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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类编

    〖理学类编〗八卷,明张九韶辑。主要是宋代理学家关于天地、鬼神、人物、性命的言论汇编。辑者张九韶字美和,后以字行,《明史·宋讷传》附载九韶传,即称张美和。江西清江人。元末累举不仕,明洪武三年(1370)被推荐为县学教渝,迁国子助教,改翰林编修。为当时明儒。此书成于至正二十六年(1366),凡三易其稿。初名《格物编》,临川吴当先生认为此书所辑《天地》、《鬼神》、《人物》、《性命》之说,仅为"格物"的一个方面而已,不能代表"格物"内容的全部,不如只名为《理学类编》,遂依吴氏建议改今名。凡《天地》第一卷,辑者认为天地为阴阳之体,故居全书首卷,分"论天地之始终","论天地之形体","论天地之枢纽"三部分。《天文》为第二至三卷,第二卷分"论日月星辰","论日月食"两部分;第三卷分"论云雷风雨之属","论虹□河汉"两部分。《地理》为第四卷,分"论地理之广阔","论潮汐之消长"两部分。《鬼神》第五卷,辑者认为鬼神为阴阳之用,故列天地之后,分"论鬼神之情状","论祭祀之感通"两部分。《人物》第六卷,辑者认为人物则阴阳之气聚而成形者,故列鬼神之后,分"论人物之始生","论人为物之灵","轮回生死之辨"三部分。《性命》为第七卷,辑者认为性命则阴阳之理赋在人物者,故列人物之后,分"论性命之理","论本然之性","论气质之性","论心为性情之主"四部分。以上七卷皆为天下之"正理"。《异端》第八卷,则"非理之正",而易以惑人者,又必须加以辨正而深辟之,而后可与论"正理",故列于全书最后,分"论佛老神仙","论阴阳家之说","论相人形貌","论谶纬之说"四部分。所收言论以宋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朱熹六位理学大师为主,以《荀子》以下五十三家之说为辅,如扬雄、谷永各家,《淮南子》、洪迈《容斋随笔》全集、罗大经《鹤林五露》等书,都为辑者所取资。偶引六经、《论语》、《孟子》,必冠各部分之首,然后加一圈,再列周、程、张、邵、朱五家言论,然后再加一圈,再列对上述各家言论进行训释、发明的言论。辑者自己的见解则加"愚按"二字,列于最后。其所采辑,不主一家,绝少门户之见。大都摘取精要,条理精密。专设异端一门,对于阴阳、相术、谶纬诸家斥驳明切,足破世俗之惑。有《四库全书》本、《豫章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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