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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
    “害盗别徼而盗,驾(加)罪之。”可(何)谓“驾(加)罪”?五人盗,臧(赃)一歼以上,斩左止,有(又)黥以为城旦;不盈五人,盗过六百六十钱,黥劓以为城旦;不盈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不盈二百廿以下到一钱,(迁)之。求盗比此。
    求盗盗,当刑为城旦,问罪当驾(加)如害盗不当?当。
    甲谋遣乙盗,一日,乙且往盗,未到,得,皆赎黥。
    人臣甲谋遣人唐朝乙盗主牛,买(卖),把钱偕邦亡,出徼,得,论各可(何)(也)?当城旦黥之,各畀主。
    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可(何)论?当完城旦。
    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可(何)论?赀(徭)三旬。
    司寇盗百一十钱,先自告,可(何)论?当耐为隶臣,或曰赀二甲。
    甲盗,臧(赃)直千钱,乙智(知)其盗,受分臧(赃)不盈一钱,问乙可(何)论?同论。
    甲盗不盈一钱,行乙室,乙弗觉,问乙论可(何)(也)?毋论。其见智(知)之而弗捕,当赀一盾。
    甲盗钱以买丝,寄乙,乙受,弗智(知)盗,乙论可(何)(也)?毋论。
    甲乙雅不相智(知),甲往盗丙,才到,乙亦往盗丙,与甲言,即各盗,其臧(赃)直各四百,已去而偕得。其前谋,当并臧(赃)论;不谋,各坐臧(赃)。
    工盗以出,臧(赃)不盈一钱,其曹人当治(笞)不当?不当治(笞)。
    夫盗千钱,妻所匿三百,可(何)以论妻?妻智(知)夫盗而匿之,当以三百论为盗;不智(知),为收。
    夫盗三百钱,告妻,妻与共饮食之,可(何)以论妻?非前谋(也),当为收;其前谋,同罪。夫盗二百钱,妻所匿百一十,何以论妻?妻智(知)夫盗,以百一十为盗;绰智(知),为守臧(赃)。
    削(宵)盗,臧(赃)直百一十,其妻、子智(知),与食肉,当同罪。
    削(宵)盗,臧(赃)直百五十,告甲,甲与其妻、子智(知),共食肉,甲妻、子与甲同罪。
    “父盗子,子不为盗。”今叚(假)父盗叚(假)子,可(何)论?当为盗。
    律曰:“与盗同法。”有(又)曰:“与国罪。”此二物其同居、典、伍当坐之。云“与同罪”,云“反其罪”者,弗当坐。人奴妾盗其主之父母,为盗主,且不为?同居室为盗主,不同居不为盗主。
    “盗及者(诸)它罪,同居所当坐。”可(何)谓“同居”?户为“同居”,坐隶,隶不坐户(也)。
    “盗盗人,买(卖)所盗,以买它物,皆畁其主。“今盗盗甲衣,买(卖),以买而衣而得,当以衣及布畁不当?当以布及其它所买畁甲,衣不当。
    “分祠未(阕),盗其具,当赀以下耐为隶臣。”今或益〈盗〉一肾,益〈盗〉一肾臧(脏)不盈一钱,可(何)论?祠固用心肾及它支(肢)物,皆各为一具,一具之臧(藏)不盈一钱,盗之当耐。或直廿钱,而柀盗之,不尽一具,及盗不直(置)者,以律论。
    可(何)谓“祠未”?置豆俎鬼前未彻乃为“未”。未置及不直(置)者不为“具”,必已置乃为“具”。
    可(何)谓“盗埱”?王室祠,薶其具,是谓“”。
    士五(伍)甲盗一羊,羊颈有索,索直一钱,问可(何)论?甲意所盗羊(也),而索系羊,甲即牵羊去,议不为过羊。
    “抉钥(钥),赎黥。”可(何)谓“抉钥(钥)”?抉钥(钥)者已抉启之乃为抉,且未启亦为抉?抉之弗能启即去,一日而得,论皆可(何)(也)?抉之且欲有盗,弗能启即去,若未启而得,当赎黥。抉之非欲盗(也),已启乃为抉,未启当赀二甲。
