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神怪小说>> 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卷四

○龙无目

沂水大雨[1],忽堕一龙,双睛俱无,奄有馀息[2].邑令公以八十席覆之[3],未能周身。又为设野祭。犹反复以尾击地,其声然[4].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沂水:今山东省沂水县,清初属沂州。
    [2]奄有馀息:微弱得只剩一丝呼吸。奄,气息微弱的样子。息,气息。
    [3]邑令公:指沂水知县某人。
    [4](bì毕):本义为土块。此用以象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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