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世情小说>> 廉明公案(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 下卷

户役类 桂侯判兜收

    桂侯判兜收
    洛阳县庄典,“状告为侵官害民事:里长冯全,势吞丁口,银两坑身,典家充赔,陷贫彻骨,情极可怜。乞提追给,还债救命。上告。”桂侯审云:“粮差一岁一纳,朝廷重务。今冯全以法律等开耗,兜收丁口银十二两,致坑庄典充赔,此国之蠹而民之蠹也。合行严究,殄此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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