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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明公案(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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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
婚姻类 江侯判退亲
江侯判退亲
建德县周璁,“状告为乱法拆姻事:百年配偶,万古纲常。身父存日,凭媒王仕厚仪百金,聘定沈任女桂英为妻,婚书可据。岂期兽亲不仁,因家消乏,饵诱上门,逼写退书,遣女另嫁。切思夷邦尚有匹配,中国可无人伦。姻盟既毁,律法安在?号天法究。上告。”沈任诉曰:“状诉为超豁女命事:身女许配周璁,终身仰望。伊父身死未冷,嫖赌倾家。前年典出,不留尺地。今岁卖屋,不遗片瓦。黄金既尽,自写退书,领回财礼去讫。婿非肖子,女始二天。再判成婚,终身冤陷,乞恩超豁。上诉。”江侯审云:“沈任之女,既配周璁为妻,金镞可朽,盟不可渝也。璁既嫖赌,任属泰山,胡不招赘于家,而箝其放心乎。乃若逼写退书,遣女另嫁,此又坏乱法纪,播中国之丑声,俾夷狄人笑之也。虽然,夫之不幸,妾之不幸,纵使周璁消之,亦挂英之数奇耳,夫复何恨。若依沈任,是坏萧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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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1 02: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