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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明公案(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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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
骗害类 郭府主判告捕差
郭府主判告捕差
安庆府王吴三,“状告为虎差吓诈事:贫守清规,秋毫无犯。旧因仇贼黑陷,漏访捕兵刘盛,买票承差,挟同吕海、吴弃等群雄乌合,围屋激捉,杀猪蚕食,酬酒牛饮中,难鸭一羽弗留。勒银八两打发,另卷衣服。身有怨言,锁送县治,路约四十里,一步一敲,痛彻心髓。今幸郭爷明审,幸睹天日。痛遭毒骗,情惨不甘。上告。”郭府审云:“刘盛钻充捕兵,闻知贼扳王吴三,婪票承行,挟同腹心吕海、爪牙吴充,相与围屋剿捉。蚕食牛饮,且勒骗打发银八两,另卷衣服。据此凶暴,乃虎而翼者也。夫吴三既非真贼,何必群雄激捉。刘盛已领工食,何用八两打发。捉一吴三,而他可知已;骗一吴三,而饮可例己。证既不评,律合远遣。弟吕海、吴充,虽饕餮酒食,未尝分赃,姑拟杖惩革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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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30 08: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