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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明公案(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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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
执照类 詹侯批和息状
詹侯批和息状
东乡县尹和等,“具息为便民息讼事:伏睹律令,不愿终讼者听。有邵智、苏儒先后具词告府,蒙送台问理。各犯初二日解到,一睹仁化,遂效虞、芮。二犯悔悟,耻为顽民。身等冒昧,恳乞俯从宥罪,准和息讼,民俗还淳,连名上告。”詹侯批云:“戕盾,敌盾毁而戕亦缺。鹬蚌持,蚌死而鹬岂生。故触蛮蜗角,吴越会稽,非有德者所乐道也。今邵智、苏儒平心息讼,是易仇为恩、返薄为淳者,合听其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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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2 0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