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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食忌
有孕之后,凡忌食之物,切宜戒谨:一食鸡子、糯米,令子生寸白虫。一食羊肝,令子多疾。一食鲤鱼,令儿成疳。一食犬肉,令子无声。一食兔肉,令子缺唇。一食鳖,令子项短。一食鸭子,令子心寒。一食螃蟹,多致横生。一食雀肉,令子好淫。一食豆酱,令子发哮。一食野兽肉,令子多怪疾。一食生姜,令子多指。一食水鸡、鳝鱼,令子生癞。一食骡
如此之类,无不验者,所当深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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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4 0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