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得文集〗三十卷,《外集》十卷。唐刘禹锡(772-842)撰。禹锡字梦得,故名。此书《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均著录三十卷,题《刘禹锡集》,《宋志》并著录《外集》七卷;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则称此书原本四十卷,宋初佚其十卷,宋次道搜其遗诗四百零七篇,杂文二十二首为《外集》,故今本《外集》为宋次道编辑。《集》中的文部分,特别是《天论》三篇,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刘禹锡的唯物主义自然观。他在序文中说,写《天论》的背景是“余之友河东解人柳子厚作《天说》,以折韩退之之言。文信美矣,盖有激而云,非所以尽天人之际。故余作《天论》以极其辩云。”这就说明他的《天论》是有继承性的,也是有针对性的,他和柳宗元-样,继承了《荀子》中的《天论》思想,而他又对柳宗元的《天说》进-步加以补充说明。他提出“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学说,认为“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故余曰:天与人交相胜尔”,肯定了自然的职能在于“生万物”,人的职能在于“治万物”,,“天之道在生殖,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驳斥了当时的“因果报应”论和韩愈的“天人感应”说。在关于认识和了解自然方面,刘禹锡提出“数”和“势”这两个概念,并总结出-个原则:“数存而势生”,进而提出任何事物都不能“逃乎数而越乎势”的命题。《辩迹论》、《答饶州元使君书》、《训氓》诸文,反映了刘禹锡的历史政治观点,他遵从传统的儒家学说,认为三王之道在实质上是不可改变的,主张为政要有“声”,有“实”,为政必须修身,修身又“必将及物”。在《袁州萍乡县杨歧山故广禅师碑》中,刘禹锡阐述了儒、佛二教的作用,反映了他既尊儒又崇佛的矛盾心态,认为“儒以中道御群生,罕言性命”,“佛以大悲救诸苦,广启因业”,因为儒教不着重讲人生的根本问题,就社会论社会;而佛教着重讲生死轮回,所以在世道混乱的前提下,佛教优于儒都;他说:“至人之生,无有种类,同人者形,出人者智。蠢蠢南裔,降生皆异。父乾母坤,独肖元气。-言顿悟,不践初也。”他认为佛教的“真心”,相当于儒教的“元气”,反映了他同柳宗元等人-样,有用儒家思想解释佛教的倾向,都企图用儒家的-些范畴去谈释佛家。刘禹锡所处的时代,正是佛学向道学过渡的时代,他是这个时代思想上的主要代表人物之-,所以,此书不仅对研究刘禹锡本人的思想有重要价值,对于研究唐代儒、佛两教对社会的影响及唐宋之际儒学发展等均有重要意义。此书又名《刘宾客集》,版本较多,主要有《嘉业堂丛书》本,《四部丛刊》本,《四部备要》本;1974年陕西人民出版社《刘宾客文集》影印本,1975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刘禹锡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