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首页
>>
医家类
>>
古今医统大全
>>
卷之九十四 本草集要(上)
毒药疗病则度
帝曰:有毒无毒,服有约乎?岐伯曰:病有新久,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当制矣。其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菜、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不尽,行复如法,必先岁气,无伐天和。无代化,无违时,调养必和,待其来复。又曰: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
手机版
[ 新都首页 ]
[ 古文典籍网 ]
[ 教育 ]
更新时间:2025/06/08 0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