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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十三册:孟儒望《天学略义》
天学略义
大西耶稣会士後学
孟儒望述
天学略义题解
《天学略义》成书于1642年宁波,作者孟儒望。该书共64面,张赓 作序,耶稣会士阳玛诺 、毕方济 、徐日升 同订,值会傅汎济 准,檇李魏学濂 、甬东朱宗元 校正。本书根据1664年刊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藏刻本编辑整理,文献编码为Rac.Gen.Or.III-213(15)号。 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亦有藏本,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6892号;也藏在Institut Vostokovedenija (Leningrad),文献编码为D 215/t.1:b.2号。
孟儒望,字士表,本名为Jeāo Monteiro,葡萄牙耶稣会士。生于1602年,明崇祯十年(1636)年来华。崇祯十年在江西传教,两年后(1639)至浙江,次年在宁波授洗近六百人,《天学略义》即是作者在宁波期间完成的。1648年孟氏卒于印度。
《天学略义》介绍的是天主教的基本教义:“天学玄妙,笔不能悉。若提其要,不外八端。一、天地之间惟有一造物主。一、主含三位,谓之父子圣神;一、其第二位,(即所云子)降胎于童贞女而为人;一、其居世而受难受死,以赎吾人之罪;一、其死后而神入地狱,救出古圣人;一、其身第三日复活;一、活后四十日升天,而坐于全能天主第一位之右。一、日后将临世审判,以报善恶者。此天学之大略也,其中不免有难洞究之义,故窃反复如左以发明之。”此外作者还论述了天主教与其他宗教的关系。以崇敬的对象把宗教分为正教邪教,说明天主教与佛道二教不合,“儒教殆即天主之性教也”。“天主新教正以补儒所未逮,明儒教所未明”。 “天下当信而从之”,“使人免地狱而升天堂”。
天学略义目录
天学略义题解 39
天学略义目录 41
天学略义序 41
一、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41
二、日为万古长新者 41
三、性天为终身长新者 41
四、天学亘古常新 41
五、武林诸先生如日常新 41
内容提要 41
第一节 天地之间惟有一造物主 41
一、事奉天主为第一大事 41
二、以万物运行证明有造物主 41
三、以万有美好证明有造物主 41
四、以万有有序证明有造物主 41
五、以万有之性证明造物主之性情 41
六、天主之性情 41
第二节 天主包含三位 41
一、天主包含三位之类比证明 41
二、天主包含三位之逻辑证明 41
三、天主三一之理极为玄妙 41
第三节 天主第二位降生为人 41
一、天主第二位降生为人 41
二、耶稣生於童贞女释疑 41
第四节 天主耶稣居世受死以赎人罪 41
一、耶稣生平概述 41
二、耶稣受死之因 41
三、耶稣受难时灾异 41
四、耶稣受难之功 41
第五节 天主降生为人之义 41
一、天主降生以诲人 41
二、信奉天主释疑 41
三、天主降生以立人之表 41
四、天主降生以赎人罪 41
第六节 天主耶稣降地狱而救古圣人 41
一、第一重:魔鬼之地狱 41
二、第二重:炼狱 41
三、第三重:孩童之地狱 41
四、第四重:古圣人之地狱 41
第七节 天主耶稣第三日复活 41
一、耶稣复活 41
二、公复活 41
第八节 天主耶稣升天而坐於圣父之右 41
一、耶稣升天纪实 41
二、耶稣升天之义 41
第九节 天主耶稣日後降临审判善恶 41
一、私审判 41
二、公审判 41
三、公审判之义 41
第十节 天堂略说 41
一、天上福乐 41
二、身之荣福 41
三、天堂之所 41
第十一节 地狱约言 41
一、论地狱之苦 41
二、身后必有天堂地狱 41
三、世间吉凶祸福不足为报 41
四、论述德性之报 41
第十二节 天主教异於他教 41
一、天主教与佛道二教不合 41
二、天主三教 41
三、天主教与性书二教的关系 41
天学略义序
一、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合宙之物,莫不以不径见者为新。但一径见,又旋曰故矣,况见之而浸岁月焉,更故矣。
1、龙凤云露的新故之变
甘露彩云,结气之新者,岁月不解,必等於瘴雾淤泞;龙麟鹏凤,成形之新者,岁月依人,亦等夫家豢池畜。
2、人事道理的新故之变
人事之变,今古迭更;理道之敷,久近弥畅;文章之巧,彼此各不相仍。凡来兹者,阅前注者,规规焉自以为新,自以为可用,为可久矣。见夏继之创,谓新於禅;见诛征之创,谓新於让;而繇今见之,等故也。人事之变,理道之敷,文章之巧,其新不能常统皆如是。
3、诸教诸子的新故之变
乃至诸教之递兴,诸子之兢爽,概不得谓常新。又奚异焉?