    “府中公金钱私贷用之,与盗同法。”可(何)谓“府中”?唯县少内为“府中”,其它不为。
    士五(伍)甲盗,以得直臧(赃),臧(赃)直过六百六十,吏弗直,其狱鞫乃直臧(赃),臧(赃)直百一十,以论耐,问甲及吏可(何)论?甲当黥为城旦;吏为失刑罪,或端为,或不直。
    士五(伍)甲盗,以得时直臧(赃),臧(赃)直百一十,吏弗直,狱鞫乃直臧(赃),臧(赃)直过六百六十,黥甲为城旦,问甲及吏可(何)论?甲当耐为隶臣,吏为失刑罪。甲有罪,吏智(知)而端重若轻之,论可(何)(也)?为不直。
    或以赦前盗千钱,赦后尽用之而得,论可(何)(也)?毋论。
    告人盗百一十,问盗百,告可(何)论?当赀二甲。盗百,即端盗驾(加)十钱,问告者可(何)论?当赀一盾。赀一盾应律,虽然,廷行事以不审论,赀二甲。
    告人盗千钱,问盗六百七十,告者可(何)论?毋论。
    诬人盗千钱,问盗六百七十,诬者可(何)论?毋论。
    甲告乙盗直囗囗,问乙盗卅,甲诬驾(加)乙五十,其卅不审,问甲当论不论?廷行事赀二甲。
    甲告乙盗牛若贼伤人,今乙不盗牛,不伤人,问甲可(何)论?端为,为诬人;不端,为告不审。
    甲告乙盗牛,今乙贼伤人,非盗牛(也),问甲当论不当?不当论,亦不当购;或曰为告不审。
    甲盗羊,乙智(知),即端告曰甲盗牛,问乙为诬人,且为告不审?当为告盗驾(加)臧(赃)。
    甲盗羊,乙智(知)盗羊,而不智(知)其羊数,即告吏曰盗三羊,问乙可(何)论?为告盗驾(加)臧(赃)。
    甲告乙盗羊,今乙盗羊,问可(何)论?为告不审。赀盾不直,可(何)论?赀盾。
    当赀盾,没钱五千而失之,可(何)论?当谇。告人曰邦亡,告不审,未出徼阑亡,告不审,论可(何)(也)?为告黥城旦不审。
    诬人盗直廿,未断,有(又)有它盗,直百,乃后觉,当并臧(赃)以论,且行真罪、有(又)以诬人论?当赀二甲一盾。
    上造甲盗一羊,狱未断,诬人曰盗一猪,论可(何)(也)?当完城旦。
    “誉适(敌)以恐众心者,翏(戮)。”“翏(戮)”者可(何)如?生翏(戮),翏(戮)之已乃斩之之谓(也)。
    “广众心,声闻左右者,赏。”将军材以钱若金赏,毋(无)恒数。
    “有投书,勿发,见辄燔之;能捕者购臣妾二人,系投书者鞫审谳之。”所谓者,见书而投者不得,燔书,勿发;投者得,书不燔,鞫审谳之之谓(也)。
    “侨(矫)丞令”可(何)(也)?为有秩伪写其印为大啬夫。
    盗封啬夫可(何)论?廷行事以伪写印。
    “发伪书,弗智(知),赀二甲。”今咸阳发伪传,弗智(知),即复封传它县,它县亦传其县次,到关而得,今当独咸阳坐以赀,且它县当尽赀?咸阳及它县发弗智(知)者当皆赀。
    廷行事吏为沮伪,赀盾以上,行其论,有(又)废之。
    廷行事有罪当(迁),已断已令,未行而死若亡,其所包当诣场所。
    啬夫不以官为事,以奸为事,论可(何)(也)?当(迁)。(迁)者妻当包不包?不当包。
    当(迁),其妻先自告,当包。
    将上不仁邑里者而纵之,可(何)论?当系作如其所纵,以须其得;有爵,作官府。
    “盗徙封,赎耐。”可(何)如为“封”?“封”即田千佰。顷半(畔)“封”(也),且非是?而盗徙之,赎耐,可(何)重也?是,不重。
    “内(纳)奸,赎耐。”今内(纳)人,人未得蚀奸而得,可(何)论?除。
    求盗追捕人,罪人格杀求盗,问杀人者为贼杀,且斗杀?斗杀人,廷行事为贼。
    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可(何)论?当磔。
    甲杀人,不觉,今甲病死已葬,人乃后告甲,甲杀人审,问甲当论及收不当?告不听。
