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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明公案(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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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
脱罪类 孙代巡判妻保夫
孙代巡判妻保夫
安仁县王氏,“状告为釜鱼乞命事:仁爷巡省一方,奸回丧胆。阿夫不良,因自作孽,冒犯天台。虽云众口烁金,敢谓缧绁非罪。宪度如肯海涵,良人岂终冯妇。乞转尧天回舜,日泣禹囚解汤网,置此子于度外,容周处以自新。如再犯,妻儿同罪。上告。”孙代巡批云:“昔班昭上书,而兄冤白。缇萦赎罪,而父刑释。今王氏为夫犯罪,以死哀保,是与超妹、淳于女事相仿佛也。仰府体情释放,许令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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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1 0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