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草部第十三卷 草之二

草犀

    (《拾遗》)
    【释名】时珍曰∶其解毒之功如犀角,故曰草犀。
    【集解】藏器曰∶草犀生衢、婺、洪、饶间。苗高二、三尺,独茎,根如细辛。生水中者名水犀。
    曰∶《广州记》云∶生岭南及海中,独茎对叶而生,如灯台草,根若细辛。
    根 【气味】辛,平,无毒。
    【主治】解一切毒瓦斯,虎野狼虫虺所伤,溪毒野蛊恶刺等毒,并宜烧研服之,临死者亦得活(李 )。天行疟瘴寒热,咳嗽痰壅,飞尸喉痹疮肿,小儿寒热丹毒,中恶注忤,痢血等病,煮汁服之。岭南及睦、婺间中毒者,以此及千金藤并解之(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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