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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三十六册:张星曜、洪济《辟略说条驳》
辟略说条驳
仁和后学
洪济楫民氏
张星曜紫臣氏
辟略说条驳题解
《辟略说条驳》是张星曜、洪济二人共著的辟佛文字。张星曜,字紫臣,浙江杭州仁和人,生于1632年,卒年不详。他大约是四十六岁(1678年)时受洗的,教名依纳爵(或依纳子Ignace),八十三岁时在杭州仁和为《天儒同异考》作序并作跋。洪济,字楫民,也是仁和人,其它情况不详。今底本,共有136面,现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7107号。同馆还有两部,文献编目为7108、7109号。有杭州的王若翰 在1694年写的“合刻辟妄条驳序”,洪济为之作序,张星曜为之作序并引言,后与《辟释氏诸妄》合并为《辟妄条驳合刻》出版。洪济在“辟略说条驳序”中说:“及我皇清定鼎,改式易服,未同旧制,迄今四十馀年矣,人人含哺鼓腹,共乐时雍,未见昔日结帽制巾之人失其故业悉填沟壑也。”从文中看到,其著作年代该是清开国(1644年)后四十余年,大约在1684-1689年间。
本《辟妄条驳合刻》包括《辟释氏诸妄》和《辟略说条驳》两本书。《辟妄说条驳》成书的起因可以上溯到明末徐光启所著的《辟释氏诸妄》。几十年过后,佛教僧人庐山北涧的普仁截著《辟妄辟略说》,批评《辟释氏诸妄》中有关“持咒”、“破狱”、“施食”三章的观点。于是洪济和张星曜两人作《辟略说条驳》,“就其辞之廖妄尤甚者,略驳数条,以当截沙门对证之神砭,并为信妄误陷之援手云。”
《辟略说条驳》共有八节,前三节主要讲破狱问题。第一节,洪济和张星曜批驳了普仁截地狱亦有亦无的唯心说法,论述了地狱实有而不可破。第二节,作者驳斥了普仁截关于天主设地狱是残忍暴行的说法,指出“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只有生前痛悔,方可死后免堕地狱,天主设地狱正是全仁全义之举。第三节批驳了普仁截佛法可以破地狱的说法,说明佛无破地狱的权能,破狱之说将诱人为恶。第四节针对普仁截提出的天主不能现摄升天的疑问,阐述了天主教的天观、天主赏罚之义,批评了佛教的净土说,第五节逐一批驳了普仁截有关真言灵验的说法。第六节批评的是佛教唯心唯识之论。第七节又回到了地狱不可破,往生乐邦不可能的问题上来。第八节辨论的是佛的身份问题,普仁截认为以庶人比佛是谤佛法僧,洪济和张星曜则用佛教理论证明佛即庶人,甚至是愚狂罪人,并且劝普仁截悔悟,以免自误而误人。
《辟略说条驳》的写作方法是列举普仁截对徐光启观点的批评,“略驳数条”,其目的也在于指出佛教用持咒、破狱、施食、轮回、往生等迷信学说蛊惑百姓,诱人崇邪行妄,悖逆天主,并劝人离弃佛教邪妄,悔改事奉天主。论证手法也与《辟释氏诸妄》相近,通过揭示普仁截论述中自身的矛盾以及与佛教理论的矛盾,来证明其错误。如“汝又言众生之业所惑,妄成地狱,譬如梦中受种种苦,及至醒时,了无所见。据汝此说,地狱的系无有。……何劳拔济?”,“汝又言地狱从本是空,本是虚妄,故可破坏。此大不然。夫使果是空,果是虚妄,又安能破坏?”等等。这样的辨论方式,通过列举各种观点,比较分析,使真妄之辨黑白分明,一目了然。起到变化风俗,辟佛护教的目的。
辟略说条驳目录
辟略说条驳题解 499
辟略说条驳目录 501
合刻辟妄条驳序 504
一、以至理辨真妄 504
二、真妄溯源之辨 504
三、合刻《辟略说条驳》始末 504
辟略说条驳序 506
一、五伦五常是天伦天性 506
二、唯心唯我是无父无君 506
三、禅宗是虚言妄行 506
四、天教与圣言相合 506
五、徐光启作《辟妄》 506
六、普仁截作《辟妄辟略说》 507
七、普仁截忘本悖逆 507
八、天主赋人心性 507
九、天主掌管生死 507
十、著书缘由 508
辟略说条驳序 509
一、徐光启《辟妄》 509
二、《破狱之妄》述评 509
三、普仁截著《辟妄辟略说》为谋生计 509
四、《辟略说条驳》之旨 509
引言 511
一、徐光启辟释教中最鄙谬事 511
二、孔孟辟禅释至极 511
三、尊己卑天是佛教谬妄之本 513
辟略说条驳全卷 514
第一节 驳地狱亦有亦无之非 514
一、普仁截:地狱不可以有无论 514
二、洪济:以事理破地狱唯心之妄 515
三、张星曜:地狱是天主义罚 515
第二节 驳设狱残忍之非 517
一、普仁截:天主设地狱乃残忍暴厉 517
二、洪济:悖逆至高天主当受地狱之罚 517
三、张星曜:天主设狱以全仁义 520
第三节 驳法力倖免地狱之非 521
一、普仁截:佛法可以破狱 521
二、洪济:佛无破狱之权 522
三、张星曜:法力破狱证伪 523
第四节 驳现摄升天之非 525
、普仁截:以现摄升天论天主不灵 525
二、洪济:升天与现摄比较 525
第五节 驳真言灵验之非 528
一、普仁截:真言灵验考 528
二、洪济:真言不灵辩 528
三、张星曜:真言之验证伪 529
第六节 驳业识变现之非 531
一、普仁截:业识变现论 531
二、张星曜:业识变现辩 531
第七节 驳往生乐邦之非 533
一、普仁截:破狱不会导致狱空 533
二、张星曜:破狱往生之非 533
第八节 驳以庶人比佛为谤佛之非 534
一、普仁截:徐光启谤佛法僧 534
二、洪济:佛是愚狂罪人 534
三、张星曜:佛是叛逆罪人 536
合刻辟妄条驳序
一、以至理辨真妄
人生要务莫重於认本源,欲认本源莫急於辨真妄。苟不辨真妄而误行妄法,必陷灵性而天谴立加。譬积金者不辨真伪而误使赝金,必干国法而刑谳莫逭。辨真赝之金以鏐石,辨真妄之说以至理。
二、真妄溯源之辨
试观建中立极之帝首推尧舜者何?无他,钦若昊天而已。由钦若之心,以克明峻德教养斯民,不惮勤劳。迹其生平所为,巡方、省狱、黜幽、陟明,唯曰时亮天工。谓非敬天以勤民能识本源者乎?孔子删书所以断自唐虞也。杨墨变乱仁义,孟子斥其无父无君,盖逆虑其害必至是矣。今佛氏不知尊天,异於尧舜、逃弃君亲甚於杨墨,犹俨然以其伪妄之言陷害人灵,是何异日持鸩毒暗入壶浆诱人饮□,且曰是佳酝也。其不至杀人生命者鲜矣。故程子曰:佛氏之言比之杨墨尤为近理,所以其害尤甚。朱子曰:老佛之言弥近理而大乱真。又曰:邪说害正,人人得而攻之。盖深恶其剽窃名理、藏匿伪妄以惑世也。
三、合刻《辟略说条驳》始末
1、《辟释氏诸妄》
有明元辅徐文定公者,学贯天人,识究真妄。悯佛氏昧本之学诱人行妄,致蹈狱火,特著《辟妄》一书。发前此诸儒未尽之奇,抉伪教邪法诳人之妄,犹之永夜幽阴大光现而冥暗潜消。此诚试真赝之鏐石已。
2、《辟妄辟略说》
乃道高者妒深,言正者怨众。果有截沙门者,惧其伪妄已破,曲意回护。其於孤魂、血湖、烧纸、轮回、念佛、禅宗诸论,已自知其妄,不敢一言置辨。独於持咒、破狱、施食三章巧肆妄说,混淆愚目。其为人心世道之害,与洪水猛兽比烈矣。
3、合刻《辟妄条驳》
同学摘其悖理之尤甚者驳之,颜曰:《条驳》,并合《辟妄》原文付之剞劂,使人知尧舜之敬天为圣主,则知佛氏之卑天为妄人;知孔孟之尽伦常为正道,则知佛氏之背君亲为异端;知程朱近理乱真之言为至正,则知佛氏行妄惑人之害为甚大。诸说具在,真妄之辨不啻黑白之较然矣。殆镜愈昏而愈磨愈明,说弥妄而弥驳弥著者乎。凡我同侪平心较阅将灼知天主为我人类本源,赏罚之权至公不可挠也,破狱之妄极伪不可信也。怨艾悛改,弃妄皈真即塞狱之良方,修德之捷径。若人且上侍天主,何地狱之不可免?而惑彼持咒破狱、施食诸伪妄为哉。谨序其合刻之意以弁之首。
康熙己巳蒲月 武林王若翰书
辟略说条驳序
仁和后学张星曜撰
一、五伦五常是天伦天性
人之所以异於禽兽者,以其有五伦五常也。五伦者,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也。五常者,仁义礼智信也。皆天主畀基于灵性,故曰天伦天性。千古圣贤,敬天畏天,自治治人,唯此而已。
二、唯心唯我是无父无君
佛氏兴,伦理废;禅宗炽,义理灭。敢为捕风捉影之大言,谓山河大地,一切唯心具造。虽以赋性之天主,统驭之国王,生身之父母,皆岸然不顾,以为唯吾独尊。人伦之祸,於是极矣。夫杨墨之无父无君,孟子推其流弊必至於此,故谆谆辩之。今释氏俨然无父无君矣。不独无父无君,且无天主上帝矣。有识之士,其能嘿然已乎?