4、珍羞美味的新故之亦
夫非新之无常也,彼原非可用非可久。即或有用之者,亦犹以龙麟鹏凤为羞,而甘露彩云为饮也。匪养吾生之善物长物也,故乍见之而喜,喜之而用,用之而竟厌,厌即成故矣。
二、日为万古长新者
周天内万古长新者为何物,日也。一日无日,则黮肳无色,人物殊无昌光之气。大明中天,见者常豁心目。且虽人事极变,不能拟其化;理道极敷,不能拟其昭;文章极巧,不能拟其晖灿。即世人日用饮食,最为急需,亦有时或厌。而容光之炤,必无或不喜者。故人有恒言,皆曰日新,此亦无心而共公称之语也。谓其为世所必用,所当久也。
三、性天为终身长新者
孔夫子之教,只是与人明性天,而最高颖门徒,乃谓不可得闻。则夫子揭性天且如日,在端木却企之为新闻何哉?盖诚知其亟当用永可久,而第恨不能穷其理、尽其性,以上达於天,故终身视之为新如此也。
四、天学亘古常新
小子赓从事天学,今二十年所矣;潜心乐玩诸先生之发明诸书,亦且数十种矣。其专主天帝无二心,其传述天帝降世同人如一口,其指示天帝爱人之训、超性德之修,又皆同功。真似日之为轮为旋,为炤临,为章光,为恒久不息。而其变化,其昭明,其温养民生,时时新,处处新,人人共喜其新。而以之为切需,尤亟於饮食日用也。世固有瞩而忌之者,其目病也;抑或有视之而若无睹者,其目盲也。
五、武林诸先生如日常新
天帝开予眼,夙於武林睹诸先生之日。今重来,复再睹孟先生日。日之为物,莫得而私,亦莫得而赞,第相引而共游於日之中,勿甘处暗沕自失其昌光之气可矣。或曰:诸先生书,其为日也多矣。十日并出,昔人特作寓言,何必更多。予笑为再况曰:“而睹诸书,昨日以前日也。孟先生《略义》,今日又周之日也。吾侪近光,昨日以前日,此日更不欲近光乎?”或无以对,遂求先生普示之。
晋江昭事生张赓
内容提要
天学玄妙,笔不能悉。若提厥要,不外八端。一、天地之间,惟有一造物主。一、此主含三位,谓之父子圣神。一、其第二位,(即所云子)降胎於童贞女而为人。一、其居世而受难受死,以赎吾人之罪。一、其死後而神入地狱,救出古圣人。一、其身第三日复活,一、活後四十日升天,而坐於全能天主第一位之右。一日後将临世审判,以报善恶者。此天学之大略也,其中不免有难洞究之义,故窃反复如左以发明之。
第一节 天地之间惟有一造物主
一、事奉天主为第一大事
统观宇内第一大事,莫过知有一造物主而奉之。
1、人乃物之终,造物主乃人之终
古之君子,欲知造物主者,先务知人;欲知人者,先务知物;欲知物者,先务格物而穷理。盖习格物穷理,则知物之性;知物之性,则知人之性;知人之性,则知造物主之性。
2、论人为物之终
盖人乃物之终,而造物主乃人之终也。人为物之终者,谓人灵於物,则万物之生共向之。如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之所照,雨露之所润,禽兽之所养,五金之所富,五色之所悦,皆资人之用以存人类。所谓人乃物之终也。
3、造物主为人之终
造物主为人之终者,谓造物主更灵於人,则人宜於今之世敬事此主,而後之世,乃享之。事也者,守其诫也;享也者,见其无穷之妙也。此所谓造物主乃人之终也。然则万物各得其终,而万物之灵者,独不知己之有终,岂不惜哉?
二、以万物运行证明有造物主
又观物生,则明物何以生,时生之也。观时,则明时何以行,天行之也。观天,则明天何以动,造物主动之也。非此主,天无动;非此天,时无行;非此时,物无生。则其间有为动天、行时、生物之主者矣。
三、以万有美好证明有造物主
1、天地之美好不及草木
且观万物之美好、天地之美好,何以不及草木?以草木有生魂,而天地无生也。以有生较无生,则有生胜。
2、草木之美好不及禽兽
草木之美好,何以不及禽兽?以禽兽有觉魂,而草木无觉也。以有觉较无觉,则有觉胜。
3、禽兽之美好不及人
禽兽之美好,何以不及人?以人有灵魂,而禽兽无灵也。以有灵较无灵,则有灵胜。
4、人之美好不及天神
人之美好,何以不及天神?以天神为全神之体,而人之灵魂必合於肉躯而始全也。以全神较连形,则全神又胜。
5、天神之美好不及无限之美好
乃因思此美好皆有限际,则必有无限之美好,以限此有限。而宇内必有一主,远过天神、人类、禽兽、草木、天地诸物之美好矣。
6、无限之美好是造物之美好
故此至美好者,譬之源焉。水出於源,而源非出於他源也。万物之美好,出於此至美好;而此至美好,非出於他美好也。不然,溯而上之,不及万美好之源,其於格物穷理,相去远矣。
四、以万有有序证明有造物主
