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神怪小说>> 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卷二

○龁石[1]

新城王钦文太翁家[2],有圉人王姓[3],幼入劳山学道。久之,不火食[4],惟啖松子及白石,遍体生毛。既数年,念母老归里,渐复火食,犹啖石如故。向日视之,即知石之甘苦酸咸,如啖芋然[5].母死,复入山,今又十七八年矣。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龁(hé核)石:吃石头。龁,咬。
    [2]王钦文;清著名诗人王渔洋(士)之父,名与敕,字钦文。顺治元年(1644)拔贡,赠国子监祭酒,累赠经筵讲官、刑部尚书。见《王渔洋全集·历仕录》附《王氏世系表》。
    [3]圉(yǔ雨)人:养马的仆人。王士《池北偶谈》云:“予家佣人王嘉禄者,少居劳山中。独坐数年,遂绝烟火,惟啖石为饭,渴即饮溪涧中水。
    遍身毛生寸许。后以母老归家,渐火食,毛遂脱落。然时时以石为饭,每取一石,映日视之,即知其昧甘咸辛苦。后母终,不知所住。“
    [4]火食:熟食。
    [5]芋:俗称芋头,地下的球茎部分,可供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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