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四

占斯

    (《别录》下品)
    【释名】炭皮(《别录》)、良无极(《纲目》)
    时珍曰∶占斯,《范汪方》谓之良无极,《刘涓子鬼遗方》谓之木占斯,盛称其功,而《别录》一名炭皮,【集解】《别录》曰∶占斯生太山山谷。采无时。
    弘景曰∶李当之云∶是樟树上寄生,树大衔枝在肌肉。今人皆以胡桃皮为之,非是真也。按∶《桐君采药录》云∶生上洛。是木皮,状如厚朴,色似桂白,其理一纵一横。今市人皆削,乃似厚朴,而无正纵横理。不知此复是何物,莫测真假也。
    【气味】苦,温,无毒。
    权曰∶辛,平,无毒。茱萸为之使。
    【主治】邪气湿痹,寒热疽疮,除水坚积血症,月闭无子,小儿 不能行,诸恶疮痈肿,止腹痛,令女人有子(《别录》)。主脾热,洗手【附方】新一。
    木占斯散∶治发背肠痈疽痔,妇人乳痈,诸产症瘕,无有不疗。
    服之肿去痛止脓消,已溃者便早愈也。木占斯、甘草(炙)、厚朴(炙)、细辛、栝蒌、防 风、干姜、人参、桔梗、败酱各一两。为散。酒服方寸匕,昼七、夜四,以多为善。此药入咽,当觉流入疮中,令化为水也。痈疽灸不发败坏者,尤可服之。内痈在上者,当吐脓血;在下者,当下脓血。其疮未坏及长服者,去败酱。一方加桂心。(《刘涓子鬼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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