    “擅杀子,黥为城旦舂。其子新生而有怪物其身及不全而杀之,勿罪。”今生子,子身全(也),毋(无)怪物,直以多子故,不欲其生,即弗举而杀之,可(何)论?为杀子。
    士五(伍)甲毋(无)子,其弟子以为后,与同居,而擅杀之,当弃市。
    “擅杀、刑、髡其后子,谳之。”可(何)谓“后子”?官其男为爵后,及臣邦君长所置为后大(太)子,皆为“后子”。
    人奴擅杀子,城旦黥之,畀主。
    人奴妾治(笞)子,子以(枯)死,黥颜頯,畀主。本与斗,交伤,皆论不(也)?交论。
    臣强与主奸,可(何)论?比殴主。斗折脊项骨,可(何)论?比折支(肢)。
    “臣妾牧(谋)杀主。”可(何)谓牧(谋)?欲贼杀主,未杀而得,为牧(谋)。
    或自杀,其室人弗言吏,即薶之,问死者有妻、子当收,弗言而葬,当赀一甲。
    “殴大父母,黥为城旦舂。”今殴高大父母,可(何)论?比大父母。
    妻悍,夫殴治之,决其耳,若折支(肢)脂、肤体,问夫可(何)论?当耐。
    律曰:“斗决人耳,耐。”今决耳故不穿,所决非珥所入(也),可(何)论?律所谓,非必珥所入乃为决,决裂男若女耳,皆当耐。
    或与人斗,缚恧说拔其须麋(眉),论可(何)(也)?当为城旦。
    拔人发,大可(何)如为“提”?智(知)以上为“提”。
    或斗,啮断人鼻若耳若指若唇,论各可(何)(也)?议皆当耐。
    士五(伍)甲斗,拔剑伐,斩人发结,可(何)论?池完为城旦。
    铍、戟、矛有室者,拔以斗,未有伤(也),论比剑。
    斗以箴(针)、鉥、锥,若箴(针)、鉥、锥伤人,各可(何)论?斗,当赀二甲;贼,当黥为城旦。喻
    或与人斗,决人唇,论可(何)(也)?比疻痏。
    或斗,啮人頯若颜,其大方一寸,深半寸,可(何)论?比疻痏。
    斗为人殴(也),毋(无)疻痏,殴者顾折齿,可(何)论?各以其律论之。
    “邦客与主人斗,以兵刃,投(殳)梃、拳指伤人,敯以布。”可(何)谓“敯”, 敯布入公,如赀布,入赍钱如律。
    “以梃贼伤人。”可(何)谓“梃”?木可以伐者为“梃”。
    小畜生入人室,室人以投(殳)梃伐杀之,所杀直二百五十钱,可(何)论?当赀二甲。
    论狱何谓“不直”?可(何)谓“纵囚”?罪当重而端轻之,当轻而端重之,是谓“不直”。当论而端弗论,及其狱,端令不致论出之,是谓“纵囚”。
    赎罪不直,史不与啬夫和,问史可(何)论?当赀一盾。
    “辞者辞廷。”今郡守为廷不为?为(也)。“辞者不先辞官长、啬夫。”可(何)谓“官长”?可(何)“啬夫”?命都官曰“长”,县曰“啬夫”。
    “伍人相告,且辟罪,不审,以所辟罪罪之。”有(又)曰:“不能定罪人,而告它人,为告不审。”今甲曰伍人乙贼杀人,即执乙,问不杀人,甲言不审,当以告不审论,且以所辟?以所辟论当(也)。
    贼入甲室,贼伤甲,甲号寇,其四邻、典、老皆出不存,不闻号寇,问当论不当?审不存,不当论;典、老虽不存,当论。
    可(何)谓“四邻”?“四邻”即伍人谓(也)。
    可(何)谓“州告”?“州告”者,告罪人,其所告且不审,有(又)以它事告之。勿听,而论其不审。
    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
    免老告人以为不孝,谒杀,当三环(原)之不?不当环(原),亟执勿失。
    “公室告。”何(也)?“非公室告”可(何)(也)?贼杀伤、盗它人为“公室”;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
    “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可(何)谓“非公室告”?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勿听。而行告,告者罪。告者罪已行,它人有(又)袭其告之,亦不当听。
