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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一 寄谕陈辉祖并各省督抚查明如有应禁书版片印解京销毁

    二二一 寄谕陈辉祖并各省督抚查明如有应禁书版片印解京销毁
    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署湖广总督陈<辉祖>、各省督抚,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奉上谕:
    据陈辉祖奏,于现在缴到书内检查得《博物典汇》一部,《前明将略》一部,黏签封固进呈销毁;其书皆明季末造所锓之板,现通饬各属再行详查,并分咨各省如有前书及版片,尽数销毁。等语。此等违碍书籍,不但印就书本,应行查禁,其版片自应一并销毁。但恐各省自行办理,尚未能切实周到。着传谕陈辉祖并各省督抚,遇有查出应禁书籍,一面将原书封固进呈,一面查明如有版片,卽行附便解京,交军机处奏闻削毁。仍饬胥吏等无得借端滋扰。将此遇奏事之便,传谕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军机处上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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