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翁,昆阳故家也[1].翁初死未殓,两眶中泪出如瀋[2],有子六,莫解所以。次子梯,字友于,邑名士,以为不祥,戒诸兄弟各自惕,勿贻痛于先人;而兄弟半迁笑之。先是,翁嫡配生长子成[3],至七八岁,母子为强寇掳去。娶继室,生三子:曰孝,曰忠,曰信。妾生三子:曰悌,曰仁,曰义。
孝以悌等出身贱,鄙不齿,因连结忠、信为党。即与客饮,悌等过堂下,亦傲不为礼。仁、义皆忿,与友于谋,欲相仇。友于百词宽譬[4],不从所谋;而仁、义年最少,因兄言亦遂止。孝有女,适邑周氏,病死。纠悌等往挞其姑,悌不从。孝愤然,今忠、信合族中无赖子,往捉周妻,榜掠无算,抛粟毁器,盎孟无存。周告官。官怒,拘孝等囚系之,将行申黜[5].友于惧,见宰自投。友于品行,素为宰重,诸兄弟以是得无苦。友于乃诣周所负荆[6],周亦器重友于,讼遂止。
孝归,终不德友子。无何,友于母张夫人卒,孝等不为服[7],宴饮如故。
仁、义益忿。友于曰:“此彼之无礼,于我何损焉。”及葬,把持墓门,不使合厝[8].友于乃瘗母隧道中。未几,孝妻亡,友于招仁、义同住奔丧。二人曰:“‘期’且不论,‘功’于何有[9]!”再劝之,哄然散去。友于乃自往,临哭尽哀,隔墙闻仁、义鼓且吹,孝怒,纠诸弟往殴之。友于燥杖先从。
入其家,仁觉先逃。义方逾垣,友于自后击仆之。孝等拳杖交加,殴不止。
友于横身障阻之。孝怒,让友于[10].友于曰:“责之者,以其无礼也,然罪固不至死,我不估弟恶[11],亦不助兄暴。如怒不解,身代之。”孝遂反杖挞友于,忠、信亦相助殴兄,声震里党,群集劝解,乃散去。友于即扶杖诣兄请罪。孝逐去之,不令居丧次[12].而义创甚[13],不复食饮。仁代具词讼官,诉其不为庶母行服。官签拘孝、忠、信[14],而令友于陈状。友于以面目损伤,不能诣署,但作词禀白,哀求寝息,宰遂消案。义亦寻愈。由是仇怨益深。仁、义皆幼弱,辄被敲楚[15].怨友子曰:“人皆有兄弟,我独无!”友于曰:“此两语,我宜言之,两弟何云!”因苦劝之,卒不听。
友于遂扃户,携妻子借寓他所,离家五十余里,冀不相闻。友于在家虽不助弟,而孝等尚稍有顾忌;既去,诸兄一不当,辄叫骂其门,辱侵母讳[16].仁、义度不能抗,惟杜门思乘间刺杀之[17],行则怀刀。一日,寇所掠长兄成,忽携妇亡归。诸兄弟以家久析,聚谋三日,竟无处可以置之。仁、义窃喜,招去共养之。往告友于。友于喜,归,共出田宅居成。诸兄怒其市惠[18],登门窘辱。而成久在寇中,习于威猛,大怒曰:“我归,更无人肯置一屋;幸三弟念手足,又罪责之。是欲逐我耶!”以石投孝,孝仆。仁、义各以杖出,捉忠、信,挞无数。成乃讼宰,宰又使人请教友于。友于诣宰,俯首不言,但有流涕。宰问之,曰:“惟求公断。”宰乃判孝等各出田产归成,使七分相准[19].自此仁、义与成倍加爱敬[20].谈及葬母事,因并泣下。成患曰:“如此不仁,真禽兽也!”遂欲启圹,更为改葬[21].仁奔告友于。