又观天覆而动无息,地载而静无偏,日月代明而昼夜无贸理,四时错行而寒暑无失序,四元行(火气水土)结体成物,而冷热燥湿无乖用,则知厥中有主为之安排布置条理咸宜。然後乃能奠天地之位,运日月之治,综四时之变,制元行之情也。
五、以万有之性证明造物主之性情
又观万有,有神者如天神,有灵者如人,有觉者如禽兽,有生者如草木,有不生者如天地。然後知天神者,兼有人类之灵;人类者,兼有禽兽这觉;禽兽者,兼有草木之生;草木者,兼有不生之有。而後推而论之,知天下有一上有者,兼神灵觉生之至义。
六、天主之性情
1、万有本原
夫上有者,非无元之有,焉能造万有,而成其性,异其用,正其终乎?此上主固万动之所以然,众序之则,百善之源,兆有之始,万人之终。
2、独一无二
顾是一非二。
⑴大天地与小天地相似
何也?大天地於小天地无不相似。人咸知大天地,兼统万物,上有日月,下有河川,中有火气水土。乃小天地者人也,首其天也,足其地也,眼目有似乎日月;血脉贯通,有似乎河川;热湿冷乾,何不是四元行乎?则人谓小天地,不背於理。
⑵天主是大天地之心
今推寻小天地之主非他,人之心也。人心者,终身之所主也。人之五官,皆属於心;人之日用动静,无不节於心。夫人之心,惟一而已,所谓人无二心是也。此小天地既惟一小主,则大天地独有一大主甚明。
3、至尊至贵
此大主者,至尊至贵,无对无配。
4、无限完满
论其性最神,无形像也。论其悲、其义,皆无穷极也。论其福,全备无阙。论其美好,超天地神人诸物之美好无量数倍。论其知往者、现者、来者,皆其见闻所及,约之无所不知。论其能造成天地神人万物,而常存之,约之无所不能。论其体,未有天地之先,圆满充塞空虚;既有天地之後,圆满充塞天下。故谓天主在天之外,在天之中,约之无所不在,然非如物各胶於一。盖造物者之性,与受造者之性,万有不同之极致也。彼无限,此有限故。
第二节 天主包含三位
一、天主包含三位之类比证明
1、灵性全在与天主全在
今世间独人类有天主之像也。所谓像者,非人形体能肖天主,乃谓人之灵性也。灵性者,神之类,天主无形至神之体。灵性全在人之全身,亦全在身之各分;天主全在全宇宙,亦全在宇宙之各分。
2、灵性三司与天主三位
灵性虽只是一,然包三司,曰明悟,曰记含,曰爱欲。明悟者,明物之体;记含者,记物之理;爱欲者,爱物之善。天主乃至一至纯,而包含三位,曰父,曰子,曰圣神。则人之灵性,天主之像也。
3、人性之界限与天主性之界限
所云位者,性中界限之借辞,犹言列位,与在位之位不同。故分言位,乃灵性之界限。盖三位以天主之性,而成父子圣神,是谓天主之性之界限。犹之人有人之性而成人,是谓人性之界限;天神有天神之性而天神,是谓天神之性之界限也。合言位,则包性与性之界限而言。天主内之界限有三,以限天主之性而成三位。
二、天主包含三位之逻辑证明
或曰,天主之性,无量无涯也,谁见无量无涯之性,有界限乎?
1、以三限天主无限之性
曰,界限总归二端:一有限,一无限也。有限者为有限之性之界,而无限者为无限之性之界。今天主既有无限之性,宜有三限以限其无限之性而成三位。然非有上下尊卑之别,皆包天主无限之性。故异其位而同其性也。
2、天主三位的关系
⑴第一位与第二位的关系
第一位与第二位,虽无形身之别,然第二位,乃第一位所生,故以父子名之。盖凡为所生者,皆可以子称也。故第二位,乃第一位之像也,子无不像其父者故。
⑵第三位与第一、二位的关系
圣神虽与第一及第二位相似,然非有其子及其像之义。何也?夫第一位,明达其本性无穷之妙,生第二位。第一位与第二位,爱其本性无穷之妙,发第三位。如此可见,第二位乃父明功之界,而第三位乃父子爱功之界也。则有其子与其像之义者,不在爱能之内,而在明能之中明矣。
⑶天主三位先后之义
繇是三位,有先後之义焉。先後者非时有先後,乃元有先后也,三位皆从无始而自有。只因第二位;繇於第一位,而第三位;繇於第一位及第二位,故第一位独为无元之元,因非繇他位也。
三、天主三一之理极为玄妙
夫天主三一之微妙,天学之纲领也,予明其大概如此。其义,虽以海水磨墨,尚恨其少;以诸天为楮,尚恨其短,犹不足以释万分之一。盖此最玄最微之妙,实乃无边之海,无极之天也。
第三节 天主第二位降生为人
一、天主第二位降生为人
既明天主三位一性之微妙,易明天主降生为人之事迹也。
1、天主降生为人事迹
天主开天辟地之后,五千一百九十馀载,见世之人,大都不认造物主,而以泥木塑雕之像为其主,发仁悲之心,取人之性。人性者,为人之身与人之神也。当此时,如德亚国,有一大德之童女。天主第二位,借其胎而降生,无损其母之贞体。天主降生后之名号,即曰耶稣,译云救世也。
2、耶稣含天主之性与人之性
