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菜部第二十七卷 菜之二

苜蓿

    (《别录》上品)
    【释名】木粟(《纲目》)、光风草。
    时珍曰∶苜蓿,郭璞作牧宿。谓其宿根自生,可饲牧牛马也。又罗愿《尔雅翼》作木粟,言其米可炊饭也。葛洪《西京杂记》云∶乐游苑多苜蓿。风在其间,常萧萧然。日照其花有光采。故名怀风,又名光风。茂陵人谓之连枝草。《金光明经》谓之塞鼻力迦。
    【集解】弘景曰∶长安中乃有苜蓿园。北人甚重之。江南不甚食之,以无味故也。外国复有苜蓿草,以疗目,非此类也。
    诜曰∶彼处人采其根作土黄 也。
    宗 曰∶陕西甚多,用饲牛马,嫩时人兼食之。有宿根,刈讫复生。
    时珍曰∶《杂记》言∶苜蓿原出大宛,汉使张骞带归中国。然今处处田野有之,陕、陇人亦有种者,年年自生。刈苗作蔬,一年可三刈。二月生苗,一科数十茎,茎颇似灰 。一枝三叶,叶似决明叶,而小如指顶,绿色碧艳。入夏及秋,开细黄花。结小荚圆扁,旋转有刺,数荚累累,老则黑色。内有米如 米,可为饭,亦可酿酒。罗愿以此为鹤顶草,误矣。
    鹤顶,乃红心灰 也。
    【气味】苦,平,涩,无毒。
    宗 曰∶微甘、淡。诜曰∶凉。少食好。多食令冷气入筋中,即瘦人。
    李鹏飞曰∶同蜜食,令人下利。
    【主治】安中利人,可久食(《别录》)。
    利五脏,轻身健人,洗去脾胃间邪热气,通小肠诸恶热毒,煮和酱食,亦可作羹(孟诜)。
    利大小肠(宗 )。干食益人(苏颂)。
    根 【气味】寒,无毒。
    【主治】热病烦满,目黄赤,小便黄,酒疸,捣取汁服一升,令人吐利即愈(苏恭)。
    捣汁煎饮,治沙石淋痛(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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