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杂家类>> 法集要颂经>> 卷一

语言品第八

妄语入地狱,作之言不作。二罪後俱受,是行自牵去。
    恒怀暴恶人,斧在口中出。所以自伤身,由其出恶言:说法自悦人,口出无量义。使我怀妊身,不惭此仪式。
    誉恶恶还誉,是二俱为恶。好以口快斗,彼後皆无安。争为微少利,如掩失财宝。从彼致斗诤,合意向恶道。
    百千尼罗浮,三十六五狱。诽谤贤圣者,口意发恶愿。无道堕恶道,自增地狱苦。远愚修忍意,念谛则无犯。
    若倚内宝藏,依贤圣活命。愚者堕恶道,犹愿邪见作。以失今良会,更立誓愿求。终不见圣谛,况欲见究竟。
    竹芦生实乾,还害其自躯。若吐言当善,不演恶法教。从善得解脱,为恶不得解。善解者为贤,是为脱恶趣。
    圣贤解不然,如彼愚得解。刍挹损意,不躁言得忠。义说如法说,所语言柔软。善说贤圣教,法说如法二。
    念说如念三,谛说如谛四。是以言语者,必使心无患。亦不克有情,是为能善言:言使投意可,亦令得欢喜。
    不使至恶意,出言众悉可。至诚甘露说,说法无有上。谛说义如法,是为立道本。如说佛言者,是吉得灭度。
    为能断苦际,是谓言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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