吾主耶稣含天主之性、与人之性,故虽是一位,不可不谓之天主,亦不可不谓之人。今按经典,耶稣是天主之真子,未有天地之先,生於天主第一位;亦是人之真子,既有天地之后,生於童贞女。论耶稣是天主,有父而母则无,父则天主第一位是也;论耶稣是人,有母而父则无,母则圣玛利亚氏是也。论耶稣是天主,与第一位及第三位,并生天地万物,而充满六合内外;论耶稣是人,降生居世,然后升天。
3、天主降生之功超天主所为诸功
夫天主降生为人之功,超天主所为之诸功无量倍数,是故敢谓天主穷其无穷之能,疆其无疆之知,尽其无尽之善也。
⑴耶稣远超万物
盖天主虽恃其全能全善全智之广博,不能经营一物,使有加於耶稣之美好。因他物虽有盛美盛好,终不能越受造者之界,则其美好无不有限。独耶稣不可谓受造者。盖容造物主之性,函其无限之美好,兼无穷之能,包无穷之善,含无穷之知,所以超天地万物之上无量倍数也。
⑵耶稣使人明义爱善
且凡具无形之体,而欲明其义,爱其善非易易也。况天主以无形至神之体,欲明其无穷之妙,爱其无穷之善,其难尤甚。以故天主取有形之体降居人间,而被世人见闻交接,使人人得明其义而爱其善。
4、天主降生为人以尊人之性
如此,可见天主降生为人,非有自谦之意,只是尊人之性。如王取臣之女,非谦王之身,只是尊其女,立之於皇后之位。天主第二位取人之性,尊人类,立耶稣於上皇之位。亦可见耶稣之圣母,在九品天神,及诸圣人之上,为天主之母也。为天主母者,非生天生地之天主生於母,只是吾主耶稣生於其圣母也。但因耶稣是天主,故其圣母可谓天主之母。
二、耶稣生於童贞女释疑
或曰,耶稣生於童贞女,吾不能不疑。盖婴生於其母,非破其身未有也?
1、天主无所不能
曰,凡欲不疑天主圣教之深奥,须追天主所行之大功,具有全能。惟信天主无所不能,万疑冰释矣。
2、天主最纯最圣
且据理而言之,天主乃最纯最圣,及诸贞之源。倘此女非童贞,天主安肯生於其胎。
3、童女立意守贞
又此童女自少立意守童贞,若天主降生,损其贞体,此童女安肯为天主之母,则天主既定为人,必不可不生於童女矣。
4、天主创造万有之能
且生天生地生人物之功,大乎生於童女无坏其身也。彼既繇天主之全能,此籍全能天主,又何疑之有?
5、耶稣复活升天之证
且耶稣升天时,透入诸天,未破诸天之实体。又死既瘗未开坟墓,复活而出及堂户皆闭,得入而现示於其徒则天主耶稣降生,无损其母之贞体,无难也。
第四节 天主耶稣居世受死以赎人罪
一、耶稣生平概述
吾主耶稣居世三十三载,立新教,躬敷於如德亚国及邻邦。又择十二弟子,赋之圣德极智,命游天下,传其教於万方。凡欲穷耶稣在世所为之圣迹奇事,虽载籍万卷,犹不克稍殚。顾总括之,命死者活即活,命瞽者视即视,命聋者听即听,命喑者言即言,命浪风息即息,命邪魔去即去,故信者从者法者孔庶。
二、耶稣受死之因
虽复如是,间不免有疑者、诽者、嫉者。当时学道者,多被邪魔诱之迷之,故皆谋杀耶稣。一夜拘之,逾日问之钉之。
三、耶稣受难时灾异
终命之时,天昏地震,日月无光,人方信是天主之子。而天下万物,惨伤其造者之死。
四、耶稣受难之功
于主耶稣在十架上,呈其惨难於圣父之前。天主圣父,念其子无穷之功,即赦宥我人之罪,此所谓赎人之罪也。岂不为恩之至大乎?
第五节 天主降生为人之义
天主降生为人之故有三:其一诲人,其一立人之表,其一赎人之罪。
一、天主降生以诲人
1、天主为人立教
诲人者。天主见世之人,大都不认造物主,不认天上之路,从私欲而不从天理,背正教而向邪术;发慈悲之心,降生为人立教,亲传天主三位一性之微妙、天上无穷之福乐、地中无穷之苦恼、人之灵性不灭、与教内之实义。
2、世人感奋信从
使人闻其圣言,见其圣行,莫不服膺感奋,争欲睹圣容,聆圣语,就圣教。有短身者,登树杪以望见之;离其家者,以得为其徒为幸多往从之。
3、人由此知天主之事
自当时至今,异端散而天教行,邪术襄而正教盛。昏者昧者,克己而复理,皆专向造物之主。使非吾主降生而教人以天主精密之事,人焉得而知之乎?
二、信奉天主释疑
或曰,吾未见耶稣,未闻其言,何能豁心之疑?
1、信乃据天主之言
曰,见而后信,此信其目,岂云信主?夫信德,据天主之实言也。
2、天主真实可信
天主在人间,所行奇圣,所言微妙,其徒咸纪於册。天主不能自欺,盖有无穷之知;亦不能欺人,盖有无穷之善。
3、不信者不免地狱之罚
凡不信其言者,背天主之全知,蔑天主之全善,辜吾主降生之意,而身后不免下地狱。
4、信佛者昏昧弥甚
又且疑天主之圣言,而反信成佛成仙,与轮回之谬,其昏昧不明弥甚。
5、人当信从天主
今世人君有言,其臣无不信;人父有命,其子无不顺。天主既为天地之大君,万人之大父,顾不信其言,不顺其命可乎?
