。始也咳逆。今且壅闭而烦矣。始也倚息不得卧。今则胸中宗气。为饮邪搏结。有似兼悬饮之痛矣。夫病久邪盛。似可卒死。乃仍迁延至百日。或一岁者。
只以支饮之邪。本实邪也。邪实宜攻。不嫌过峻。主以十枣汤。所谓有病则病当之也。
按赵程意与徐同。沈鉴意与魏同。朱氏所解。或可备一说。仍表出之。又尤氏曰。其甚者。荣卫遏绝。神气乃亡。
为卒死矣。否则延久不愈。至一百日或一岁。则犹有可治。为其邪瘥缓。而正得持也。亦通。久咳数岁。其脉弱者可治。
〔魏〕又有久咳数岁。饮之留伏也久矣。证之成患也深矣。诊之脉弱者。久病正虚。是其常也。久病而邪亦衰。是其幸也。可以于补正气。寓逐水饮之法治之。徐徐可收功也。故曰可治。若夫诊其脉。而实而大而数。则正虚而邪方盛。
欲补其正。有妨于邪。欲攻其邪。有害于正。可决其死也。然此亦为治之不如法者言耳。苟能遵奉仲景。以扶阳益气为本。以温中散寒。清热散邪为斟酌。以导水于二便。宣水于发汗为权宜。何遽致于必死乎。
咳逆倚息不得卧。
按此即首条支饮证也。盖其人上焦素有停饮。今时气所触。相搏犯肺。以为此证。故与小青龙汤。双解表里。然非敢备诸般表候也。
青龙汤下已。多唾口燥。
按下已者。服毕也。多唾者。青龙之功着。而饮豁之征。犹今之患支饮者。及其欲愈。必吐稠痰。唾。亦稠痰也(宜参肺痿。及前篇肺中寒条。)口燥者。亦饮去之征。与渴同机。续后三条。俱举药验。此证亦即是已。而咳止息平。义寓其中矣。此下脉证。非为青龙汤而发。以其饮所在。不特上焦。亦潴于中下。而更或有所挟。今服汤之后。支饮虽散。
他证嗣见者也。寸脉沉。尺脉微者。魏氏曰。寸脉沉者。支饮有窠囊。欲去之而不能尽去也。尺脉微者。正阳虚于下。而阴寒之气。斯厥逆而上奔也。此解似佳。唯尺脉微。岂为血虚而现乎。手足厥逆者。阳素不盛。今为饮。
遏住所致。与瓜蒂散之厥。其情相近。气从小腹。上冲胸咽者。下焦之水上迸也。手足痹者。其人血虚故也。其面翕热如醉。复下流阴股者。胃中有热。被饮迫动。或升或降也。小便难者。膀胱不输也。时复冒者。即是心下支饮之故。
而有时失升也。先证。三焦俱有水。加以血虚与胃热。然其所急。特在气冲。故先用桂苓五味甘草汤。以抑逆散饮。此方。比之苓桂术甘汤。有五味而少术。彼以胃为主。而此犹兼肺。故用五味以利肺气。比之苓桂甘枣汤。彼饮在下。而此饮在上也。
咳满即止。而更复渴。
〔赵〕服汤后。咳满即止。三变而更复渴。冲气复发。以细辛干姜乃热药。服之当遂渴。反不渴。支饮之水。蓄积胸中故也。
按此节。当以至为热药也。为一截看。咳满即止。是姜辛之功着。然药势燥胃。故为渴而下焦之水。亦随发动。
此际更宜苓桂五味甘草汤者。意在言外矣。服之以下。是接上文治其咳满句。言服之咳满即止当发渴。而反不渴者。
为心下有支饮也。渴反止。赵氏注。为反不渴读。程氏亦然。宜从。此支饮。与青龙证不同。所谓冒者。
即前条时复冒之加重者也。复内半夏者。所以驱水饮。止呕逆也。
水去呕止。其人形肿者。
〔尤〕血虚之人。阳气无偶。发之最易厥脱。麻黄不可用矣。杏仁味辛能散。味苦能发。力虽不及与证适宜也。按水去。即心下之水去。故呕止。是半夏之功着矣。然内水外溢。以为形肿。故治犹遵前法。而表水非麻黄不能驱除。盖杏仁之与麻黄。其性虽有紧慢之别。而其功用。则稍相均。以其人血虚。故以此易彼耳。其人遂痹者。前段手足痹也。厥者。亦即前段手足厥逆。倘得麻黄。以亡其阳。则更甚也。血虚者。尺脉微之应也。此无救逆之法。顾证既至此。则宜别处固阳救液之药。非前方加减之所治矣。
若面热如醉。
按此上四条。如云治其气冲。而承以冲气即低之类。其文上下相应。特此条自为起端。故程氏。尤氏。以为别证。
然其治仍守上方。则知亦接上来矣。面热如醉者。即前段所谓面翕热也。其初胃热未长。故不敢为意。今蓄饮未散。而胃热增剧。故加大黄以利之。徐氏所谓。虽有姜辛之热。各自为功。而无妨者。实得其理矣。(千金方衍义。引赵氏。
今二注本无考。)
又按以上六条。皆设法备变者也。盖病有证候错杂。或陆续变替。乃不可不就其所急。而为之处疗者。是此诸条之所以设。而使人知圆机之妙者已。唯所叙诸证。未必一人兼备。亦未必非一人兼备。且所处之药。皆着其功。如更发他证者。是不必药之所致。要不过假此数端。以示为治之次第也。其初则时气触动。而其次则下焦水逆。次则肺饮复动。
次则中焦饮遏。次则水气外溢。于是水饮之情状。纤悉无遗。而加以兼虚挟热。
可谓密矣。
先渴后呕。为水停心下。
〔徐〕饮有久暂不同。此云先渴后呕。渴必多饮。从无呕证。而忽于渴后见之。其为水饮无疑矣。故曰。此属饮家。
临时伤饮也。〔鉴〕水停心下。中焦部也。中焦属胃。故不止病悸短气。而亦病呕也。病悸短气者。是水停胃外。
从膈下而上干于胸也。病呕者。是水停胃内。从胃中而上越于口也。
〔余述〕许学士称。平生病膈中停饮。觉酒止从左边下。漉漉有声。胁痛。饮食殊减。十数日必呕数升酸苦水。后揣度之。已成癖囊。如潦水之有科曰。不盈科不行。水盈科而行也。清者可行。浊者依然 。盖下无路以决之也。是以积之五六日。必呕而去。稍宽数日复作。脾。土也。恶湿。而水则流湿。莫若燥脾以胜湿。崇土以填科曰。则病当去矣。于是悉屏诸药。一味服苍术。三月而疾除。云云。愚以为许氏所患。即支饮中一证。其所辨说。殊为精核。盖如苓桂术甘汤。泽泻汤。小半夏。及加茯苓汤。茯苓饮等证。皆是支饮之自脾土失权而致者。
即所谓癖囊也。癖囊之名。今世多唱之者。而少知其实为支饮者。又莫识支饮之证。得许氏之言。而其理更明者。
故愚今表而论之。(癖囊。本作 囊。出千金痰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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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4 1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