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首页
>>
医家类
>>
针灸素难要旨
>>
卷二下 灸法
六十一、艾灸补泻
气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以火补者,毋吹其火,须自灭也。以火泻者,疾吹其火,传其艾,须其火灭也。络满经虚,灸阴刺阳,经满络虚,刺阴灸阳。陷下则灸之。针所不为,灸之所宜,阴阳皆虚,火自当之。经陷下者,火则当之。经络坚系,火所治之。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
手机版
[ 新都首页 ]
[ 古文典籍网 ]
[ 教育 ]
更新时间:2025/05/28 05: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