三、禅宗是虚言妄行
至禅宗一道,即彼佛释迦,亦仅列於六度中,未尝专重此也。自达磨来,五宗创,南能北秀,异说横生。考其大旨,不过曰无,曰无无。曰无无亦无而已。而故作无稽之谈,不根之说,惑世诬民,巍然高座。其卑者看经持咒,破狱施食,种种伪妄,误人灵性。嗟乎!以虚无伪妄之人,说虚无伪妄之言,行虚无伪妄之事,天理何由明,人心何由正乎?
四、天教与圣言相合
泰西诸位先生,曰九万里来行教,见沙门若此,心窃悯之。爰为吾人,分别邪正,教人敬畏天主,敦五伦,尽五常,改过迁善。与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言,翕然符合,此人类之大幸已。
五、徐光启作《辟妄》
有明元辅、吴淞徐文定公,因作《辟妄》八章。欲世人知无益之事不可为,而悔过迁善,昭事天主为必当学也。
六、普仁截作《辟妄辟略说》
何物普仁截沙门,敢作《辟妄辟略说》,以肆狂诋。
七、普仁截忘本悖逆
汝沙门盍亦思今日之登高座,而能安然说有道无者,非我皇上又安天下之恩乎?使朝廷不为汝经理,将强陵众暴,汝沙门无容足之地矣。今日之饥而食,渴而饮,寒而衣者,非天主生植万汇之恩乎?使天主不为汝化育,将水涝旱暵,汝沙门无粒米寸丝之募矣。今日之能视能听,能言能思者,非天主上帝,赋汝以灵性;尔父尔母,生汝以肉躯之恩乎?使父母之抚恤不周,则汝不能以有生;天主之赋畁稍减,则汝虽有生,而不能聪明秀发矣。
今也运天主所赋之灵性,享天主所生之衣食,安朝廷所奠之室庐,行父母所遗之躯体,而动口摇手,辄曰灵性最大,我自无始以来,与诸佛同来也;一切山河大地,皆我妙明真性中物也;非有非无,亦有亦无,离心意识参,出凡圣路学也。凡此者汝之所谓月中蟾兔也。
八、天主赋人心性
夫山河大地,果汝妙明真性中物,汝何不别生一草,可以衣汝;别生一谷,可以食汝;别於虚空自构室庐,可以居汝乎?吾知汝必不能也。
汝能离心意识参,出凡圣路学,汝何不屏传灯指月诸书不视,拒善知识问不闻,遇诋诃汝者不应,独守一性,变化万端乎?吾又知汝亦不能也。
不能,则知山河大地,系天主所造也,非心造也;灵性天主所畀也,非无始也。运天主所赋之灵性,享天主所生之衣食,安朝廷所奠之室庐,行父母所遗之躯礼,而不事天主,不知君亲,日肆妄言,日行妄事。嘻!误矣,可哀也已。
九、天主掌管生死
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汝亦知生死事大,而如此而生,如此而死,其得谓之闻道矣乎?
夫人之生也,呱呱而泣,此时名物不知也,便溺不辨也。终岁而稍能言矣,积久而始知事理矣。若以为无始以来,轮回得生,则何不悉知无始以来之事乎?
人之死也,一生善恶往往杂揉,天主审判,定以升沉。若以地狱唯心所造可有可无,则恶者之肆志,反得胜算;善者之修持不几徒苦乎?
十、著书缘由
截沙门生死之不究,而徒逞诞妄之机锋;事理之不知,而徒肆狂悖之饰说。惑世诬民莫甚於此。予窃悯之,与洪楫民先生,共作条驳八章,以拯世溺,不得已也。知我罪我,人其鉴诸。
辟略说条驳序
仁和后学洪济撰
一、徐光启《辟妄》
昔吴淞徐玄扈先生,讳光启,谥文定者,见释氏以诵经持咒,破狱施食等诸邪妄,蛊惑斯民,崇邪背主。不知设妄诱人,希斋衬以图养身;与信诱行妄,广布施以冀超脱者,厥罪惟均,皆不免夫地狱之永苦。故为《辟妄》八章以拯救之。
二、《破狱之妄》述评
其首章曰:地狱以为有耶无耶,无则罪人原自不入,可以不破;有则为天主所造,坚于铁围,乃困苦冥魂者。竟为无赖凡流,念数番言,狱破魂走,有是理乎?详味文定公数言,破狱之妄,提醒殆尽。盖破狱之妄,乃鬼魔宽解为恶之心,使之毅然横行之秘法也。以为非义之富贵逸乐,现前尽可享用;身后纵堕地狱,有积垒多金,延僧诵经持咒,狱可立时破坏,魂可立时超脱。所以世人,惟知利己,虽弑父弑君,一切逆伦败行之事,甘心为之者,恃此破狱之妄以致之也。文定公悯之,谓有恶人地狱是真,僧人破狱是假,一信邪法,永远沉沦矣,唤醒梦魅,情辞真切痛快。历今百年,释氏中虽有杰出者,无敢置一喙。
三、普仁截著《辟妄辟略说》为谋生计
乃有庐山北涧普仁截沙门者,惧文定公辟妄之言彰,则众僧谋身之计绝,强为《辟妄辟略说》,希存伪妄以冀养生。
四、《辟略说条驳》之旨
孰知人生百年,不过电光石火,岂可为朝露之危躯,守惑世之伪术;以致长存,至贵之灵性,堕永殃不坏之地狱哉!或曰:身虽暂寄,而饥寒亦是大事,乌容置之不讲耶?噫!身之得养,夫岂自为之能?皆由天主上帝大力深仁,锡之使然。人之士农工商随分营生,不过仰承天主之锡焉耳。奸伪逆命者未必独丰,诚谨顺命者未必尽啬。试观前代旧俗,士则冠巾,民则戴帽,于是业结巾制帽者,不可胜数。及我皇清定鼎,改式易服,未同旧制,迄今四十馀年矣。人人含哺鼓腹,共乐时雍,未见昔日结帽制巾之人,失其故业,悉填沟壑也。明此,则知力弃养身之邪,以事真主,另谋别业,安见至慈天主之不我加佑,使致安全乎?今截沙门妄著《辟略说》,既害一己之神魂,复陷多人之灵性,失计甚矣。予与张子紫臣伤之,就其辞之谬妄尤甚者,略驳数条,以当截沙门对证之神砭,并为信妄误陷之手援云。
引言
一、徐光启辟释教中最鄙谬事
张星曜曰:徐文定公《辟妄》八章,特取释教中最鄙谬之事,为世俗无知之人最易惑者,先为辟之,尚未尽著释教之谬妄也。
二、孔孟辟禅释至极
若孔孟时,虽无禅释,而孔孟之辟禅释,已极至矣。先叔祖讳蔚然者,曾为拈出,其辞曰:
1、孟子辟佛
⑴辟佛教
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今居中国,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此辟佛之教也。
⑵辟佛缘
“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此辟佛之缘也。
⑶辟佛宗
“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欤?”此辟佛之宗也。即此三言,已徵妙谛;“若无父无君,是禽兽也。”直露声色矣。
2、孔子辟佛
⑴辟觉宗
孟言若此,孔训更可缕数,如“索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此是辟觉宗。
⑵辟衲教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天下之达道五,欲洁其身,而乱大伦。”此是辟衲教。
⑶辟嬾禅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此是辟嬾禅。
⑷辟忏度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此是辟忏度。
⑸辟缁流
“生之者众,食之者寡。”此是辟缁流。
⑹辟参悟
“以思无益,不如学也。”此是辟参悟。
⑺辟广慈
“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此是辟广慈。
⑻辟四众
“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此是辟四众。
⑼辟崇佞
“山节藻税,何如其智也。”此是辟崇佞。
⑽辟舍身
“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此是辟舍身。
⑾辟放生
“钓而不网,弋不射宿。”此是辟放生。
⑿辟斋禳
“丘之祷久矣。”此是辟斋禳。
⒀辟徼福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此是辟徼福。
⒁辟平等
“伤人乎,不问马。”“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此是辟平等。
⒂辟止观
“君子思不出其位。”此是辟止观。
⒃辟无生
“生生之谓易。”此是辟无生。(说详《蓬居问疑》)乃知释氏言行之妄,多与孔孟相左,辟之有罄竹难尽者。截沙门以徐文定公之言为妄辟、为鄙谬,岂可以孔孟之言亦妄辟、亦鄙谬乎?
