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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辨少阴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少阴为病。脉微细。为邪气传里深也。卫气行于阳则寤。行于阴则寐。邪传少阴。
    则气行于阴而不行于阳。故但欲寐。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心烦者。表邪传里也。若腹满痛则属太阴。此但欲寐。则知属少阴。五六日邪传少阴之时。自利不渴者。寒在中焦。属太阴。此自利而渴。为寒在下焦。属少阴。
    肾虚水燥。渴欲引水自救。下焦虚寒。不能制水。小便色白也。经曰。下利欲饮水者。
    以有热故也。此下利虽渴。然以小便色白。明非里热。不可不察。
    王三阳云。此寒中阴经而传入阴脏者。虽引水自救。浮阳在上也。若有大渴。方可论阳邪传阴热证。
    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脉阴阳俱紧。为少阴伤寒。法当无汗。反汗出者。阳虚不固也。故云亡阳。以无阳阴独。是属少阴。内经曰。邪客少阴之络。令人嗌痛。不可内食。少阴寒甚。是当咽痛而复吐利。
    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咳而下利。里寒而亡津液也。反以火劫。强责少阴汗者。津液内竭。加火气烦之。
    故谵语小便难也。
    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为邪在经。可与麻黄附子细辛汤发汗。此少阴病脉细沉数。为病在里。故不可发汗。
    王三阳云。此无发热证。故不可汗。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
    脉微为亡阳。表虚不可发汗。脉弱涩为亡阳。里虚复不可下。
    王三阳云。脉弱涩。涩者、阴也。涩为血少。乃亡阴也。故不可下。阳字误。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少阴病脉紧者。寒甚也。至七八日传经尽。欲解之时。自下利。脉暴微者。寒气得泄也。若阴寒胜止。阳虚而泄者。则手足厥而脉紧不去。今手足反温。脉紧反去。知阳气复。寒气去。故为欲解。下利烦躁者逆。此正胜邪微。虽烦。下利必自止。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
    少阴病。下利。恶寒蜷卧。寒极而阴胜也。利自止。手足温者。里和。阳气得复。
    故为可治。
    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恶寒而蜷。阴寒甚也。时时自烦。欲去衣被。为阳气得复。故云可治。
    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少阴中风。阳脉当浮。而阳脉微者。表邪缓也。阴脉当沉。而阴脉浮者。里气和也。
    阳中有阴。阴中有阳。阴阳调和。故为欲愈。
    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阳生于子。子为一阳。丑为二阳。寅为三阳。少阴解于此者。阴得阳则解也。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经曰。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吐利。手足不厥冷者。则阳气不衰。虽反发热。不死。脉不至者。吐利暴虚也。灸少阴七壮。以通其脉。
    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膀胱、太阳也。少阴太阳为表里。少阴病。至八九日。寒邪变热。复传太阳。太阳为诸阳主气。热在太阳。故一身手足尽热。太阳经多血。少气为热所乘。则血散下行。
    必便血也。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
    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
    但厥无汗。热行于里也。而强发汗。虚其经络。热乘经虚。迫血妄行。从虚而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诸厥者。皆属于下。但厥为下厥。血亡于上。为上竭。伤气损血。
    邪甚正虚。故为难治。
    王宇泰云。但厥无汗。热入里而外寒甚也。当温之。而强发其汗。则卫寒甚而汗不能出。必内伤其荣血而妄行也。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针经曰。多热者易已。多寒者难已。此内外寒极。纯阴无阳。故云不治。
    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
    吐利者。寒甚于里。四逆者。寒甚于表。躁烦则阳气欲绝。是知死矣。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下利止。则水谷竭。眩冒。则阳气脱故死。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四逆恶寒而身蜷。则寒甚。脉不至。则真气绝。烦、热也。躁、乱也。若愤躁之躁。从烦至躁。为热来有渐。则犹可。不烦而躁。是气欲脱而争也。譬犹灯将灭而暴明。其能久乎。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肾为生气之源。呼吸之门。少阴病。六七日不愈而息高者。生气断绝也。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
    不得卧寐者死。
    阴气方盛。至五六日传经尽。阳气得复则愈。反更自利。烦躁。不得卧寐。则正气弱。阳不能复。病胜脏。故死。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少阴病当无热恶寒。反发热者。邪在表也。虽脉沉。以始得则邪气未深。亦当温剂发汗以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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