三、天主降生以立人之表
立人之表者。
1、耶稣以盛德立表
天主耶稣居世时,见人皆不知德之价,而先财后德,牵於人欲,故发明其德之盛,欲人以实心体之,以实意效之。其德非笔舌能尽,然言其大略,则逊乃至深,孝乃至诚,义乃至公,爱乃至热,忍耐至於极,宽仁至於仇,惠施至於众。真所谓动而世道,行而世法,言而世则也。
2、从者法者甚多,圣道大行于世
故从者法者甚多,人始知德之价,以寡过勤修为本。修道者,守童身者,不可胜数,隐遁满野,圣贤盈国。自天子至庶人,莫不以德为宝,而圣道乃始大行,是可永垂为后世之表镜矣。
四、天主降生以赎人罪
赎人罪者。
1、天主造元祖,付之以命
经云:天主生天地,然后生万物;生万物,然后生一男一女,以传人类。此二人乃万人之元祖。天主谓之曰:宇宙物,皆是吾生为尔辈,若尔奉吾之命,终有大幸;不然,天灾必逮尔躬。大幸者,在元义、尝生、与他惠随人之意。元义者,即超性之恩能润人身神,能服人欲於天理。尝生者,永不属於疾病及死也。
2、元祖获罪天主,祸及子孙
不意此二人,忘天主恩泽,而获罪天主,即脱元义之衣,闭天堂而开地狱,废尝生之惠而属於难死。罪乃难死之本,难死乃罪之郊,罪与难死递传於人类。世世之人皆此二人之子孙,故古之堕地狱者甚多。
3、天主降生受死,赎赎世人
天主欲救吾人,发悯恻之心,降生而以其无穷之功,赎我人之罪。在世受难死,以灭永死之本,立尝生之根。而尝生永死皆在后世,尝生在天堂享无穷之福,永死在地狱受无穷。身后享其无穷之福乐也,此大恩人何可忘?
第六节 天主耶稣降地狱而救古圣人
吾主耶稣死,厥徒葬其身,而其灵魂降地狱。夫地心有四大重,最深曰魔鬼之地狱,次曰炼罪之地狱,三曰孩童之地狱,四曰古圣人之地狱。
一、第一重:魔鬼之地狱
若第一重,凡不遵天主十诫者,皆堕此狱以永终受苦。
二、第二重:炼狱
若第二重,凡有微失及未尽其罪之罚,至死下此狱以炼之,炼净然後登天。盖天堂之福乐,在见天主无穷之至美好。此至美好者,乃众荣万福之源。非净洁之灵性,不能得嗜此至美好之深味,而饮此天源之水,故有此狱以炼人之罪。
三、第三重:孩童之地狱
若第三重,孩童未至七岁而死,皆以无苦乐之狱为其永寓。盖孩童未入天主圣教,无功也,不可升天堂享福;亦未悖天主十诫,而不可落恶人之地狱受苦,所以有孩童之狱。繇天主至公,非有功不赏,非有恶不罚也。然此特就教外者言之,若教中领洗之孩童,则元罪清洁一死即升天矣。
四、第四重:古圣人之地狱
至第四重,天主未降生为人,诸圣因元祖之罪,不能登天,所以皆居於此无苦之所,俟耶稣来救之。盖惟吾主耶稣之功,足以开天上之门耳。是故古圣人在世,及在於此狱,尝叹曰:乾何不降义者,坤何不降救世者。皆指耶稣而言。如是,可见古圣人深望耶稣,天主因古圣人之功,速降生以救之,成赎世之功。吾主耶稣之灵性,至於此狱,救诸圣人升天,故此所今空矣。
第七节 天主耶稣第三日复活
一、耶稣复活
1、耶稣复活纪实
三日未满,我主耶稣之灵性,进塚墓,含於本躯。忽然复活,厥光胜日,厥美超绘,厥衣洁如雪,总之圣容夺人心目。即现於其圣母,次於其弟子,而言天国微妙事。吾主耶稣复活,拨开其徒之云雾阴翳而笃其信。使见吾主之死,信有人之性;见其复活,信有天主之性。非死何证是人,非复生何证是天主乎?难死属於人,复生属於天主故也。所谓复生属於天主者,非天主之性复生。天主之性不能生死,只是吾主耶稣恃天主之全能,而复生也。
2、耶稣复活之义
⑴无罪之身不可朽坏
今细言吾主耶稣复活之义,曰夫人身之所以坏,皆繇罪起耳。吾主耶稣非有罪之影,则不坏而复活,当然之理也。
⑵耶稣肉身尊於天地故不坏
且吾主耶稣之肉身,尊於天地,天地且不能坏,况其尊焉者乎?
⑶至圣之身不可朽杯
又其死虽解肉身灵魂之结,而肉身於天主尝相合,则此至圣之身不可归土而又复活,又当然之理也。
⑷身神复结而复活
且吾主耶稣,卓然高出於天地神人百物之上,若死而非复活,则此细巧之功,亦不久之功也。故其身於其神,复相结以成此奇异之功,而符於实理矣。且非吾主之复活,又谁信万人之复活也哉?