友于急归谏止。成不听,刻期发墓,作斋于茔。以刀削树,谓诸弟曰:“所不衰麻相从者[22],有如此树!”众唯唯,于是一门皆哭临,安靥尽礼。自此兄弟相安。而成性刚烈,辄批挞诸弟,于孝尤甚。惟重友于。虽盛怒,友于至,一言即解。孝有所行,成辄不平之,故孝无一日不至友于所,潜对友于诟诅。友于婉谏,卒不纳。友于不堪其扰,又迁居三泊[23],去家益远,音迹遂疏。又二年,诸弟皆畏成,久亦相习。而孝年四十六,生五子:长继
业,三继德,嫡出;次继功,四继绩,庶出;又婢生继祖。皆成立。效父旧行,各为党,日相竟,孝亦不能呵止。惟祖无兄弟,年又最幼,诸兄皆得而诟厉之。岳家近三泊,会诣岳,迂道诣叔。入门,见叔家两兄一弟,弦诵恰恰[24],乐之,久居不言归。叔促之,哀求寄居。叔曰:“汝父母皆不知,我岂惜瓯饭瓢饮乎[25]!”乃归,过数月,夫妻往寿岳母。告父曰:“儿此行不归矣。”父诘之,因吐微隐。父虑与叔有夙隙[26],计难久居。祖曰:“父虑过矣。二叔,圣贤也。”遂去,携妻之三泊。友于除舍居之[27],以齿儿行[28],使执卷从长子继善。祖最慧,寄籍三泊年余,入云南郡痒[29].与善闭户研读,祖又讽诵最苦[30].友于甚爱之。
自祖居三泊,家中兄弟益不相能。一日,微反唇,业诟辱庶母。功怒,刺杀业。官收功,重械之,数日死狱中。业妻冯氏,犹日以骂代哭。功妻刘闻之,怒曰:“汝家男子死,谁家男子活耶!”操刀入,击杀冯,自投井死。
冯父大立,悼女死惨,率诸子弟,藏兵衣底,往捉孝妾,裸挞道上以辱之。
成怒曰:“我家死人如麻,冯氏何得复尔!”吼奔而出。诸曾从之,锗冯尽靡。成首捉大立,割其两耳。其子护救,继绩以铁杖横击,折其两股。诸冯各被夷伤,哄然尽散。惟冯子犹卧道周。成夹之以时,置诸冯村而还。遂呼绩诣官自首。冯状亦至。于是诸曾被收,惟忠亡去,至三泊,徘徊门外。适友于率一子一侄乡试归,见忠,惊曰:“弟何来?”忠未语先泪,长跪道左。
友于握手拽入,诘得其情,大惊曰:“似此奈何!然一门乖戾,逆知奇祸久矣[31];不然,我何以窜迹至此。但我离家久,与大今无声气之通[32],今即蒲伏而往,徒取辱耳。但得冯父子伤重不死,吾三人中幸有捷者,则此祸或可少解。”乃留之,昼与同餐,夜与共寝,忠颇感愧。居十余日,见其叔侄如父子,兄弟如同胞,凄然下泪曰:“今始知从前非人也。”友于喜其悔悟,相对酸恻。俄报友于父子同科[33],祖亦副榜[34].大喜。不赴鹿鸣[35],先归展墓。明季科甲最重[36],诸冯皆为敛息[37].友于乃托亲友赂以金粟,资其医药,讼乃息。
举家位感友于,求其复归。友于乃与兄弟焚香约誓,俾各涤虑自新[38],遂移家还。租从叔不愿归共家。孝乃谓友于曰:“我不德,不应有亢宗之子[39];弟又善教,俾姑为汝子。有寸进时,可赐还也。”友于从之。又三年,祖果举于乡。使移家,夫妻皆痛哭而去。不数日,祖有子方三岁,亡归友于家,藏伯继善室,不肯返;捉去辄逃。孝乃令祖异居,与友于邻。祖开户通叔家,两间定省如一焉。时成渐老,家事皆取决于友于。从此门庭雍穆[40],称孝友焉[41].异史氏曰:“天下惟禽兽止知母而不知父,奈何诗书之家,往往蹈之也!