三、尊己卑天是佛教谬妄之本
1、佛教不知性且不尊天
乃诸妄之中,更有大纲当正者。孟子曰:“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释氏不知尊天,齐人於物,此尤其妄之本也。许行齐物价,孟子斥之。夫物其小者也,人之於禽兽相去不啻什伯千万,而释氏以十二类生,皆人心轮回颠倒所流转,昧天主生物之原,齐人类于禽兽,更出许行下矣。
2、佛教只见性而不见理
故《传灯录》云:“作用是性,谓在目曰见,在耳曰闻,在鼻嗅香,在口谈论,在手执捉,在足运奔。”朱子辩之曰:“佛氏之说,只是个无星之秤,无寸之尺。若在孔门,则在目曰见,须是明始得;在耳曰闻,须是聪始得;在口谈论,及在手足,须是动之以礼始得。”陈东莞曰:“吾儒惟恐义理不明,不能为知觉运动之主,故必欲格物穷理以致其知;禅家唯恐事理纷扰,为精神知觉之累,故不欲心泊一事,思一理。”历观诸儒之言,释氏大本已昧,毋怪其尊己而卑天也,因驳《辟略说》而首及之,高明者幸无为其所误可耳。
辟略说条驳全卷
仁和后学
洪济楫民氏
张星曜紫臣氏
同述
第一节 驳地狱亦有亦无之非
一、普仁截:地狱不可以有无论
1、若有若无
普仁截云:地狱不可以有无论,以唯心具造故;亦可以有无论,以唯心具造故。何以言之?盖依於理谓之具,依於事谓之造。以心具故,不可言无也;以心造故,不可言有也。以心自具,非外来故,亦可言有也;以心妄造,非实有故,亦可言无也。若理若事,若具若造,若有若无,总由一心。如是了达,方得免於戏论也。
2、亦有亦无
昔有俗士问黄蘖和尚:“地狱实有否?”蘖曰:“无”。又问大慧和尚,慧曰:“有”。士曰:“黄蘖和尚道无,和尚为甚说有?”慧曰:“居士有妻子否?”曰:“有”。“黄蘖和尚有妻子否?”曰:“无”。慧曰:“待你到黄蘖和尚地位,自然一切皆无。”故了达明人,说有亦得,说无亦得。
3、不必执着
岂似汝辈钉钉胶粘,不定执为有,即定执为无。只因智识浅陋,不达事理之关,所以说无,则拨无因果,谓原无地狱,可以不破;说有,则心外有狱,谓是天主所设,坚不可破。据汝见处,地狱定决是有,但不许破狱耳。我辈凡流,不能破且置。
二、洪济:以事理破地狱唯心之妄
驳:
洪济曰:此截沙门本释氏一切唯心之言,而更涉事理以立说也。一切唯心之说之妄,惑世几二千年,人阴受其害而不之觉。截沙门此说,一涉事理,而妄已立见矣。何以言之,盖唯心为思成,妄隐而难见;事理为实有,妄显而易明。
1、唯心思成之妄
唯心为思成者何?即彼所谓丈室趺坐,眉间放白毫光,结成狮子宝座十万八千,每座高大各十万,由旬之类是也。此盖心思之妄,自说自证,无可稽考。世人罔察,有但闻其神通广大,信之事之,永不觉悟者矣。
2、地狱实有之理
今截沙门,引证地狱为事理之非实有,而妄遂显者何?盖一家无法则家坏,一国无法则国亡。谓天地大主,无法纪以驭人民,非狂悖之甚者,断不出此言。夫天下事理所原无,人心不能妄使之有;天下事理所实有,人心不能妄使之无。地狱者,天主所以困苦恶逆者之身后,天刑之极,则事理之实有。犹家法以惩忤逆,国法以诛背叛,断断不无者也。截沙门以据理据事实有之地狱,为心具心造,可有可无,其妄岂不立时显著。
3、当求天主赦免
妄显而障益深,犹云如是了达,方可免於戏论。予谓以地狱为可有可无,此真戏论,殊非了达。果能悟到破狱施食,乃希图斋衬之巧法;诵经持咒,是香花铙鼓之戏场。屏弃不为,怨悔迁改,以息天主之怒罚,仰求大父之慈赦,是名真实了达,方可免於地狱也。
三、张星曜:地狱是天主义罚
张星曜曰:世间事理,有则真有,无则实无,未有岐於两端。又说有,又说无,如汝禅宗之见也。
1、亦有亦无是遁词
此等见解,不过欲状人心难见故说无,欲状人心实有故说有,以为扫去断见常见。故有空手把锄头,步行骑水牛,打从桥上过,桥流水不流之说。此说盛,则一切事理,俱支离鹘突,遮饰躲闪。此苏子瞻所谓设械以应敌,匿形以逃败,窘则推堕洸瀁中。杨升庵谓禅宗自欺欺人之病,子瞻深入冥契,故能为此说也。即如地狱一端,系天主所造以困恶人,有则实有。汝辈不知尊天,浪说唯心具造,不可以有无论,亦可以有无论,此正洸瀁遁词,今一一为剖明。
2、行善无而造恶有
据汝言依於理谓之具,依於事谓之造。夫具者备具,固有之也;造者创造,始为之也。汝果知心依於理,则心具善不具恶,性善系天主所赋,天命有善而无恶。故《书》言降衷,《中庸》言天命者是也。理与事不可分看,离事之理,则为虚理;离理之事,则为恶事。若心依於事,则能造善,亦能造恶。人皆有自主之心,或陷於气质之偏,则有恶而无善矣,孔子所谓“下愚不移”是也。故知心依於理,则有善无恶,未尝具地狱。汝如何反说以心具故,不可言无。心依於事,则有善有恶,造恶必入地狱,汝如何反说以心造故,不可言有。
3、有无与觉悟无关
汝又云俗士有妻子,黄蘖无妻子,此言是有无之一定者。依此以论有无,则地狱系善人所无,恶人所有,亦有无之一定者。今汝混言了达明人,说有亦得,说无亦得。故汝论地狱,可言有,亦可言无。汝论妻子,何不亦言黄蘖无妻子亦有妻子,俗士有妻子亦无妻子耶?必如此说,方信汝说有亦得,说无亦得。苐恐黄蘖无妻子,汝说他有妻子不得;俗士有妻子,汝说他无妻子不得。汝宗门言语,亦不得不钉钉胶粘也。故吾即汝言以问汝,汝知大慧言俗士之有妻子,为实有。则知地狱之有,亦为实有。岂得以唯心具造,亦有亦无一语,抹杀天主罚恶之大权哉。盖人之为恶,心始之,身成之也。天主之设地狱,大审判之前,则罚其魂;大审判之后,并罚其身也。使谓自心造恶,因堕地狱则犹可;若谓自心能具地狱而非天主之义罚也,则大谬矣。譬如世人犯法,彼心亦畏刑狱,但未经官司访拿,及差役拘捕,自己万万不肯走入牢狱去也。
4、地狱实有而不可破
今汝云地狱非实有,不独不达天主罚恶之权,即汝教中破狱之意,亦可不必矣。何则?实有罪人陷於囹圄,方求情赦免,今既非实有,破狱亦妄,安用破为?汝何不思之甚耶?宋陈师道,《后山谈》,载西京崇都寺有僧名善端,酒色自恣。既病,度必死。念地狱果有耶,若有不亦危乎?乃燃香祝之曰,地狱若无,烟当上;有,则当下。既炷,烟下而地裂受之,端大惊失色而逝,夫烟之上升,物性然也。因僧善端之祷,而烟反下降,则地狱之有不诬矣。此时善端之心,正畏入狱。若非实有地狱,非天主命狱魔者驱之,善端能自造自入耶?可见地狱决定是有,但不许破,此是真实事理。汝既知此,又知自己凡流,不能破且置矣。何复纵蒙心,摇唇弄笔耶?
