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神怪小说>> 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卷九

○辽阳军

沂水某[1],明季充辽阳军[2].会辽城陷,为乱兵所杀;头虽断,犹不甚死。至夜,一人执簿来,按点诸鬼。至某,谓其不宜死,使左右续其头而送之。遂共取头按项上,群扶之,风声簌簌,行移时,置之而去。视其地,则故里也。沂今闻之,疑其窃逃。拘讯而得其情,颇不信;又审其颈无少断痕,将刑之。某曰:“言无可凭信,但请寄狱中[3].断头可假,陷城不可假。
    设辽城无恙,然后受刑未晚也。“令从之。数日,辽信至,时日一如所言,遂释之。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沂水:县名,明清属沂州,即今山东省沂水县。
    [2]辽阳:注见前《佟客》篇。明熹宗天启元年(1621)三月壬戌辽阳陷于清兵,辽东经略使袁应泰等死难。见《明史·熹宗纪》。
    [3]寄狱:暂押在狱。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