二、公复活
或曰,人死其身即坏其神有功,升天堂以受赏;若有罪,落地狱以受罚。今此公复活之奇事新说,从何而据?
1、天主示公复活之说
曰,考经传天主先未降生,已示公复活之说於知未来者。又天主降生在世,以圣口传之,而其宗徒纪於典册。则诸人复活,乃不疑之理也。
2、天主有公复活之能
且天地神人百物,皆出於天主之全能,则公复活,於天主又何难焉。
3、类比论证公复活
⑴太阳出入有复活之象
今且借物以明之,太阳之出入,有复活之象焉。入,死也,故入於西而夜。万物死者,夜之象也。出,生也,故出於东而昼。万物生者,昼之象也。
⑵冬藏春发有复活之象
又树木冬月藏而枯,春月发而生。树木之茂枯者象死,人死必藏於墓;树木之发生者象复活,人复活须发生长之效。
⑶谷种生发,有复活之象
即夫五谷子粒,与人甚相似。五谷者,种先烂而後生,则人之身虽死坏,终有期以复活明矣。
又天主於人之母胎,便造人身赋以灵性而使生,何不能从墓中俾之复活哉?
4、西国明复活之义
又观世人每以葬为重事。远西诸国,因明复活之义,故棺有用玉石者、香木者、银铅者,欲其永无朽烂,存其尸骸以需复活。
5、中国望人复活
贵邦虽未闻复活之说,然亦知重葬礼,此乃自然而然,如望人之复活也。
6、天主有复活之能
若夫人之死者,或投於水火,或化为尘埃,至灰烬无存者。然其元体还归四行,变变化化不出天壤之间,天主向能从无中造成天地万物,今何难取其散漫飞游於天壤间者,聚其元体而为人哉?
第八节 天主耶稣升天而坐於圣父之右
一、耶稣升天纪实
我主耶稣复活,至第四十日午时,自举而升天。诸古圣人,及无数天神,以躬送之;十二位宗徒,及诸弟子,以目随之。吾主耶稣至上天坐於天主第一位之右,为人类保主,以息其圣父之怒,免其罚而祈其恩。
二、耶稣升天之义
或曰,天主耶稣所言所为之事,咸有深义。第三日复活,而第四十日乃升天者何?
1、耶稣复活居世之义
曰,吾主欲断诸疑之根,故不复活於三日之前,恐人疑其不死也。不即升天於四十日之前,恐人疑其不活也。
2、耶稣第四十日升天之义
⑴见天主公义
又不居世於四十日之後,以明吾人本乡不在世间,而在天上,俾吾心思天堂之妙福。
⑵耶稣至尊至贵不可久居于世
且吾主耶稣为至尊至贵,而其为最光最美,则不可久交於世人。而升天以交於天神及圣人,自然之理也。
⑶耶稣升天与人方便
又倘天主耶稣未弃世,万邦之王之民必皆离其国家而争赴如德亚以睹其圣容,聆其圣言,从其圣教,而忘归国家。如此,亦大不便於人矣。
⑷耶稣升天助人为功
又人必皆见天主耶稣而乃信其言听其命,何功之有?惟未闻吾主而信之,未见耶稣面爱之,而事之则为功之至也。然则吾主耶稣,必宜升天明矣。
第九节 天主耶稣日後降临审判善恶
一、私审判
审判有二:一谓私审判。盖人终命之後,其灵魂即诣天主耶稣台前,听其命。善者陟天堂享福,恶者下地狱受刑。升者升,堕者堕。无得自脱以转生人世,如所谓轮回之谬说者。
二、公审判
一谓公审判。稽古经新典,世界竟有穷尽之期,斯为吾主在世所累言,故不可疑也。所谓世界者,非天地也。天地不废坏,废坏者,乃飞潜动植及人类耳。世界近尽,天降火,人物尽毁。天主重新万人之原身,而在天上与在地中之灵魂俱入坟墓,与本身相结而忽皆复活,然后齐集最广之方。天主耶稣速来审判,以酬善恶。
三、公审判之义
其公审判,无不合於至宜。
1、见天主公义
盖为善与为不善,咸繇肉身及灵魂端而出。非有公复活及公审判,人之肉身竟遗不报,乌见天主公义乎?