第二节 驳设狱残忍之非
一、普仁截:天主设地狱乃残忍暴厉
普仁截云:只如天主,有意设出地狱,困苦冥魂。若人不奉彼者,即永远拘禁。尽未来际,虽有改过迁善之心,永不许忏悔。虽有盛德神通之力,永不许救援。如是天主,即是恶中之恶。世有此人,必为众所共怒矣。且上帝好生之谓何?而乃残忍暴厉,过於桀纣百千亿倍,有是理乎?
二、洪济:悖逆至高天主当受地狱之罚
1、背主大罪当受地狱之罚
⑴背叛忤逆是不赦之罪
驳:
洪济曰:欲知此理,须举世间极重不赦之罪,二端并观而截沙门之诬秽彰彰矣。夫君之於臣民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敢有不奉正朔,不输税粮,如是人者,莫逃叛逆之诛。父母之於子也,鞠养乳哺,教诲顾恤,莫大深恩,报施罔极。乃为子者掉臂不认,难免忤逆之罪。
⑵不事天主当受沉论之罚
明此二端,则知天主者,造天覆我,造地载我,日月照临,雨露滋润,万物养育,是造物主实天地之大君也。人皆有此灵性,思灵性从何而有,非如释氏所谓从无始迁劫,生生轮转来也。思我未生之前,未尝有我;迨我生之时,惟皇上帝,降衷于我,而后有此不死不灭之灵性也。人皆有此灵性,皆从天主赋畀,则人皆天主所生,而天主者,实万民之共父也。大君共父,有不事奉之者,与背叛其君,忤逆其父同科,当受地狱永远沉沦之罚。义也,事理之当然也。
2、痛悔皈正即可免堕地狱
⑴生前痛悔可蒙赦宥
是故形神配合,一息尚存,犹可弃邪皈正。真心痛悔,则天主无限仁慈即时赦宥,不止免堕地狱,抑且拔之上升。
⑵改过迁善能升天堂、
此其义,不特天教云然,而中国之经,提醒人类。盖亦有云。“三后在天。”“殷多先哲王在天。”“文王在上,陟降上帝左右。”此盖能改过迁善,敬天畏天,昭事上帝故也。如是,又不待募僧破狱,犯夤缘钻刺之罪矣。
3、怙终不悛则受地狱之刑
⑴死后不可悔改
“若魂离躯壳,怙终不悛,所谓盖棺论定也。此时听天主审判,即明正典刑之秋,一堕地狱,受无量苦,其心虽极悔恨,固已甚晚而不可挽回矣。”
⑵背叛朝廷之喻
譬如从叛逆而背朝廷者,惟可於贼巢未破之时,能识顺逆,急叩军门,输诚求抚,始能获赦。若至垒覆就擒,献俘阙下,宁容忏悔曲宥,夤缘辛免耶?惟有俯首就戮耳。设知戮必不免,反肆辱詈朝廷,必蒙赤族之诛。
4、获罪于天无所祷
⑴西国寓言
西国圣贤,常作寓言曰:有背叛君父者,其好友劝之曰,君父人之大伦也,叛则必诛。其人秽詈有加,其罪之增益也尚微,以友与己平等故也。若县父母拘而讯之,仍前秽詈,则应受本罪外,复加鞭责痛惩,以更得罪职官故也。等而上之,见督抚重臣而秽詈,必速杀身之祸。夫秽詈一也,至重臣而死不旋踵者,以所犯之人,品秩崇隆故也。再进而辱詈朝廷,则罪更加等,宁止杀身,必凌迟寸磔矣。以所犯者,一国之至尊故也。
⑵孔子之意
明乎此,则知天地之大君,万民之共父,固无有穷极之至尊也。此而获罪,其降罚殆不止陨其身命已也。地狱剧苦,永远沉沦,万难幸免,莫可挽回,情罪当然,故曰获罪於天,无所祷者,此之谓也。
5、驳普仁截天主残忍说
⑴天主尊贵无尚
今截沙门以营生之术破,故不奉事真主,而复大肆口孽辱詈天主为过桀纣,吾不知天主於截沙门身后,地狱永远剧苦外,更加何等惨极刑戮也。何由知之,即以前获罪之尊卑比拟而情罪之轻重,较然知之。然凡民触犯帝皇,比之人类获罪天主,形似而实犹有间,尚非可以比拟也。何则?帝皇虽一国至尊,系天主所生之人,与凡民犹为同类。此如蝼蚁上啮人首,尊卑虽异,杀之已极,罚难更加。以蝼蚁虽微,与人皆天主所生之物,生命相同略可仿佛。若天主与人,不容比拟,无从仿佛。盖天主者,推之以前无始引之於后无终。创造天地,生育神人,抟捖万有,即造物主也。以其至尊无偶,谓之上帝。以其宰制群生,谓之大主宰。以其生育救赎全属慈爱,谓之至善主。其称天者,非指形天,犹臣民之称朝廷,非指殿陛也。夫朝廷为一国之主,其崇高尊贵,与人迥绝,况天主为万有之主,其崇高尊贵,与吾人之微,更相悬绝。无纤毫分量大小之可较,无丝杪贵贱轻重之可伦,更从何处仿佛哉。
⑵悔改可蒙天主赦宥
今与截沙门辈,说明此义,急急乘此百年未尽,反覆辩明邪正关头,即速皈依真主,敝屣伪法,忏悔前非,则唯天主无限之慈悲,全赦宥之;无限之智,□□救援之。
⑶延捱难免地狱永苦
设也贪恋养身之伪法,甘馨难舍,延捱电泡之光阴,坐失机宜,一朝息断魂离,重罚大定,尔时身入金汤不坏之永狱,更受不可名言之剧苦,徒招义怒,虽悔莫追矣。
⑷背叛天主之罪无量
盖世法中,背叛朝廷,诋毁天子,蒙寸磔者,其死之苦,无人怜惜。天下万世,孰不诵之曰:理也,义也。设有为之叹息者,其人必与叛逆同科。如蔡邕悼董卓,而受戮於王允是也。故有背叛朝廷,而为人共怒者;必无朝廷戮叛犯,而人反共怒者也。盖背叛朝廷之人,称王自雄,欺诳无识,殃及平人。背叛天主之人,巧立伪法,误人灵魂,殃及永远。天主之尊无量,背叛之罪亦无量,则其受罚之苦亦无量,宜堕地狱,应罹永远剧苦。孰有谓其非义,而詈为残暴过於纣者乎?
三、张星曜:天主设狱以全仁义
1、天主仁义并重
张星曜曰:天主上帝者,生天地生万物之主宰也。全善全能全知,至神至纯至一,无始之始,始万物之始,而自无所始,天下无善不从天主出也。虽天主为仁慈之源,而又为义罚之本。仁义二德,不容偏废。设也有仁而无义,姑息之仁也,如李后主梁武帝,从佛教,虽有罪者,亦依违苟免以亡天下,则仁之过也。有义而无仁,则残暴之义也。如武则天,选用酷吏周典来俊臣之徒,仿地狱制刑具,则义之过也,天主赏善人以上升,是其仁也;罚恶人以地狱,是其义也。
2、奉事天主以为善
至尊无偶,人不奉事,未尝灭尊;人能奉事,未尝加尊。但人不奉事天主,则不达降衷本源,悖逆君父,为恶则易,为善则难。故千古圣人,无不尊奉上帝。
3、天主慈悲愿人悔改
人在生时虽极恶不肖,尚可悔过迁善。天主慈悲无限,正愿人痛悔,救拔人魂,岂有不许忏悔之理?若人已死,无能改悔,一生之判断已定,天主亦无如之何。
4、天主有生杀大权
延僧忏悔更与亡人无涉。此盖恶人愚昧,自执已见,至死不悟,甘堕地狱,非天主致之也。世间有威德神通之力者,无如天主,能永远救拔人,能永远禁锢人,故人当敬天畏天也。天主为宇宙之大主宰,犹国王为一国之大主宰也。国王之下有威力者,皆奉国王之命故耳。使无国王之命,则威力全无矣。譬如罪人在禁,国王命杀则杀,命释则释,大臣岂敢专擅生杀耶?若贼寇劫牢,罪人释放,则劫牢之犯,与释放之犯,罪并加等。故知人间无有尊於国王,即知宇宙无有尊於天主也。
5、天主不全仁以害义
使天主将悖逆君父、执迷不悟之魂一概出狱,此何异国王将十恶不赦之犯一概释放。为善者与为恶者,混淆无别,欲以全仁,而适以害义。世间无此糊涂之国王,而谓宇宙之大真主,肯如此糊涂哉?
