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神怪小说>> 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卷四

○产龙

壬戌间[1],邑邢村李氏妇[2],良人死[3],有遗腹[4],忽胀如瓮,忽束如握。临蓐,一昼夜不能产。视之,见龙首,一见辄缩去。
    家人大惧,不敢近。有王媪者,焚香禹步[5],且捺且咒。未几,胞堕,不复见龙;惟数鳞,皆大如盏。继下一女,肉莹澈如晶[6],脏腑可数。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壬戌:指康熙二十一年(1682)。
    [2]邢村:淄川县旧东北乡有邢家庄。见《淄川县志》二。[3]良人:丈夫。《孟子·离娄》下:“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
    [4]遗腹,丈夫死时尚未出生的胎儿。
    [5]禹步:行走时一腿后拖。此指巫婆行法术时的步法。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