2、显天主天威
又恭敬天主者,大都被恶人齮齕而讪笑之,而吾主在世,亦被恶人钉辱。则不免有此期,以显其全能之大,其天威之重,其圣教之实。而於万人之前,尊报诸从守圣教者。
3、罚昧主之徒
当是时,昧主之徒,仰瞻於上,见天主耶稣之严容;俯於下,见地狱之猛火;顾视於旁,见恶鬼邪魔,内辛外苦并立,悔之何及乎?於今必须时时戒慎,时时恐惧,庶免地狱之永苦耳。
第十节 天堂略说
一、天上福乐
天上微妙,非人力所能形容。盖上天之事,勿属於人目也。《诗》云:“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世上众福万乐,与天上福乐之微滴,亦不堪比。盖嗜彼厌无足,嗜此足无厌也。所为殊繇?彼乃形而伪,此乃实而神也。上天福乐之一滴,足满人心,矧其无量乎?葆禄圣人在世,掸试之而曰:“从古以来,目之未视,耳之未闻,心之未思。”天上极荣福之妙,圣人恒欲死以得享之。此荣福,为天主之至美好。凡见此至美好者,必爱之而赞誉之。其全福繇此,故其心不务他福也。但享此至美好有巨细不同,天上之报称於世上之功,以其能明悟者明之尽,以其能爱欲者爱之尽。此至美好,非人之肉身所能视且享也。
二、身之荣福
或问身之荣福如何?曰,复生後,天主润圣人之形身,以盛能盛美。最大者有四:一曰无损。既复生,不复死。一曰明光灵显不假太阳之光。一曰神速无翼而飞。一曰神透入坚破实,毫无踪迹。又其神心聪明睿知,其身躯强固,百疾不侵,体貌精美,发七倍於细金之黄色。凡天神圣人,相亲相爱,如一身心,共是共非,共爱共恶,惟天主之所是非爱恶焉。盖享荣福者,瞬息不离於天主之命,繇此视听言思动静大定於善,而绝无一毫人欲之杂。
三、天堂之所
论天堂之所,在第九重天上,为天国之京都。九品天神,与诸圣人,为其纯臣。人无功,弗许之通此最妙之境,无昼无夜好也。吾主耶稣为其日,圣母为其月,圣人为其星。饥渴悉得远离,天上非疾死之乡,乃尝生之所也。经云:“在天上享天主至美好之睹,一千岁之期似一短日焉。”於乎,不望天上之妙福,岂非昏迷之至乎?
第十一节 地狱约言
一、论地狱之苦
1、地狱与天堂正相反
按经传,地狱乃天主报恶之处,在地心,与天堂正相反。盖天堂最高太广,至美甚光;地狱最下太狭,至丑甚暗。天堂盛福之所,地狱盛祸之所。天神善人居於彼,邪魔恶人居於此,总之无一不反。
2、地狱之全祸
地狱之全祸有二:最大者在失望升天而享至美好之睹,因淹沦於万闷众忧之中,致恨自弃,为此种种恶事,而天主备极加刑。次在暴火能焚人之身神,所以内忧外患,相继并来。入地狱者,即束缚此万苦之中而不能脱。凡庆乐慰逸,毫不进地狱之门,故无吉福之刻,皆凶祸之时也。其哀呼戾於天,而终不能摇天主之心。此无竟无终之苦,久不能衰而但日盛。邪魔恶人,虽为猛火所灼烂,而实不能化,尽受此地狱之苦。一短刻,似万岁之难度焉。如此可知地狱之苦,莫可比拟,岂非人所当深怖者乎?
二、身后必有天堂地狱
或曰,吾中华有说,今世之安乐穷难,即天堂地狱之苦乐,是否?
1、禽兽死而魂灭
曰,惜哉,此说乃邪魔及下愚之论也。身後非有天堂地狱以报善恶,则吾人於禽兽何异?禽兽者,不知美恶,不辨是非,是故无功无罪,无苦无乐也,盖其魂至死而灭焉。
2、人死灵性不灭
人则不然,灵性神类也。人死而灵性不灭,乃受诸报,依今世所行之善恶焉。
3、地狱之说能警恶
且人不虑身後之事,必将纵恣狂悖,日习於恶而无所忌惮。则今世即是天堂地狱之说,适引人陷於罪中而不出也。
4、赏善罚恶为确报
夫世之人主,犹必以赏善罚恶为理法,况天主无始无终之大君,而谓无有确报乎?
三、世间吉凶祸福不足为报
或曰,造物主必有赏善罚恶之权,然而今世之祸福,亦可为报。故善者降之百祥,不善者降之百殃,亦何必报之於後世?
1、世间苦乐未足为善恶之报
曰,世间苦乐,未足为善恶之报,为其不久也。恒择乎善与恒择乎恶,非无终无竟之报不相称。又世上有君子,终身克己,尝居贫困;小人纵欲败度,反获富安,使无後世之赏罚,则小人之幸,固大乎君子。彼古圣前贤,自少而壮,壮而老,孜孜不怠,自克而忘其身,反不若恣肆毕生者之为适也,亦何以见天主至公之法哉?
2、世间赏罚不足与天主相称
且天下之主愈贵,其赏愈大,其罚愈重。天主既为至贵,则其赏罚,亦必天堂之永福与地狱之永祸方相称耳。
3、世间吉凶皆是天主作为
或又曰,今世之吉凶祸福忽然而来,似未出於造物主,何也?曰,皆繇天主。以吉福暂酬人之性德,以凶祸暂惩人之罪恶也。且将提醒吾辈之心,使信後世之苦福有甚於今世之贫富。倘非有今世之报,谁信後世之报乎?