6、天主设地狱非属残暴
⑴天主设狱以惩恶人
考昔夏桀,囚商汤,杀关龙逢。商纣斫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此暴虐良人。若天主设地狱以惩恶人,事理迥别。汝不达圣教至理,何得污蔑至尊。
⑵佛残忍暴虐更胜暴君
即如汝言谤佛正法,命终之后,直堕入阿鼻大地狱中。夫汝佛所言,其理是耶,人亦安敢非之?其理非耶,人亦安敢是之?今不论是非,一概欲谤佛法者,堕入阿鼻大地狱中,则汝佛之残忍暴虐,反过桀纣亿千百倍矣。
⑶佛难免永狱之祸
明理者灼知地狱非佛所设,佛之威神,不能致人地狱,亦不能出人地狱,虽以此言恐吓,必不惧也。汝不知尊天,而反诬谤若是,将来永苦之祸,恐不免矣。可不畏哉,可不悔哉!
第三节 驳法力倖免地狱之非
一、普仁截:佛法可以破狱
1、地狱是三业妄成
普仁截云:地狱有六种差别,非关天造,亦非地设,皆是众生三业所感。恶业熟故,妄成地狱,妄受剧苦。譬如梦中为虎狼所噬,或被打、被缚,或遭王难,受种种苦。及至醒时,了无所见。地狱及苦,亦复如是,以全是三业妄成故。
2、三业智照破地狱
佛於瑜珈教中,大悲拔济敕。诸贤圣师,口诵真言,手结密印,心运妙观,三处同放赤色光照触彼狱,顿令破坏也。况地狱从本是空,本是虚妄,故可破坏。昔因三业恶感而成,今以三业智照而破,焉有不破之理?狱既可以法力破坏,魂独不可以法力超脱乎?
3、国王大赦为喻
犹如世间狱囚,本未应出,忽遇国王大赦,即便脱免,岂难言狱门牢固,必不可开。一人情面,必不可幸免耶?
二、洪济:佛无破狱之权
1、地狱唯心诱人为恶
驳:
洪济曰:此一节,正鬼魔诱人设立伪法,阳虽劝人为善,阴则挑逗人心为恶之本旨,今截沙门亲笔供招和盘托出矣。夫巨憝元恶,王法之所不加,稍知收敛不敢尽情放恣者,以有天威之可警,身后地狱天刑之可畏故也。其延僧破狱施食,虽犯夤缘钻刺请托斡旋之罪,尚有地狱,微足警惕。乃截沙门创为地狱唯心具造,可有可无,已属大谬。此复声言地狱剧苦,不过如梦中所受,醒则了无所见。梦中假苦更可挥金募僧破狱施食,超脱再生。则见利忘义之徒,恃此狂言,全无警戒,由是猛力横行,有不尽成肆无忌惮之小人者几希矣!然则日流而下之人心,何从挽回,争夺何日是已,天下何由治平?大乱人心之道,必截沙门之说,使之昌炽也。
2、“国王大赦”说引喻失当
⑴叛逆是十恶不赦之罪
至以为世间狱囚,本未应出,忽遇国王大赦,即便脱免。此语尤引喻不伦。不思十恶大罪,不在不赦例乎?今背君父,图叛逆,不在十恶之上乎?
⑵佛无恩赦之权
若以破狱之妄,譬之国王恩赦,更属纰缪。要知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佛果是主,止应一佛,何以云过去千佛,未来千佛,现在千佛,甚至恒河沙数佛,十方微尘诸佛。佛如是多,应是天生之黎庶。以黎庶微贱之妄言,矫诬上帝之恩赦,其罪又当何如耶?
三、张星曜:法力破狱证伪
1、普仁截地狱说自相矛盾
张星曜曰:截沙门所引称六种地狱,前三种理性名字,观行俱从心上说地狱,说得无影无踪,人心何由畏惧。其四相似狱,又系王法之狱,非地狱也。后二种眷属究竟,及引《楞严》所云十习因、六交报,仅云亡者神识所见云耳,未尝言地狱的在何所。后又云非关天造,亦非地设,则地狱为无有矣,与前言有六种差别,不几自相矛盾耶?
2、地狱无有则不须拔济
汝又言众生三业所感,妄成地狱,譬如梦中受种种苦,及至醒时,了无所见。据汝此说,地狱的系无有。夫梦中之苦,全非实有,有何难处,何劳拔济?
3、以光破狱之荒谬
⑴光不能破物
至汝言手口心,三处同放赤色光,照触彼狱,顿令破坏,此语殊属无稽。盖光能照物,不能破物。言光能破狱,已为荒诞。
⑵以光破狱说之妄
若汝一身三处同放赤色光,照触彼狱,则汝必照知狱之破与不破,魂之脱与不脱矣。使知其已脱,而重复施食,是诓骗生者;使不知其已脱,而重复施食,是汝之光,未尝照触彼狱,生者死者,皆受汝诓骗耳。未借日月灯之光,尚能无幽不烛,岂己身有光,而茫然无知者哉?虎之夜行也,一目放光,一目视物,故虽暗亦见。今汝身有三处光,何反不能照知冥魂之脱与不脱耶?
4、地狱是空则不可破
汝又言地狱从本是空,本是虚妄,故可破坏。此大不然。夫使果是空,果是虚妄,又安能破坏?何则?世间有者可破,无者不可破。即汝佛《楞严》,亦言空无形相,不闻虚空,被汝隳裂。故人虽有大神力,终不能破坏虚空也。汝为佛弟子,言虚空可破,不独诓骗世人,又自背佛说矣。
5、此人智照不能破彼人恶业
汝又言昔因三业恶感而成,今以三业智照而破,汝言谬矣。夫三业恶感者,陷地狱人之三业也。三业智照者,欲破地狱人之三业也。此人之恶,不能加彼人之善;则彼人之善,亦不加此人之恶。况幽明道隔,讵可谓此人之智照,能破彼人之恶业耶?
6、破狱是财力而非法力
汝又言狱可以法力破坏,魂独不可以法力超脱乎?详汝是言,设能超脱,亦非法力,实财力也。何则?使彼不施财利於汝,汝亦不肯漫施法力於彼矣。岂非如徐文定公言,有财者生,无财者死乎?
7、“国王大赦”说引喻失当
⑴国王不赦十恶不赦之人
汝又言,“如世间狱囚,本未应出,忽遇国王大赦,即便脱免,岂可难言狱门牢固,必不可开;一人情面,必不可倖免耶?”此言更谬。盖国王大赦,必不赦及十恶不赦之人。
⑵“国王大赦”说与佛经相悖
即汝亦言究竟地狱,所受苦恼经无量无数劫。今汝复言国王大赦,即便脱免,则汝前言经无量无数劫者,皆虚语矣。
⑶情面不可用于阴间
且情面者,止可用於阳世,必不可用於阴间。
⑷说情者须是天主亲近之人
即可用於阴间,亦必说情之人,为天主亲近之人方可。亦犹阳世营求赦免,必於天子左右有势力之人,方可望天子之赦也。今汝辈凡流,所奉之佛,系背叛天主之人,能信其情面可幸免乎?
