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服器部第三十八卷 服器之一

草鞋

    (《拾遗》 【释名】草屦(《纲目》)、 (音跷)、不借(《纲目》)、千里马。
    时珍曰∶世本言黄帝之臣始作屦,即今草鞋也。刘熙《释名》云∶屦者拘也,所以拘也。 者跷也,着之跷跷轻便也。不借者,贱而易得,不假借人也。
    【主治】破草鞋,和人乱发烧灰,醋调,敷小儿热毒游肿(藏器)。催生,治霍乱(时珍)
    【附方】新五。
    产妇催生∶路旁破草鞋一只,洗净烧灰,酒服二钱。如得左足生男,右足生女,覆者儿死 霍乱吐泻∶出路在家应急方∶用路旁破草鞋,去两头,洗三、四次,水煎汤一碗,滚服之,即愈。(《事海文山》)
    浑身骨痛∶破草鞋烧灰,香油和,贴痛处,即止。(《救急方》)
    行路足肿,被石垫伤者∶草鞋浸尿缸内半日,以砖一块烧红,置鞋于上,将足踏之,令热 疮溃烂∶《海上方》诗云∶左脚草鞋将棒挑,水中洗净火中烧。细研为末加轻粉,洗以盐汤敷即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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