    “家人之论,父时家罪(也),父死而甫告之,勿听。”可(何)谓“家罪”?“家罪”者,父杀伤人及奴妾,父死而千之,勿治。
    葆子以上,未狱而死若已葬,而甫告之,亦不当听治,勿收,皆如家罪。可(何)谓“家罪”?父子同居,杀伤父臣妾、畜产及盗之,父已死,或告,勿听,是胃(谓)“家罪”。有收当耐未断,以当刑隶臣罪诬告人,是谓“当刑隶臣”。“葆子囗囗未断而诬告人,其罪当刑城旦,耐以为鬼薪鋈足。”籍葆子之谓(也)。
    “葆子狱未断而诬告人,其罪当刑为隶臣,勿刑,行其耐,有(又)系城旦六岁。”可(何)谓“当刑为隶臣”?“葆子囗囗未断而诬告人,其罪当刑城旦,耐以为鬼薪鋈足。”籍葆子之谓(也)。有收当耐未断,以当刑隶臣诬告人,是谓当刑隶臣。
    “葆子狱未断而诬告人,其罪当刑鬼薪,勿刑,行其耐,有(又)系城旦六岁。”可(何)谓“当刑为鬼薪”?当耐为鬼薪未断,以当刑隶臣及完城旦诬蔑告人,是谓“当刑鬼薪”。
    可(何)“赎鬼薪鋈足”?可(何)谓“赎宫”?臣邦真戎君长,爵当上造以上,有罪当赎者,其为群盗,令赎鬼薪鋈足;其有府(腐)罪,赎宫。其它罪比群盗者亦如此。
    以乞鞫及为人乞鞫者,狱已断乃听,且未断犹听(也)?狱断乃听之,失鋈足,论可(何)(也)?如失刑罪。
    “隶臣将城旦,亡之,完不城旦,收其外妻、子。子小未可别,令从母为收。”可(何)谓“从母为收”?人固买(卖),子小不可别,弗买(卖)子母谓(也)。
    当耐司寇而耐隶臣诬人,可(何)论?当耐为隶臣。当耐为侯(候)罪诬人,可(何)论?当耐不司寇。
    当耐为隶臣,以司寇诬人,可(何)论?当耐为隶臣,有(又)系城旦六岁。
    完城旦,以黥城旦诬人,可(何)论?当黥。甲贼伤人,吏论以为斗伤人,吏当论不当?当谇。
    当黥城旦而以完城旦诬人,可(何)论?当黥劓。
    “疠者有罪,定杀(渟)。”“定(渟)杀”可(何)如?生定杀水中之谓(也)。或曰生埋,生埋之异事(也)。
    甲有完城旦罪,未断,今甲疠,问甲可(何)以论?当(迁)所定(渟)杀。
    城旦、鬼薪疠,可(何)论?当(迁)疠(迁)所。
    捕赀罪,即端以剑及兵刃刺杀之,可(何)论?杀之,完为城旦;伤之,耐为隶臣。
    “将司人而亡,能自捕及亲所智(知)为捕,除毋(无)罪;已刑者处隐官。”可(何)罪得“处隐官”?群盗嫠为庶人,将盗戒(械)囚刑罪以上,亡,以故论,斩左止为城旦,后自捕所亡,是谓“处隐官”。它罪比群盗者皆如此。
    大夫甲鬼薪,鬼薪亡,问甲可(何)论?当从事官府,须亡者得。今甲从事,有(又)去亡,一月得,可(何)论?当赀一盾,复从事。从事有(又)亡,卒岁得,可(何)论?当耐。
    馈遗亡鬼薪于外,一以上,论可(何)(也)?毋论。
    “捕亡,亡人操钱,捕得取钱。”所捕耐罪以上得取。
    把其叚(假)以亡,得及自出,当为盗不当?自出,以亡论,其得,坐臧(赃)为盗;盗罪轻于亡,以亡论。
    隶臣妾系城旦舂,去亡,已奔,未论而自出,当治(笞)五十,备系日。
    罢癃守官府,亡而得,得比公癃不得?得比焉。
    甲告乙贼伤人,问乙贼杀人,非伤(也),甲当购,购几可(何)?当购二两。
    捕亡完城旦,购几可(何)?当购二两。
    夫、妻、子五人共盗,皆当刑城旦,今中〈申〉尽捕告之,问甲当购几可(何)?人购二两。
    夫、妻、子十人共盗,当刑城旦,亡,今甲捕得其八人,问甲当购几可(何)?当购人二两。
    甲捕乙,告盗书丞印以亡,问亡二日,它如甲,已论耐乙,问甲当购不当?不当。
    有秩吏捕阑亡者,以畀乙,令诣,约分,色,问吏及乙论可(何)(也)?当赀各二甲,勿购。