⑸情面之说自相矛盾
若一魂幸免,则如徐文定公言,非平等观;若众魂幸免,则亦如徐文定公言,地狱可以不设。若不能幸免,则汝言皆欺诳众生,自造地狱业也。
第四节 驳现摄升天之非
一、普仁截:以现摄升天论天主不灵
普仁截云:汝辈敬事天主,天主既有灵验,何不现摄汝身,升彼天堂受乐?仰望太虚,一身其能摄否乎,不能摄之於身,而专能摄之於魂,此亦不得之数也。
二、洪济:升天与现摄比较
1、天非太虚
驳:
洪济曰,据截沙门此说,不特不明天主赏善使升天堂之微旨,并太虚与形天之义,亦罔闻知矣。试与汝先言形天之义。盖太虚非天,天非太虚。
⑴形体之天
天主造天,天体最圆,精纯坚固,运转不息。所以颛顼制历,始著浑天,至今用之。浑天者,圜之义也。天有十一重,从下而上,日月金水火木土五星,共七重谓之七政;第八重为列宿天;第九重十重,系南北岁差东西岁差;第十一重为宗动天。
⑵天堂之天
其上则天堂之静天,美好咸具,唯天主与天神居之。修德昭事者亦蒙拔擢上升也。史曰:“乘彼白云,至於帝乡。”即其境也。义详《天问略》、《寰有诠》诸书,有理可推,有法可测,非杜撰也。
⑶佛教天说之错失
今汝佛经,由各人臆造,漫以为有三十三天,或言东西南北,各八天,上覆一天。夫使东西南北,别为区宇,则四方皆有楞角,下有根底。天之圜体,运旋穷矣。或言欲界,色界,无色界,诸天直上建立。臆说不一,可谓知天乎?夫使天而无体,方可目为太虚。如果太虚,何以有国之象乎?今天实非太虚,有层体可以测量;日月交蚀,可以预推。寒暑昼夜,序次不紊,眼前实理,佛俱不知,宜汝之误认天为太虚也。
2、天主教升天原理
⑴轻清上升而重浊下降
至若升天之义,天主洪恩,实有至理。汝观物性,轻清者上升,重浊者下降,一切物理,莫不尽然。如火性轻清上炎,虽倒持蜡炬,欲降其焰,焰仍上飚而难遏;石性重浊下坠,虽高掷千寻,欲升其质,质仍下坠而不已。
⑵仁义者上升而骄奢者下降
天主生人,轻清重浊,二者悉备。内之灵性,类乎天神;外之肉躯,类乎禽兽。人能从灵性之嗜,力行仁义礼智,是为浑然天理,进迩天神,轻清之类。天主於是鉴其立功,拔之上升,享天堂长生之真福。人若从肉躯之嗜,专务骄奢淫佚,是名全锢私欲,逼肖禽兽,重浊之流。天主於是恶其获罪,罚之下坠,受地狱无穷之极苦。
⑶天主赏罚犹朝廷黜陟
天主之赏善罚恶,犹朝廷之黜幽陟明也。然朝廷虽有荣辱人之权,必三载考绩。阅历三考,见其果贤也,而后晋之上爵;果不贤也,而后下之典刑。设有大声诋毁,谓朝廷既有荣人之大权,何不使草莽微贱,立赐公卿,仰望北阙,一试其能否乎?如果不能,谓朝廷有荣辱人之权,亦不足信之矣。呜呼!为此说者,非疯狂之废疾,必庸鄙之下愚矣。故知朝廷於群臣功绩未建,万无立赐公侯之理;即知奉事天主之人,德业未定,断无仰望太虚,现摄升天之理矣。
3、天主对人的赏罚
⑴普仁截不懂天主赏罚
又云,天主不能摄人之身,专能摄人之魂,此亦必不得之数。此语不特伤於率尔,更悖孔子不知妄作之戒。盖天主能赏罚人之灵魂,并能赏罚人之肉身,但时有先后之不同耳,《圣经》及《庞子遗诠》、《复活论》诸书载极详悉,汝辈既不博览以求明,复不下问以解惑,故不知也。
⑵天主先提升人灵
夫灵魂原本轻清,为一身之主,又能涓洁心志,力制私欲,则纯乎轻清,以事天主。天主慈悯,先挈上升,俾享天堂真福,宜也。
⑶天主后提升人身
肉身原本重浊,为灵魂之仆,能顺义理道德之正命,天主亦慈悯之。故使暂痊名山,以俟天地终穷复活之日,配合灵魂,复还原体,锡以殊恩。使其身发大光明,数倍於日;水火刀劍,不伤不死;往来迅速,万里一瞬,山海江河,绝无阻碍,并拔上升,永享长生真福焉。
⑷恶人之魂不得升天
然恶者之魂,亦属轻清,其永堕地狱,使不得上升者何?盖恶者之魂,虽属轻清本可上升,止缘如前第二驳中,所谓背叛天主之极重罪恶,必堕地狱,永不超升也。譬若鸟然,飞鸣霄汉,其天性也。使缠以铁絚,虽欲奋飞,辄复陨仆,以铁絚加其重坠故也。此天主预定赏罚先后永暂之时候,至公如此。而汝谓天主专能赏罚人魂,不能赏罚人身,不亦不明之甚哉。
4、佛教现摄说之妄
⑴净土不存在
查摄之正义天主圣教虽用,与汝大异。惟佛《楞严经》有云,大势至菩萨,能摄念佛人归於净土。夫净土何在?在天外乎,在天内乎?吾见念佛者多矣,汝释氏莲池祩宏,专以念佛立教。其死也,遗骸仍葬云栖,何大势至不摄之归於净土也?
⑵现摄非实有
又现摄之妄,见北京旃檀寺石碣,悉言能摄能飞,是皆释氏饰辞惑世,原非实有。
⑶事佛不能登极乐
汝今以伪法,鼓世奉佛,将身登极乐乎,抑魂登极乐乎?夫亦曰魂登极乐耳。吾为若辈明言,事非其主,魂必不能登彼极乐。
⑷僧亦不知极乐世界
僧至慧诗言之矣,有曰:“死去应为惆怅鬼,西天依旧黑漫漫。”(全诗载田汝成《西湖志附馀》)可不深为警惕哉。
第五节 驳真言灵验之非
一、普仁截:真言灵验考
1、持咒灵验载于传记
普仁截云:古有身婴苦难,专力持咒,或枷锁自脱,或刀寻断坏,载于传纪者,班班可考。
2、金刚神咒多获灵验
柢如秽迹金刚神咒,藏中备明持法。若能如法久持,虽欲移山塞海,靡不从心。唐太宗时,诸宫人持之,多获灵验。太宗恐怖,寻即禁止,因取此咒,删易数字,欲使不灵也。
3、真言使茶壶复合
更有近事可考证者,顺治初年,楚僧沙澜,遇一梵僧,於稠人中席地而坐,专持秽迹真言。适有馈茶者,持钜壶至,梵僧饮毕,辄为持咒,众见此壶忽升於空,堕地成七片。有顷,咒令还合,观者咸叹希有。
4、真言能变少成多
汪君旅,三歙人也。常言壮时,见术士降仙,案列盘果,因心念释教,称变食真言,能变少食,成广大食,盍一试之。遂从旁默诵此咒。仙即降笔,谓面前供养。忽然广大充美,非世所有。众皆不解,汪君乃言其故。
5、真言灵验可信
可见一念戏持,尚获灵验,矧出世高流,登坛作法,三业精纯,而反无济於事乎?汪君与沙澜皆诚笃无欺之人,其言决定可信。
二、洪济:真言不灵辩
1、真言只是戏法
驳:
洪济曰:截沙门引“沙澜遇梵僧咒壶”及“汪君旅变食”二事,谓释教神通,实有显现於阳世,以证阴间破狱之非妄。果若此,则街坊传授戏法者,能吞剑,弄丸,空中取酒,五鬼搬运,皆为灵感,非戏法矣。
2、真言非真实可信
又云君旅沙澜,皆诚笃无欺之人,其言决定可信。予谓阿其所好者便云无欺可信,抑陋矣。
3、普仁截的真言不灵
又云梵僧君旅戏持,尚获灵验,矧出世高僧,三业精纯,而反无济於事乎?予谓出世高僧莫截沙门若,非三业精纯者乎,宜登坛作法,口诵真言,仗彼佛力,愿为帝王身而说法,必应立为帝王;愿为宰官身而说法,必应立为宰官。今则萧然贫衲,抑何无济於事也。且只以现前微小事试之,其寺中斋供,止须截沙门,口诵变食真言,自然广大充美,众僧皆各饱饫,方见真言有灵。而今不然,仍遣僧人敲梆击鱼,多方募化,望檀越挥金布施,赞扬功德。截沙门犹且如是,而谓君旅能之乎?可见灵应於阳世,乃妄者之讹传,党人之附会,非实有也。
4、真言不能灵验于阴间
不能诵真言以广充供养,则必不能灵应於阳世以破囹圄,谓反能灵应於阴间以破狱施食,必不得之数也。截沙门妄信而妄传之,用惑当世,以希养身,正犯天主妄证之戒,不可破坏之地狱,又不免矣。
三、张星曜:真言之验证伪
1、朱方旦因作真言受诛
张星曜曰:我朝康熙年间,湖广妖人朱方旦,号曙青,居二眉山,言人祸福,天下称为神仙。彼妄自尊大,造作真言,谓可救刀兵水火,有刻本行世。翰林王季友先生,纠其惑众。我皇上命法司讯鞫,得其罪状,特诛之。则彼所造救刀兵真言,身且不保,何有於人。故知一切真言,亦皆如是。
2、持咒是教人肆业恶行
但朱方旦死,而佛菩萨幸免耳?然汝佛嗣教人,所谓二十四祖师子头陀,实受罽賔国王之戮,已不能使刀断坏矣。汝言专力持咒,枷锁自脱,刀寻断坏,载於传纪者,班班可考。设果有是事,则人不必更修善行,只须肆行恶业,虽遇囚狱,罹斩绞,持咒可以脱免,王法所不能加。即此便是宇宙大恶人,如北魏沙门法秀之流,又岂正人君子所乐道耶?(魏沙门法秀,以妖术谋作乱,荀颓帅兵收掩悉擒之,囚法秀,加以笼头铁锁,无故自解。魏人穿其颈骨,祝之曰:如果有神,当不人肉。遂穿之,三日乃死。事详《魏书》及温公《资治通鉴》。)
3、傅奕证咒术不灵验
又考司马温公《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十三年,有僧来自西域善咒术,能令人立死,复咒之使甦。太宗择飞骑中壮者,试之良验,以告太史令傅奕。奕对曰:此邪术也,臣闻邪不干正,请使咒臣,必不能行。太宗令僧咒奕,奕初无所觉。须臾僧忽僵化,若为物所击者,遂不复甦。此传记之可考者。
4、普仁截所言不可信
⑴咒术移山塞海无可考证
汝云秽迹金刚神咒,能如法久持,虽欲移山塞海,靡不从心。唐太宗时,宫人持之,多获灵验,太宗恐怖,因取此咒,删易数字以传於世,欲使不灵也。此事不见传记,汝言将谁欺乎?
