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伤寒论>> 卷第八

辨可吐第十九

    大法,春宜吐。
    凡用吐,汤中病便止,不必尽剂也。
    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鞕,气上撞咽喉不得息者,此为有寒,当吐之。
    病胸上诸实,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脉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则止。
    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者,宜吐之。
    宿食在上管者,当吐之。
    病手足逆冷,脉乍结,以客气在胸中,心下满而烦,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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