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首页
>>
医家类
>>
医学真传
>>
正文
水火
水为阴,火为阳。水火之中,火尤重焉。盖水者阴也,阴不能生人,必藉火之阳而后能生。故水必藉火而后可饮,谷必藉火而后可食。夫在地为水,在天为寒,在地为火,在天为热,阳热之气,能生万物,若遇阴寒,物必杀矣。医者于水火之中,而知重轻之理,则生者多而杀者少也。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
手机版
[ 新都首页 ]
[ 古文典籍网 ]
[ 教育 ]
更新时间:2025/05/30 05: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