⑵咒术移山塞海是大乱之道
使咒可以移山塞海,则坤舆不宁。如诗经所云,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大乱之道也。况宫人欲移山塞海何用,必即西僧咒人立死之术,宫人妒忌,或偶试之耳。然亦必无之事,观西僧咒傅奕不死,而西僧自毙,则咒之不灵可知矣。
⑶咒术移山塞海证伪
况太宗朝,果有此□□以移山塞海。考贞观十八年,高丽泉盖苏文叛乱,太宗亲帅六师征之,何不令西僧或宫人稔咒者,一持此咒,令东海填平,径至高丽?乃烦备造戰舰以渡辽海,攻安市城,六旬不下何耶?则汝所言,咒能移山塞海之说荒唐不根,益可见矣。
⑷太宗改咒本质疑
且太宗虽改易中国咒本,未尝改易梵国咒本,梵国之神咒,固自在也。
⑸咒壶有验亦无谓
汝言顺治初年,梵僧至中国,尚持真言,咒壶有验。夫壶本自全,因咒而毁,因咒而合,僧亦多事,咒亦无谓,请为其有益者。
6、黄河之患验咒不灵验
值今黄河水患,朝廷旰食。塞河易於塞海,海大而河小,海深而河浅,咒可塞海,岂不能塞河?今西僧之至中国者颇众,何不持咒,令黄河不决,亦省我国之无数金钱。奈何未有能者,则咒之不灵,又可见矣。
7、降仙诞妄不可信
若言降仙之事,尤属妄诞。汉武帝曰:天下安有仙人,尽妖妄耳。盖武帝一生,笃志求仙,未尝有获,晚年始悟而有是言。即使宇宙果有仙人,乃朝夕仆仆,为祈请者之奴隶,仙亦贱矣。况乩上之字,实系生人所书,非仙妖也。汝言仙即降笔,赞叹供养,此讹以传讹,诞妄可知。历考古今真言无一端能取验於阳世者,其不能取验於阴间益信矣。
第六节 驳业识变现之非
一、普仁截:业识变现论
1、地狱是业识变现
普仁截云:汝还知冥王狱卒非有情种耶;还知牛头阿旁,非众生数耶?皆是汝等业识变现,自然而见种种恶相。有谁稽考,有谁拴押。叵耐你自家业识,纤毫不肯放过,则诸佛亦无如之何耳。
2、信天主是埋没己灵
又云:应观法界性,一切惟心造。岂是汝教中,一切依正色心,归之天主;一切升沉祸福,归之天主。是谓埋没己灵,恶见中最。
二、张星曜:业识变现辩
1、地狱锢人与业识变现说矛盾
驳:
张星曜曰:据汝言冥王狱卒,是有情种,则冥王狱卒,必不锢人於狱矣。汝又言业识变现,自然而见种种恶,□□尔,则与眼花之人,见空花无异。地狱真是空,真是虚妄矣。
夫既不锢人於狱,狱本虚妄,何必求僧人破狱耶?若锢人於狱,狱必非虚妄,狱中自有稽考,自有拴押。何以知之?即以汝言相似狱知之。汝言相似狱者,指恶人生罹王法而言也。夫王法之狱,有册籍稽考,有狱卒拴押,则地狱可知。若地狱锢人而又无稽考,又无拴押,则与王法之狱不相似。是魂在地中,亦复优游自在,与不锢者何异,又何必求僧人破狱耶?
2、待僧人破狱也是埋没己灵
汝又谓一切归之天主,为埋没己灵。试问汝何自而有此灵耶?汝果自有此灵,则汝魂在地,何不自己破狱,必待僧人破狱,宁不埋没已灵耶?
3、白净识业识辩
⑴普仁截横肆诬诋更属业识
汝又以文定诘问之言,为卜度之见,指为业识,为不肯放过。然则汝不究义理横肆诬诋者,为庵摩罗白净识,肯放过者耶?
⑵放下一切并非破除业识
夫汝云放过,即汝佛所云放下着也。不知天下事,有可放下者,有不可放下者。如为名,为利,一切为肉躯之事,此宜放下者也。辩道理,明是非,使己身不沦於地狱,天下人不溺於邪见,至於无父无君,此不宜放下者也。先师孔子,学问思辩笃行,弗得弗措,周流辙环,岂一概放下者哉。
⑶白净识是告子无善无恶之性
汝禅教欲一切放过,以守汝心。故将无义理之言,妄用参究。以为不思善,不思恶时,识取本来面目。此不过认告子无善无不善之性,为白净识耳。功夫学问,一味强制其心,岂能择善固执,求所谓精一之理哉。
4、敬事天主是知行之指归
夫见解修为,以能敬畏昭事者为善,以妄自尊大者为不善。譬之罗经之盘,二十四山向,百二十分金,纷纷藉藉,茫无定向。然其指南者,随所转移,无不然也。故人能敬事天主上帝,则南针有定,真妄较然;如是之识,方非业识。如是而一切放过,真能放过者矣。吾今为汝说此实义,汝苟知非,自不肯安於故习,说有道无,疑惑世人矣。第恐陈见不除,执迷不悟耳。
第七节 驳往生乐邦之非
一、普仁截:破狱不会导致狱空
普仁截云:人师如法,真言有灵,则一切冥魂,承此超脱,往生乐邦矣。至云对守空狱,尤属痴见。譬如国王大赦,狱为之空,狱空之后,宁无后至之罪人乎?有是哉,汝之愚也。
二、张星曜:破狱往生之非
1、破狱说与烦复法事相悖
驳:
张星曜曰:据汝佛言,施食焰口,必於七月十五,谓是地官赦罪之辰故也。今汝辈僧人,妄设三朝、诸七、百日、周年,岁岁正月十五、七月十七、道场焰口,诳惑愚俗。果使真言有灵,一切冥魂,承此超脱,则一次破狱,亦已足矣,何三朝诸七之不惮烦也?则往生乐邦,徒虚语耳。
2、徐光启语意辩析
⑴诘问之虚辞
又徐文定公,岂不知一日之间,万死万生,地狱境界,非阳世可比。只因汝辈不认真主,日行妄法,故设辞诘问。其辞云:如施食之地皆赴,则魂终年在世,享用优游,为极乐场。地狱中独一幽冥教主与十殿阎君,相守空狱而已。地狱之设,不几多事乎?玩“如”字,“乎”字,文气皆虚问之辞。知魂之必不能赴,狱之必不能空也,岂谓地狱皆空哉?