    “盗出朱(珠)玉邦关及买(卖)于客者,上朱(珠)玉内史,内史材鼠(予)购。”可(何)以购之?其耐罪以上,购如捕它罪人;赀罪,不购。
    或捕告人奴妾盗百一十钱,问主购之且公购?色购之之。
    可(何)如为“犯令”、“法(废)令”?律所谓者,令曰勿为,而为之,是谓“犯令”;令曰为之,弗为,是谓“法(废)令”(也)。廷行事皆以“犯令”论。
    法(废)令、犯令,免、徙不?之。
    郡县除佐,事它郡县而不视其事者,可(何)论?以小犯令论。
    任人为丞,丞已免,后为令,今初任者有罪,令当免不当?不当免。
    亡久书、符券、公玺、衡赢(累),已坐以论,后自得所亡,论当除不当?不当。
    甲徙居,徙数谒吏,吏环,弗为更籍,今甲有时、赀罪,问吏可(何)论?耐以上,当赀二甲。
    “百姓有责,勿敢擅强质,擅强质及和质者,皆赀二甲。”廷行事强质人者论,鼠(予)者不论;和受质者,鼠(予)者囗论。
    实官户关不致,容指若抉,廷行事赀一甲。
    实官户扇不致,禾稼能出,廷行事赀一甲。
    空仓中有荐,荐下有稼一石以上,廷行事赀一甲,令史监者一盾。
    仓鼠穴几可(何)而当论及谇?廷行事鼠穴三以上赀一盾,二以下谇 ,鼷穴三当一鼠穴。
    有禀叔(菽)、麦,当出未出,即出禾以当叔(菽)、麦,叔(菽)、麦贾贱禾贵,其论可(何)(也)?当赀一甲。会赦未论,有(又)亡,嫠期已尽六月而得,当耐。
    吏有故当止食,弗止,尽禀出之,论可(何)(也)?当坐所赢出为盗。
    吏从事于官府,当坐伍人不当?不当。
    大夫寡,当伍及人不当?不当。
    部佐匿者(诸)民田,者(诸)民弗智(知),当论不当?部佐为匿田,且可(何)为?已租者(诸)民,弗言,为匿田;未租,不论为匿田。
    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赏(偿)稼。
    “舍公官(馆),旞火燔其舍,虽有公器,勿责。”今舍公官(馆),旞火燔其叚(假)乘车马,当负不当出?当出之。
    旞火延燔里门,当赀一盾;其邑邦门,赀一甲。
    “擅兴奇祠,赀二甲。”可(何)如为“奇”?王室所当祠固有矣,擅有鬼立(位)(也),为“奇”,它不为。
    “毋敢履锦履。”“履锦履”之状可(何)如?律所谓者,以丝杂织履,履有文,乃为“锦履”,以锦缦履不为,然而行事比焉。
    “不会,治(笞);未盈卒岁得,以将阳有(又)行治(笞)。”今士五(伍)甲不会,治(笞)五十;未卒岁而得,治(笞)当驾(加)不当?当。
    可(何)谓“逋事”及“乏(徭)”?律所谓者,当(徭),吏、典已令之,即亡弗会,为“逋事”;已阅及敦(屯)车食若行到(徭)所乃亡,皆为“乏(徭)”。
    可(何)谓“匿户”及“敖童弗傅”?匿户弗(徭)、使,弗令出户赋之谓(也)。
    女子甲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已官,当论;未官,不当论。
    女子甲去夫亡,男子乙亦阑亡,相夫妻,甲弗告请(情),居二岁,生子,乃告请(情),乙即弗弃,而得,论可(何)(也)?当黥城旦舂。
    甲取人亡妻以为妻,不智(知)亡,有子焉,今得,问安置其子?当畀。或入公,入公异是。
    “夫有罪,妻先告,不收。”妻媵臣妾、衣器当收不当?不当收。
    妻有罪以收,妻媵臣妾、衣器当收,且畀夫?畀夫。
    同母异父相与奸,可(何)论,弃市。
    甲、乙交与女子丙奸,甲、乙以其故相刺伤,丙弗智(知),丙论可(何)(也)?毋论。
    女子为隶臣妻,有子焉,今隶臣死,女子北其子,以为非隶臣子(也),问女子论可(何)(也)?或黥颜頯为隶妾,或曰完,完之当(也)。
