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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
明疮疡生肉论
夫疮疡已溃。愈加保护。若不谨慎。恐致败坏。倘七情内乱。怒则伤肝。肝为将军之官。肝主怒。怒气盛则刑脾。脾主肉。脾伤则疮口肉胀出。名曰 肉。 肉胀满。不能自消。若不去之。虽疮愈后。肉梗高积。久亦痒痛。倘生面目之端。形容丑怪。乃不知去此之过也。宜用乌梅烧灰。少加轻粉。一上即平。后愈亦不痕疤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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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1 07: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