⑵类推之实义
今汝云国王大赦,狱为之空,狱空之后,宁无后至之罪人乎?汝固巧於辩矣。独不思国王大赦,或数十年,或数年,而仅得一遇者也。故分别赦前赦后,狱不必空也。今汝释教,每一人死,即法事纷纭,且言一切冥魂,承此超脱。则娑婆世界,有一人死,必有一次大赦矣;有亿万人死,又必有亿万次大赦矣。一日一夜,多日多夜,无时不死人,即无日不大赦矣,更安有后至之罪人,而狱不空哉?文定公之言,亦就汝教中所为,而推类询之耳,非痴见也。汝既不识诘问之虚辞,又不求推类之实义,反以文定公之言为痴见,此何异痴人说梦。故知文定公非痴,汝自痴耳。殆庄生所谓大惑终身不解者耶。
第八节 驳以庶人比佛为谤佛之非
一、普仁截:徐光启谤佛法僧
普仁截讥徐文定公云:愚昧如此,乃敢肆日纵笔,谤佛法僧,何异井底之蛙,揶揄月中蟾兔。无怪乎以天子比天主,而以庶人比佛也。
二、洪济:佛是愚狂罪人
1、以庶人比佛是从佛经中来
驳:
洪济曰:以庶人比佛,不过就汝佛经中抉出,以明佛非主宰,毋误奉事,自取从逆之罪戾焉耳。盖天地之主唯一无二,犹家无二父,国无二君;二父则秽,二君则乱故也。今汝佛经,言佛之多,如恒河沙,非天生之黎庶而何?是汝佛自说自证,不待文定公言而始著也。
2、佛经荒诞矛盾
盖佛经荒诞,人自为说,多不照应,但凭大言,诳吓无识,其谬处指不胜屈,今略举一二为明者告。乌得以指其伪妄,警醒当世者,遂谓谤佛法僧耶?经载释迦牟尼,为净梵王太子,摩耶夫人所生,下地即行走三步,一手指天,一手指地曰:“上天下地,唯吾独尊。”切思天主生人,与物迥异者,盖有深奥至理焉。禽兽甫下地,即能行走鸣嘶;俾之易於长大,仅供人食用故也。唯人不然,初生而弱,呱呱无知,必赖乳哺怀抱,提携教训,然后渐行渐言者;天主欲人之父母,守天主之命,以行其慈也。及人子长成,念此劬劳,孝思油然感发,生则服劳奉养,死则追远慎终;天主欲人之子,守天主之命,以行其孝也。此人物异生之本旨,昭然可见。不然,莫灵於人,而有生之初,反不禽兽若,何耶?今佛下地,即能行能言,毋乃与禽兽同乎?抑言行之后,仍复无知无能乎?且娶妻生子时,佛性何往?使色欲不除,甘悖己戒乎?
3、唯我独尊之罪难逭
⑴圣贤以天为尊
至於唯吾独尊之言,其罪有不可逭矣。历观三代之哲王贤相,莫不以天帝为尊,称之曰后、曰皇、曰无有配偶至尊之上帝,引人敬畏而昭事之。即孔子之德高道美,自言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曰:“天生德於予。”门弟子之赞孔子者,曰“天纵之圣”,曰“天将以夫子为木铎”,皆归功天帝,未闻以人而俨然僭称独尊者。由是而知,下地能行能言其独尊,非后人饰此诞辞以矜奇,必鬼魔挟之发傲以惑世也。
⑵唯我独尊者非愚即狂
譬有乡愚下贱,忽出大言曰,“上天下地,唯吾独尊”。引人奉事,非号召兴乱之伪言,即病狂疯颠之呓语。果为疯狂,怜而救之可也。号召兴乱,而轻信奉事,便成逆党,诛所必及矣。
4、佛祖的贪嗔痴愚妄
又据所传过去未来现在,三世因缘而益知其谬。其云释迦与弥勒,互论治世不决,相约禅定,面前各树优钵罗,先花者为现在治世,后花者为未来佛。弥勒前者先花,释迦窃移已前,弥勒出定大笑曰:汝作为如是,我将美好诸物,尽收入布袋中,不为汝有,任汝治奸险诈伪之世界也。说甚诞妄。若然,争先治世,非贪乎?求治世而背大戒,甘窃盗,非痴乎?一花且不能守,为人所窃,非愚乎?花为人窃,尽收美好,不与世共,非嗔吝乎?身为世表,而位从诈得,己先不正,何以正人乎?佛戒人贪嗔痴,二佛悉犯,何以称导师也。然则佛以人类之微,大言傲妄,自称独尊,真井底蛙、地狱鬼耳。文定公以庶人比之,盖已隐括妖言惑世之傲叛,提醒人类,毋误信伪妄,以贻后戚也。岂比之不当哉?
5、月中蟾兔辩释
至於月中蟾兔,此释老伪说,荒唐无稽。盖月中有凝透二体,月本无光,借日之光以为光。其坚凝之体,得日光而返照下域;虚透之体,得日光而清辉直透。犹天体如水晶之虚透,所以不碍日光,恒见青天。乃光上透第八重之列宿而下照焉,故月中痕迹斑点。凝透二体,显之使然,非真有蟾兔也。(义详《寰有诠天问略》)截沙门自负善知识,乃月中痕迹斑点,误认蟾兔,则亦何知识之有?
三、张星曜:佛是叛逆罪人
1、唯我独尊证伪
张星曜曰:今之释氏,皆以佛为天中之天、圣中之圣。故《华严经》载佛升忉利天说法《楞严经》载佛论诸天,以诸天王为彼菩萨所游,不了妙觉明心,积妄发生,妄有三界。果尔,则世界固无有尊於佛矣。予窃疑之,忆少时,偕稚子至甘露寺,寺有一钟,因祝融之后,暂架寺侧,子戏击之,僧人力止,因言此处方位不利钟声,击之必损僧众。予诘之曰:佛为天中之天,尔为佛弟子,佛必佑尔,一方之神鬼何畏为?譬之一县之中。有与县官亲密者,县之众庶,必畏惮之矣。上而至府至司至督抚,所亲密者愈尊,则其威福必愈大。若为天子近臣,则天下皆畏惮之矣。佛果为天中之天则天上天下,无不畏惮夫佛也。彼方位之神鬼,拟之阳世,不过无名土棍而已。土棍不敢与县官齿,岂敢陵虐天中之天之弟子哉?今得而陵虐之,佛不能庇焉,则佛非天中之天明矣。僧无以应,乃知佛理甚谬。监劣无识之子,恐其言之不信於世也,故作大言以恐吓之,非实然也。
2、以庶人比佛无过
佛不过天生之一人,以天生之一人,而谓其高出於天,不谓之狂悖不可也。今观天主圣教则不然,一切作事,不择日辰,不择方向,奉有真主,则鬼魔不能为祟也。以此断之,邪正昭然矣。则以天子比天主,而以庶人比佛,夫岂过哉?
3、佛是降黜庶人
⑴庶人之别
虽然,庶人亦不同矣,有贤智之庶人焉,有庸众之庶人焉;有原系天子之戚属,恃强挟众,背叛主上,以罪降黜之庶人焉。贤智之庶人,如孟子所称市井之臣,草莽之臣,多闻而贤,朝延之所尚也。庸众之庶人,如诗经所云,“氓之蚩蚩。”虽不为朝廷之所尚,亦守率土之分,无恶於朝廷者也。此等庶人,皆非所以拟佛也。
⑵佛恒蔑天主
独降黜之庶人,其心甚险,其力甚雄,其言无稽,其行背诞,其号召无识最多且广。在天潢之谱,食天子之毛而心中意中,恒蔑天子,如周霍叔、汉七国、唐承乾、明高煦、团置鐇、宸濠之徒,称为庶人,此真可以拟佛矣。何则?佛之身心,天所生也,食天之毛,藉天之庇,乃欺诳无识,以为三千大千,唯吾独尊,非其心中意中,恒蔑天主乎。
⑶佛教杀人灵魂
天下之人,见其自说自证,不测其所自也,妄应之曰然,此挟其甚险之心,甚雄之力,故号召之所以多且广也。拟之国法,如周霍叔、唐承乾、明高煦等,削属籍而称庶人无疑矣。律云: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者,凌迟处死。今佛教之杀人灵魂多矣,而人犹同声附和之,则以其背诞之行,无稽之言,矜为月中蟾兔故也;不辩邪正,适自蹈於地狱而已矣。悲夫!
4、劝普仁截悔悟
以上诸说,吾既与汝一一剖明。汝再将徐文定公之言,虚心寻味,辨别是非,痛悔迁改,自求多福,天主亦必怜而宥之。倘执迷不悟,在汝教中,亦名虚妄偏执;诚恐眼光落地,天主审判,尔时噬脐无及矣。吾与汝皆天主所生之人,同为兄弟,一片婆心,不忍汝辈陷於猛火,故为汝反覆开悟。正说邪说,昭於日月,有目共见,有心共知。汝当细心参究,毋溺妄见,自诒伊戚,并误他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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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4 02: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