四、论述德性之报
又曰,子言几於明理,请详阐性德之报,以全剖我疑。
1、立德之报在立德之终
曰,格物穷理之精义,难以全悉,今惟言其大略。夫立德之终,即立德之功;立德之功,即立德之报。盖报系於功,而攻系於终也。
2、性终与超性终
立德之终有二:一谓性终,一谓超性终。性终者,乃物之美好;超性终者,乃天主之至美好,超性人力所不及,惟恃天主之佑,乃能得也。夫天主始人之类而决其终,善人至於终,乃睹天主之至美好而爱之,不然,人於生死何意焉?凡为善者,未向此至美好,而独止於德之美好,攻性之德。与夫知有至美好,而向此至美好,攻超性之德。
3、性德之功报与超性德之功报
则性德之功报,与超性德之功报不同。
⑴永远之福报超性德之功
夫超性德之功,乃天主之神恩,此恩润人之灵性,而义之、圣之、美之。得此超性之恩者,身後升天得睹至美好,得享至美好。此至美好,含终报之义。善圣人为终,荣圣人为报。超性报之妙,难测难量也,约之为永远之福也。
⑵世间福乐报性德之功
若性德之功,为性之恩,润人之心,而其报不外今世之境,世间之禄位名寿是也。孔子赞舜之性德,明言其报:“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则性德之报,全在今世之内。故凡慕进德之门,须正其意,以立超性迁大功,而得超性德之终,及享其无穷之报也。
第十二节 天主教异於他教
一、天主教与佛道二教不合
明此天学之约义,则明天主教与他教相拟,如光於暗焉。
1、天主教以恭敬畏惧造物主为贵
天主教以恭敬畏惧造物主为贵。此主乃列邦之大君,诸人之大父母,及今後两世之赏罚在其手。则此主可恭可畏,而其教真教也。
2、佛道二教以畏惧为主
他教以恭敬畏惧释、道、土神为主,此辈在生,未尝认主,其身已死其灵入狱。一切虚像皆後人所伪奉,邪魔所凭托,顾拜之、事之。譬如人子不事父母,而事其仇敌;人臣不事君王,而事其岛寇,岂不为谬悖,而当远绝者哉?所以传教之士,往往与佛老之徒不合,繇邪正不两和也。
3、儒家亦视释道为刺谬
即今儒家,亦视释道为刺谬。乃有名儒,反复信从佛老,岂徒获罪天主,抑深背孔孟之训也。
二、天主三教
或问,天主教於儒者异同若何?曰,按上文即知之矣。吴淞徐文定公曰:“天主教绝佛补儒。”武唐塞奄钱相国亦曰:“足为吾儒补正。”
1、天主教发展的三个阶段
夫天主教惟一,而沿革则三。先性教,次书教,次新教。
⑴性教
性教者,本性敬畏造物主,而勿反天理。此皆发於人心之自然,是天主铭刻於人心,所谓赋畀之良也,故曰性教。
⑵书教
书教者,在十诫等礼仪。天下之人,率忘真主,弃废性教。惟如德亚国,纯一敬事天主,不为异端所染。天主乃示梅瑟圣人以十诫,俾录以教民其大旨总归二端:爱天主万有之上,与爱人如己。此谓书教,亦谓之古教。
⑶新教
新教者,立性书两教之纲维,乃天主必生所自定敷,即传之教是也。亦云恩教。盖天主降生而赎人之罪,大恩也。此恩非赖人之功,惟缘天主爱人之心,所以亦云爱教。
2、儒教即天主之性教
《中庸》首言天命谓性,修道谓教。盖欲人尽其性中固有之善,以不负天帝之锡予,则儒教殆即天主之性教也。
3、天主新教可以补正儒教
於乎,人皆知已之有性,而不知其出於天主;亦知性为天主所赋,而不知何修何率以复命於天主。自天主降生为人,立经典祭祀,赦罪入教,与教中之礼仪,乃能使人免地狱而升天堂,可知天主新教正以补儒所未逮。而使人繇之,益得以尽其性,天下当信从而守之,断断无疑也。
三、天主教与性书二教的关系
或曰,性教极有理,乃今必从新教,古来礼仪不守何也?
1、天主教能明两教之未明
曰,天主为教之主,而有移尚之权。性书二教,虽据实理,然性教暗,书教严,惟新教光且爱,而能明两教所未明。如天主三位一性,後世之报,吾人有不灭之灵性,与教中诸妙义,皆新教独详之。
2、天主能废两教之旧礼
又问,性教与书教之礼仪如何?
⑴古礼皆指天主为生死之主
曰,古礼许多,最大者为祭祀天主之礼。昔教欲祀天主,诣天主堂杀牲而献。杀牲之义,皆指天主为生死之主耳。惜世人不辨理,土庙淫祠,杀牲以祭,不亦迷极昏至哉?盖生死之真主惟一,故在昔圣贤惟祭天主而已。
⑵耶稣降生立弥撒新仪
迨吾主耶稣降世,又革除杀牲古礼,另立新仪,即今弥撒大祭是也。
⑶古礼与新仪的关系之喻
其新仪意味深详,别有本论。要而言之,天主未降生而有性教、书教,譬如国王未出巡狩,而先遣臣布令於四方。及既降生,革除古礼而立新仪,譬如国王巡狩,一方将前所布号令重为裁酌,改定一番。当是时,为臣民者,将从王亲定之新令乎,抑执旧所传令而不变乎?然则既有吾主亲立之新教,其性书两教之礼仪,可废而不必守亦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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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4 02: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