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新讲义〗十卷。宋耿南仲(?—1129)撰。南仲字希道,河南开封人。元丰进士,政和中以礼部员外郎为太子右庶士,迁宝文阁直学士、在东宫十年。钦宗即位,擢尚书左丞。金人南下,南仲力主割地求和,与主战派意见相左,又极力劝进徽、钦二帝北行,高宗对其不满,南渡后被迁谪南雄。此书即耿氏侍讲东宫,时所成,悉用象数之学拴释《易理》,作者认为,为《易》之道,要在“无咎”,而所谓“无咎”,也就是要善于补正过失。主张悖于人情是小过悖于天道是大过。这些思想,表面看来是继承了前人解《易》中的“无大过之旨”,实则不然,先儒阐述“无咎之旨”,主张知进退存亡还要不失其正,“天道”与“人道”并举,‘如孔子《系辞传》及《象传》即有这样的说解。而耿氏所讲,则过于偏激,纵观书中内容,几与黄老之学吻合矣。其极力倡导的天道不可违思想,无非是让人们仅论是非,而不论祸福,所有这些,都与耿氏为政时所奉行的投降路线密不可分,或可说,耿氏讲《易》,实际上就是他为政的理论基础,故本书中的思想并不足取,但因其以象拴理,随事议论、示戒,其中亦多有切实可用之辞,对《易》学的发展演变史有一的研究参考价值。有《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