    以其乘车载女子,可(何)论?赀二甲。以乘马驾私车而乘之,毋论。
    “臣邦人不安其主长而欲去夏者,勿许。”可(何)谓“夏”?欲去秦属是谓“夏”。
    “真臣邦君公有罪,致耐罪以上,令赎。”可(何)谓“真”?臣邦父产子及产它邦而是谓“真”。可(何)谓“夏子”?臣邦父、秦母谓(也)。
    “者(诸)侯客来者,以火炎其衡厄(轭)。”炎之可(何)?当者(诸)侯不治骚马,虫皆而衡厄(轭)鞅(韅)辕(靷),是以炎之。可(何)谓“亡券而害”?亡校券右为害。
    “使者(诸)侯、外臣邦,其邦徒及伪吏不来,弗坐。”可(何)谓“邦徒”、“伪使”?徒、吏与偕使而弗为私舍人,是谓“郁徒”。
    邦亡来通钱过万,已复,后来盗而得,可(何)以论之?以通钱。
    智(知)人通钱而为臧(藏),其主已取钱,人后告臧(藏)者,臧(藏)者论不论?不论论。
    甲诬乙通一钱黥城旦罪,问甲同居、典、老当论不当?不当。
    “客未布吏而与贾,赀一甲。”可(何)谓“布吏”?诣符传于吏是谓“布吏”。
    内公录母(无)爵者当赎刑,得比公士赎耐不得?得比焉。
    越里中之与它里界者,垣为“完(院)”不为?巷相直为“院”;宇相直不为“院”。
    可(何)谓“宫均人”?宫中主循者(也)。
    可(何)谓“宫更人”?宫隶有刑,是谓“宫更人”。
    可(何)谓“宫狡士”、“外狡士”?皆主王犬者(也)。
    可(何)谓“甸人”?“甸人”守孝公、献公冢者(也)。
    可(何)谓“宦者显大夫”?宦及智(知)于王,及六百石吏以上,皆为“显大夫”。
    可(何)谓“爨人”?古主爨灶(也)。
    可(何)谓“集人”?古主取薪者(也)。
    可(何)谓“耐卜隶”、“耐史隶”?卜、史当耐者皆耐以为卜、史隶。后更其律如它。
    可(何)谓“人貉”?谓“人貉”者,其子入养主之谓也。不入养主,当收;虽不养主而入量(粮)者,不收,畀其主。
    可(何)谓“署人”、“更人”?藉牢有六署,囚道一署旞者命曰“署人”,其它皆为“更人”;或曰守囚即“更人”(也),原者“署人”(也)。
    可(何)谓“窦署”?“窦署”即去(也),且非是?是,其论可(何)(也)?即去署(也)。
    可(何)谓“率敖”?“率敖”当里典谓(也)。
    可(何)谓“逵卒”?有大(徭)而曹鬬相趣,谓谓“逵卒”。
    可(何)谓“旅人”?寄及客,是谓“旅人”。
    可(何)谓“室人”?可(何)谓“同居”?“同居”,独户母之谓(也)。“室人”者,一室尽当坐罪人之谓(也)。
    可(何)谓“琼”?“琼”者,玉检(也)。节(即)亡玉若贸易之,视检智(知)小大以论及赍负之。
    可(何)谓“玉”?“玉”,者(诸)候(侯)客节(即)来使入秦,当以玉问王之谓(也)。
    可(何)谓“匧(箧)面”? “匧(箧)面”者,藉秦人使,它邦耐吏、行旞与偕者,命客吏曰“匧”,行旞曰“面”。
    可(何)谓“臧(赃)人”?“臧(赃)人”者,甲把其衣钱匿臧(赃)乙室,即告亡,欲令乙为盗之,而实弗盗之谓(也)。
    “贷人赢律及介(丐)人。”可(何)谓“介(丐)人”?不当贷,贷之,是谓“介(丐)人。
    “气(饩)人赢律及介(丐)人。”可(何)谓“介(丐)人”?不当气(饩)而误气(饩)之,是谓“介(丐)人”。
    可(何)如为“大痍”?“大痍”者,支(肢)或未断,及将长令二人扶出之,为大痍。
    可(何)如为“大误”?人户、马牛及者(诸)货材(财)直过六百六十钱为“大误”,其它为小。
    可(何)谓“羊(躯)”?“羊(躯)”,草实可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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