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谷部第二十五卷 谷之四

烧酒

    (《纲目》)
    【释名】火酒(《纲目》)、阿剌吉酒(《【集解】 时珍曰∶烧酒非古法也。自元时始创其法,用浓酒和糟入甑,蒸令气上,用器凡酸坏之酒,皆可蒸烧。近时惟以糯米或粳米或黍或秫或大麦蒸熟,和曲蒸取。其清如水,味极浓烈,盖酒露也。
    颖曰∶暹逻酒以烧酒复烧二次,入珍宝异香。其坛每个以檀香十数斤烧烟熏令如漆,然后入酒蜡封,埋土中二、三年,绝去烧气,取出用之。曾有人携至舶,能饮三、四杯即醉,价值数倍也。有积病,饮一、二杯即愈,且杀蛊。予亲见二人饮此,打下活虫长二寸许,谓之鱼蛊云。
    【气味】辛、甘,大热,有大毒。
    时珍曰∶过饮败胃伤胆,丧心损寿,甚则黑肠腐胃而死。与姜、蒜同食,令冷水、绿豆粉解其毒。
    【主治】消冷积寒气,燥湿痰,开郁结,止水泄,治霍乱疟疾噎膈,心腹死,杀虫辟瘴,利小便,坚大便,洗赤目肿痛,有效(时珍)。
    【发明】 时珍曰∶烧酒,纯阳毒物也。面有细花者为真。与火同性,得火即燃,同乎焰消。北人四时饮之,南人止暑月饮之。其味辛甘,升扬发散;其气燥热,胜湿祛寒。故能开怫郁而消沉积,通膈噎而散痰饮,治泄疟而止冷痛也。辛先入肺,和水饮之,则抑使下行,通调水道,而小便长白。热能燥金耗血,大肠受刑,故令大便燥结,与姜、蒜同饮即生痔也。
    饮之,汗出而膈快身凉;赤目洗之,泪出而肿消赤散,此乃从治之方焉。过饮不节,杀人顷刻。近之市沽,又加以砒石、草乌、辣灰、香药,助而引之,是假盗以方矣。善摄生者宜戒之。按∶刘克用《病机赋》云∶有人病赤目,以烧酒入盐饮之,而痛止肿消。盖烧酒性走,引盐通行经络,使郁结开而邪热散,此亦反治劫剂也。
    【附方】新七。
    冷气心痛∶烧酒入飞盐饮,即止。
    阴毒腹痛∶烧酒温饮,汗出即止。
    呕逆不止∶真火酒一杯,新汲井水一杯,和服甚妙。(濒湖)
    寒湿泄泻,小便清者∶以头烧酒饮之,即止。
    耳中有核,如枣核大,痛不可动者∶以火酒滴入,仰之半时,即可风虫牙痛∶烧酒浸花椒,频频漱之。
    寒痰咳嗽∶烧酒四两,猪脂、蜜、香油、茶末各四两,同浸酒内,以茶下之,取效。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