夫门内之行[42],其渐渍子孙者,直入骨髓。古云:其父盗,子必行劫,其流弊然也。孝虽不仁,其报亦惨;而卒能自知乏德,托子于弟,宜其有操心虑患之子也,若论果报,犹迂也。“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昆阳:州名,在今云南省中部,明清时属云南府,后并入今之晋宁县。
[2]瀋:汁水。
[3]嫡配:原配妻子。
[4]宽譬:宽慰、解说。
[5]申黜:申报郡府,革除功名。
[6]负荆:指谢罪。《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闻之,肉袒负荆,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荆,荆条、荆杖。
[7]不为服:不为服孝。服,旧丧礼规定穿戴的丧服;也指居丧。
[8]合厝(cuù挫):合葬。指与其父合葬。
[9]“‘期(jī基)’且不论”二句:意思是期服之亲尚不为礼,功服之亲还奔什么丧。期,期服,齐衰服丧一年,凡祖父母、伯叔父母、庶母死亡用之。功,功服,又分大功、小功。大功服丧九月,小功服丧五月,以用于稍疏于期服的亲属。孝妻为仁、义之嫂,当服小功丧。
[10]让:责备。
[11]怙(hù户)弟恶:意为放任弟弟为恶。怙,这里有纵使、放任的意思。
[12]夹次:夹葬时,哀祭者的位次。
[13]创甚:伤势严重。
[14]签拘;发签拘传。
[15]敲楚:杖击;殴打。
[16]辱侵母讳:怠为指名道姓地辱骂仁、义之母。讳,名讳。
[17]乘间:寻找机会。
[18]市惠:买好;卖人情。惠,恩惠。
[19]七分相准:以财产七份平分为准,要曾孝等备出田产归曾成。
[20]自此仁、义与成:此据二十四卷抄本,原本作“自此仁与成”。
[21]更:再。
[22]衰(cuī催)麻:俗称披麻带孝。又分斩衰和齐衰。斩哀为丧服中最重的一种,用粗麻布制成,左右和下边不缝,用于子及未嫁女对父母的丧服,服夹三年。齐衰,用粗麻布制成,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用于庶母之死亡,服丧一年。
[23]三泊:县名,属云南府,在昆阳州附近。
[24]弦诵怡怡:弦歌诵读,兄弟亲睦。怡怡,和顺貌。《论语·子路》:“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
[25]岂惜瓯饭瓢饮:言非舍不得供应伙食。瓯、瓢,均饮食用具。此指为量极少的饭食。
[26]夙隙:旧怨。
[27]除舍:打扫房舍。
[28]齿儿行(hàng杭):列入几辈行列。意为同亲生儿子一样看恃。齿,列。
[29]入云南郡庠:入云南府学为生员。
[30]讽诵:诵习,研读。
[31]逆知:预料。
[32]大令:旧时对县令的尊称。
[33]之同科:同榜考中举人。
[34]副榜:明代嘉靖年间开始,乡试设正榜、副榜!名列正榜者为举人,列副榜者准作贡生,称副贡,为五贡之一。
[35]鹿鸣:鹿鸣宴。明清时于乡试揭晓之次日,宴主考以下各宫及中式举人,宴会时歌《诗·小雅·鹿鸣》之章。
[36]科甲:科举。汉唐举士考试,皆有甲乙等科,后因称科举为科甲。
科甲出身为人仕正途。
[37]敛息:收敛气焰。
[38]涤虑:涤除恶念,改过自新。
[39]亢宗之子:光宗耀祖之子。《左传·昭公元年》:“大叔曰:‘吉不能亢身,焉能亢宗。’”杜预注,“亢,蔽也。”亢宗,原指庇护宗族。
[40]雍穆:和睦。
[41]孝友:孝顺父母,友爱兄弟。《诗·小雅·六月》:“侯谁在矣,张仲孝友。”
[42]门内之行:家门内的品行。门内,门之内,语出《礼记·檀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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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4 0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