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神怪小说>> 全本新注聊斋志异>> 卷四

○鼠戏

又言[1]:“一人在长安市上卖鼠戏[2].背负一囊,中蓄小鼠十馀头。每于稠人中,出小木架,置肩上,俨如戏楼状。乃拍鼓板,唱古杂剧[3].歌声甫动,则有鼠自囊中出,蒙假面[4],被小装服,自背登楼,人立而舞[5].男女悲欢,悉合剧中关目[6].”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又言:此篇手稿本上接《蛙曲》,当仍系王子巽(见前《念秧》注)
    所讲述。铸本、二十四卷本此篇不上连《蛙曲》,故无此二字。[2]卖鼠戏:用鼠演戏赚钱。
    [3]古杂剧:此指有传统故事情节的唱词,用以配合鼠的表演。[4]假面:面具。
    [5]人立:象人一样,后肢直立。
    [6]关目: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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