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神怪小说>> 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卷十一

○韦公子

韦公子,咸阳世家[1].放纵好淫,婢妇有色,无不私者。尝载金数千,欲尽览天下名妓,凡繁丽之区,无不至。其不甚佳者,信宿即去[2];当意,则作百日留。叔亦名宦,休致归[3],怒其行,延明师,置别业,使与诸公子键户读[4].公子夜伺师寝,逾垣归,迟明而返。一夜,失足折脓,师始知之。
    告公,公益施夏楚[5],俾不能起而始药之。及愈,公与之约:能读倍诸弟,文字佳,出勿禁;若私逸[6],挞如前。然公子最慧,读常过程[7].数年,中乡榜。欲自败约,公箝制之。赴都,以老仆从,授日记籍,使志共言动,故数年无过行。后成进士,公乃稍弛其禁。公子或将有作,惟恐公闻,入曲巷中[8],辄托姓魏。
    一日,过西安,见优憧罗惠卿[9],年十六七,秀丽如好女,悦之。夜留缱绻,赠贻丰隆。闻其新娶妇尤韵妙,私示意惠卿。惠卿无难色,夜果携妇至,三人共一榻。留数日,眷爱臻至。谋与俱归。问其家口,答云:“母早丧,父存。某原非罗姓。母少服役于咸阳韦氏,卖至罗家,四月即生余。倘得从公子去,亦可察其音耗。”公子惊问母姓,曰:“姓吕。”生骇极,汗下浃体[10],盖其母即生家婢也。生无言。时天已明,厚赠之,劝令改业。
    伪托他适,约归时召致之,遂别去。后今苏州[11],有乐伎沈韦娘,雅丽绝伦,爱留与狎。戏曰:“卿小字取‘春风一曲杜韦娘’耶[12]?”答曰:“非也。妾母十七为名妓,有咸阳公子与公同姓,留三月,订盟婚娶。公子去,八月生妾,因名韦,实妾姓也。公子临别时,赠黄金鸳鸯,今尚在。一去竟无音耗,妾母以是愤悒死。妾三岁,受抚于沈媪,故从其姓。”公子闻言,愧恨无以自容。默移时,顿生一策。忽起挑灯,唤韦娘饮,暗置鸩毒杯中。
    韦娘才下咽,溃乱呻嘶。众集视,则已毙矣。呼优人至,付以尸,重赂之。
    而韦娘所与交好者尽势家,闻之皆不乎,贿激优人,讼于上官。生惧,泻橐弥缝[13],卒以浮躁免官。
    归家,年才三十八,颇悔前行。而妻妾五六人,皆无子。欲继公孙[14];公以门内无行[15],恐儿染习气,虽许过嗣,必待其老而后归之。公子愤欲招惠卿,家人皆以为不可,乃止。又数年,忽病,辄挝心曰:“淫婢宿妓者,非人也!”公闻而叹曰:“是殆将死矣!”乃以次子之子,送诣其家,使定省之[16].月余果死。
    异史氏曰:“盗婢私娼[17],其流弊殆不可问。然以己之骨血[18],而谓他人父,亦已羞矣。乃鬼神又侮弄之,诱使自食便液[19].尚不自剖其心,自断其首,而徒流汗投鸩,非人头而畜鸣者耶[20]!虽然,风流公子所生子女,即在风尘中[21],亦皆擅场[22].”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
    [2]信宿:连宿两夜。《诗·豳风·九罭》:“公归不复,于女(汝)信宿。”毛传:“再宿曰信,宿,犹处也。”
    [3]休致:官吏年老去职。清制,自陈衰老去职,称自请休致;老不称职,谕令退离,称勒今休致。
    [4]键户:闭门。键,门闩。
    [5]夏(jiǎ甲)楚:夏,榎木;楚,荆木。古常用以体罚学生。
    [6]私逸:私自逃跑。
    [7]读常过程;读书常超过规定进度。
    [8]曲巷:偏僻小巷。借指妓女们所居之地。
    [9]优僮:青年演唱艺人。
    [10]浃(jiā夹)体:湿遍全身。
    [11]令苏州:当指苏州府某县县令。青本、二十四卷本“苏州”下均有“某邑”二字。
    [12]春风一曲杜韦娘:语出唐刘禹锡赠李绅《歌妓诗》“……髻梳头宫样
    妆,春风一曲杜韦娘。“(见孟棨《本事诗·情感》)杜韦娘为唐代歌女。
    [13]泻囊弥缝:尽上所有资财,贿买当道,掩饰罪过。《左传·僖公二十六年》:“(齐)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灾。”
    后来也称掩饰不法行为为“弥缝”。
    [14]欲继公孙:想过继叔父之孙为嗣。公,指韦叔。
    [15]无行:品行不端。
    [16]定省:昏定晨省,指旧时人于待父母之礼。
    [17]盗婢:与婢私通。盗,偷情。
    [18]己之骨血:指自己的孩子。
    [19]自食便液,喻指与自己的子女淫乱。
    [20]人头而畜鸣:犹言人面畜生。《史记·秦始皇本纪》后附文:“(胡亥)诛斯、去疾,任用赵高。痛哉言乎!人头畜鸣。”正义:“言胡亥人身有头面,口能言语,不辨好恶,若六畜之鸣。”
    [21]风尘:指娼妓生涯。
    [22]擅场:指技艺高超出众。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