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首页
>>
诗文评类
>>
元诗纪事
>>
正文
凡例
●凡例
一、有元诗人,上多宋、金遗老,下多祼将有明。今于宋、金遗老涉元者,如于宋、金未登仕版,则概入之元;其已登宋、金仕版,入元未仕,原不必援之入元,顾选于元遗山、罗磵谷诸人径属之元,似欠断限,今仿全金诗列耆旧、遗献之意,另编遗老一门附焉。其元末诸人亦于元已登仕版者,虽入明尚存,仍列之元也。
一、女真、蒙古译语,经清朝厘定,诸家姓名,如伯颜改作巴延、桑哥改作僧格之类,未易仆数,但所采诗文集笔记小说多作伯颜、桑哥等字,今若遽标巴延、僧格等字,与所采之书两相歧异,转令阅者茫然,故仍之。
一、所采诗有一题多至百十首者,则节录其要,如滦京杂咏百首,止录有自注者五十四首,赵待制诗词卷十八首,止录三首,勉学诗二十四首,止录明诗综误收之一首。此类甚多。
一、春帖子本系一绝句,渔父词向属诸诗,故间采入。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
手机版
[ 新都首页 ]
[ 古文典籍网 ]
[ 教育 ]
更新时间:2024/11/27 09: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