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水部第五卷 水之二

诸水有毒

    (《拾遗》)
    水府龙宫,不可触犯。藏器曰∶水之怪魍魉,温峤然犀照水,为神所怒是也。
    水中有赤脉,不可断之。井水沸溢,不可饮。时珍曰∶但于三十步内取青石一块投之,即止。
    古井眢井不可入,有毒杀人。时珍曰∶夏月阴气在下,尤忌之。但以鸡毛投之,盘旋而舞不下者,必有毒也。以热醋数斗投之,则可入矣。古冢亦然。
    古井不可塞,令人盲聋。
    阴地流泉有毒,二、八月行人饮之,成瘴疟,损脚力。
    泽中停水,五、六月有鱼鳖精,人饮之,成瘕病。
    沙河中水,饮之,令人喑。
    两山夹水,其人多瘿。
    流水有声,其人多瘿。
    花瓶水,饮之杀人。腊梅尤甚。
    炊汤洗面,令人无颜色;洗体,令人成癣;洗脚,令人疼痛生疮。
    铜器上汗入食中,令人生疽,发恶疮。
    冷水沐头,热泔沐头,并成头风,女人尤忌之。
    水经宿,面上有五色者,有毒,不可洗手。
    时病后浴冷水,损心胞。盛暑浴冷水,成伤寒。
    汗后入冷水,成骨痹。时珍曰∶顾闵远行,汗后渡水,遂成骨痹痿蹶,数年而死也。
    产后洗浴,成痉风,多死。
    酒中饮冷水,成手颤。
    酒后饮茶水,成酒癖。
    饮水便睡,成水癖。小儿就瓢及瓶饮水,令语讷。
    夏月远行,勿以冷水濯足。
    冬月远行,勿以热汤濯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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