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草部第十六卷 草之五

鼠尾草

    (《别录》下品)
    【释名】 (音 )、山陵时珍曰∶鼠尾以穗形命名。《尔雅》云∶ ,鼠尾也。可以染皂,故名乌草,又曰水青。
    苏颂《图经》谓鼠尾一名陵时者,乃陵翘之误也。
    【集解】《别录》曰∶鼠尾生平泽中,四月采叶,七月采花,阴干。
    弘景曰∶田野甚多,人采作滋染皂。
    保升曰∶所在下湿地有之,惟黔中人采为药。叶如蒿,茎端夏生四五穗,穗若车前,花有赤、白二种。
    藏器曰∶紫花,茎叶俱可染皂用。
    花、叶【气味】苦,微寒,无毒。藏器曰∶平。
    【主治】鼠 寒热,下痢脓血不止。白花者主白下;赤花者主赤下水蛊(时珍)。
    【发明】弘景曰∶古方疗痢多用之。当浓煮令可丸服之,或煎如饴服。今人亦用作饮,或末服亦得,日三服。
    【附方】旧一,新二。
    大腹水蛊∶方见马鞭草下。久痢休息,时止时作∶鼠尾草花捣末。饮服一钱。(《圣惠方》)
    下血连年∶鼠尾草、地榆各二两。水二升,煮一升,顿服。二十年者,不过再服。亦可为末,饮服之。(《千金方》)
    反花恶疮,内生恶肉,如饭粒,破之血出,随生反出于外。鼠尾草根切,同猪脂捣敷。
    (《圣济总录》)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