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神怪小说>> 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卷六

○阎罗

沂州徐公星[1],自言夜作阎罗王。州有马生亦然。徐公闻之,访诸其家,问马:“昨夕冥中处分何事[2]?”马言,“无他事,但送左萝石升天[3].天上堕莲花[4],朵大如屋”云。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沂州:清初州名。治所在今山东临沂县。
    [2]处分:犹处置、处理。
    [3]左萝石:即左懋第(1601—1646),因其父死葬萝石山,遂自号萝石。
    山东莱阳人。明思宗崇祯四年(1631)进士。明亡后,奉福王朱由崧于南京继位,官太常卿。后自请赴北京祭悼崇帧帝,即以乒部右侍郎衔使请。至京被拘执,不屈被害,时人以南来文天祥誉之。著有《萝石山房集》四卷。事迹详《明史》本传。
    [4]天上堕莲花:谓左懋第得道成佛。莲花,莲花形的佛座,即莲台。见唐释道世《诸经要集·宝敬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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