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伤寒六书>> 伤寒明理续论卷之六

六经用药格法

    太阳属膀胱寒水,非发汗不能愈,亦有桂枝、麻黄以助阳祛邪。此膀胱寒水之经,有标本之作。
    风寒初客,仍在表,宜用辛温之剂以发散之。若无头痛恶寒,或非冬时,皆不可用。
    阳明属胃,非通泄不能痊,必用大黄、芒硝以疏利阳热。此言表证已罢,头痛恶寒已除,则热归阳明之本矣,宜承气汤寒剂以泄热。若恶寒未除,则为表,寒邪尚在,不可下也。冬时亦宜用,不可拘忌。
    少阳属胆,无出入之道,柴胡、半夏能利能汗,消解血热,黄芩佐之。
    太阴脾土,惟恶寒湿,非干姜、白术不能燥湿也。
    少阴肾水,惟恶寒燥,非附子不能温润。
    厥阴肝木,藏血荣筋,非芍药、甘草不能滋养。此用药经常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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