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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部第二十四卷 谷之三
腐婢
(《本经》下品)
【集解】《别录》曰∶腐婢生汉中,小豆花也。七月采之,阴干四十日。
弘景曰∶花与实异用,故不同品。方家不用。未解何故有腐婢之名?《本经》不言是小豆花,《别录》乃云,未审是否?今海边有小树,状如栀子,茎条多曲,气似腐臭。土人呼为腐婢,疗疟有效。以酒渍皮服,疗心腹疾。此当是真,此条应入木部也。
恭曰∶腐婢,相承以为葛花。葛花消酒大胜,而小豆全无此效,当以葛花为真。
禹锡曰∶按∶《别本》云∶小豆花亦有腐气。与葛花同服,饮酒不醉。与《本经》治酒病相合。陶、苏二说并非。
甄权曰∶腐婢即赤小豆花也。
颂曰∶海边小树、葛花、赤小豆花,三物皆有腐婢之名,名同物异也。
宗 曰∶腐婢既在谷部,豆花为是,不必多辩。
时珍曰∶葛花已见本条。小豆能利小便,治热中,下气止渴,与腐婢主疗相同,其为豆花无疑。但小豆有数种,甄氏《药性论》独指为赤小豆,今姑从之。
【气味】辛,平,无毒。
【主治】 疟,寒热邪气,泄痢,阴不起。止消渴。病酒头痛(《本经》。《心镜》云∶上证,用花同豉汁五味,煮羹食之)。消酒毒,明目,下水气,治小儿丹毒热肿,散气满不能食,煮一顿食之(《药性》)。治热中积热,痔 下血(时珍。《宣明》葛花丸中用之)。
【附方】新二。
饮酒不醉∶小豆花、叶,阴干百日为末,水服方寸匕。或加葛花等分。(《千金》)。
疔疮恶肿∶小豆花末,敷之。(《普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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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3 1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