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医经国小>> 卷之五 治法第五

察病轻重一首(出图经本草)

    凡欲疗病。先察其源。先候病机。五脏未虚。六腑未竭。血脉未乱。精神未散。服药必活。若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自非明医。听声察色。至于真脉。其孰能知。未病之病。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