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述〗二十三卷。清惠栋(1697—1758)撰。惠氏为清初《易》汉学的代表人物,治经墨守汉儒成说,崇古文经学,以为“凡古必真,凡汉必好”。此书主旨,亦在发挥汉儒之学,以荀爽、虞翻为主,而参以郑玄、宋咸、干宝诸家之说,融会其义。卷1至21皆训释经文,其中缺下经14卷、《序卦》、《杂卦》两传。卷22、23为《易微言》、皆杂抄经典论《易》之文,以备参考。其体例先列经文,次为惠氏自“注”,注后为惠氏自“疏”。对汉儒所谓“互体”、“卦变”、“半象”、“两象”、“纳甲”、“纳音”、“爻辰”、“卦气”、“六日七分”等说,倍加推崇,一一考究本原,推阐考证,引据古义,惧有根底。清代学者认为,自王弼《周易注》行世,汉学遂绝,宋元诸儒各以意见揣测,去古渐远。其中言象数者,又岐为图书之说,其书愈衍愈繁,渐失本旨。惠栋能从汉学入手,推究其本,征引有据,远胜于空谈说经者,为清人经传新疏中的重要著作,也是惠氏《易》学的代表作。原书目录40卷,其第24至40卷为《易大义》、《易例》、《易法》、《易正讹》、《明堂大道录》、《□说》,皆有目无书。实为惠氏未竟之书,殁后由门人以未定残稿刻版行世。后丁晏有《周易述传》、李林松有《周易述补》,补其所缺。有乾隆二十五年(1760)卢氏刻本,《四库全书》本,23卷,末2卷为《易微言》,阮氏《后清经解》本21卷,另有清刻本多种。去末2卷,1989年天津古籍书店影印《皇清经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