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神怪小说>> 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卷二

○地震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1],地大震。余适客稷下[2],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众骇异,不解其故。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
    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鸭鸣犬吠满城中。逾一时许,始稍定。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后闻某处井倾仄[3],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4];沂水陷穴[5],广数亩。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有邑人妇,夜起溲溺[6],回则狼衔其子。妇急与狼争。狼一缓颊[7],妇夺儿出,携抱中。狼蹲不去。妇大号。邻人奔集,狼乃去。妇惊定作喜,指天画地,述狼衔儿状,已夺儿状。良久,忽悟一身未着寸缕,乃奔。此与地震时男妇两忘者,同一情状也。人之惶急无谋,一何可笑[8]!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康熙七年:即公元一六六八年。戌刻:晚七时至九时。
    [2]稷(jì记)下:地名。此指临淄。《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注引刘向《别录》:“齐有稷门,城门也。谈说之士期会于稷下也。”[3]倾仄:倾斜。
    仄,通“侧”。
    [4]栖霞:县名。今属山东省。[5]沂水:县名。今属山东省。
    [6]溲(sōu叟)溺(niào尿):小便。[7]缓颊:犹松嘴。
    [8]一何: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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